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定稿)

时间:22-09-14 网友
上大队: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

开展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处,交通执法水为规范我市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建设,我局于2008年制定了《重庆市旅游客运码头有关设施建设方案》(渝港航发„2008‟16号),相关港口经营企业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建设。但在近期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旅游客运码头的船岸通道未严格按要求设臵,设施老化、损坏、维修不及时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对码头形象也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提升旅游客运码头对外窗口形象,我局决定从2010年12月底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旅游客运码头旅客上下船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采取工程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达到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安全、整洁、规范的要求。

二、整治对象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重点是为涉外旅游船舶、跨省普通客运提供靠泊服务的码头,其他码头(含餐饮、娱乐趸船)参照执行。

(二)职责分工

1、港口企业,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码头、趸船的船岸设施开展自查,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2、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直属处、交通执法水上大队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宣贯、督促检查和验收。市局对重点旅游客运码头进行督查。

三、技术要求

船岸通道是指连接趸船至岸坡之间由跳板和跳船组成的供旅客和船员上下船舶的设施,其设臵应符合《重庆市旅游客运码头设施建设方案》(渝港航发[2008]16号)要求(见附件二)。

(一)船岸通道

1、跳板。材质宜采用铝质或钢质材料,单块尺寸为(长×宽)8m×0.8m,外侧设臵活动栏杆。每跨由两块跳板拼装而成,拼装采用螺栓连接。跳板与跳船(趸船)之间采用卸扣连接,跳板搭接在跳船(趸船)上,搭接长度1m。两边栏杆为活动栏杆,按船检部门规范执行,两跨之间的栏杆采用链条连接,以保证临水一侧防护栏杆的连续完整。

2、跳船。推荐尺度为(长×宽×型深×吃水)8×4×1.2×

0.35m,船体技术状况和效用良好,甲板整洁卫生,无杂物堆积。如有夜间作业的,跳船上设臵单侧灯。

3、设臵要求。自岸坡至趸船之间要求顺直、无障碍,坡度不陡于1:7,连接不松动,材质无锈蚀。同一码头船岸通道使用的跳板和跳船规格原则上要求一致,因特殊原因无法保持一致的,不应超过两种。

(二)简易跳板

旅游客运码头之外其他餐饮、娱乐趸船的船岸通道原则按上述规定执行,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执行的,必须设臵简易跳板,并采取确保旅客人身安全的措施。简易跳板坡度不陡于1:7,采取防滑措施,按规定(《安全网》GB5725-97)设臵安全网,夜间应考虑充足的照明和设臵警示标志等,经营使用期间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守护通道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以保证安全。

(三)趸船

应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并船、证相符,甲板整洁卫生,无杂物堆积,旅客通道保持畅通、平整,配备水手的数量满足安全值班要求且持有合格的《船员服务簿》。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客运旅游码头船岸通道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从2010年12月30日开始,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摸底阶段(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7日)各区县港航管理机构接通知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将整治工作要求通知有关码头单位,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对辖区客运旅游码头船岸设施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填写“客运旅游码头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验收登记表”(见附件一),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月8日—2月9日)各旅游客运码头、相关港口企业对照技术要求对本单位码头船岸通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需采取工程措施实施技术改造的,应及时落实整改资金和技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在技改施工中,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消防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码头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2月10日—2月20日)旅游客运码头单位按要求完成码头船岸通道整改后,向当地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申请验收。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交通执法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照“客运旅游码头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验收登记表”的内容逐一进行现场检查,达到要求的予以验收,未达到要求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验收机构应对现场检查验收情况拍照存档,与验收结果一并报市局备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2月21日—2月28日)市局组织检查组对重点旅游客运码头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总结。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切实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责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整治见效。市港航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港口和船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港口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检查及相关信息收集,陆朝晖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23-********(传真)、023-********,联系人:李少春、唐大卫。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联系人并报市整治办,保证工作联系畅通。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各旅游客运港口企业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发23号、渝府发„2010‟93号和渝办发„2010‟261号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属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缺陷开展全面排查,加大资金投入,对船岸通道进行一次彻底的完善,并建立长效维护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对长期无客运作业、基本处于歇业状态的码头,经充分论证无整改必要的,企业应作出不再作业的承诺。对码头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属不同企业的,要加强协作,明确双方在船岸通道设臵、维护管理上的责任,共同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港口企业,要加大跟踪督促力度,下达督办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在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向社会公告,通报海事、旅游等部门,采取限制作业措施,并将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旅游客运码头评选相结合,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各港航管理机构要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将旅游客运码头的船岸通道作为日常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隐患,形成常态化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一、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登记表

二、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设臵基本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一

旅游客运码头船岸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登记表编号:日期:

码头所属单位

码头功能码头名称

泊位名称

标准

建立了工作机构,整顿工

作开展顺利;

根据要求认真开展了自

查整改工作;自查验收不符合的

内容项目

1

(一)

况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建立、整顿工作开展

情况;

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维护管理;

自查发现安全隐患

是否及时整改落实

情况;

跳板材质和尺寸符

合情况;

2

3

4建立了完善的日常养护

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整

改记录,整改情况;

材质宜采用铝质或钢质

材料,单块尺寸为(长×

宽)8m×0.8m,外侧设

置活动栏杆;

两边栏杆为活动栏杆,按

船检部门规范执行,两跨

之间的栏杆采用链条连

接,以保证临水一侧防护

栏杆的连续完整;

船岸通道顺直、无障碍,

坡度不陡于1:7,连接不

松动。养护情况良好,油

漆完好,材质无锈蚀;

推荐尺度为(长×宽×型

深×吃水)8×4×1.2×

0.35m,船体技术状况和

效用良好;

《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船体技术状况和效用良

好,甲板整洁卫生,无杂

物堆积。

水手的数量满足安全值

班要求且持有合格的《船

员服务簿》。

5

6栏杆设置情况;

(二)

况7船岸通道整体布置

情况;

8跳船符合情况;

9趸船船体技术状况

符合情况;

10人员的符合情况。

栏验收组:

受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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