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10.15
施行日期
2018.10.15
文号
铜府办〔2018〕139号
主题类别
港口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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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2018〕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进一步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重庆两带一路办〔2018〕58号)要求,为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效,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规范老旧码头,建设新码头,全面提升码头经营服务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码头经营行为,确保非法码头复绿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区所有流域非法码头。
(二)整治重点:
1.检查复绿效果是否达标,特别是“7.12”水毁后的未复绿地段复绿情况。
2.高楼鑫驰砂石厂、安居四面砂石厂等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的非法码头。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信访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交委港航处、安居古城华夏文旅公司、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公司、旧县街道办事处和安居镇、少云镇、高楼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区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交委港航处,由区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新建码头和老旧码头进行立项审批。
区交委:牵头负责全区非法码头深化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镇街、部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负责查处在非法码头装卸的货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码头开展核查许可并进行岸线审批;对不符合规划未经审批占用岸线建设码头从事砂石码头经营业务的码头督促限期整改,限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设施,并按照《港口法》进行依法处罚。
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深化整治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防控突发事件,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严查非法码头涉黑涉乱、无理纠集上访等情况,确保非法码头深化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对占用集体土地经营砂石码头的业主进行处罚,并责令、督促业主复耕、复垦,恢复地貌。
区环保局:负责对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进行非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制止。
区水务局:负责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查处占用河道岸线堆放砂石影响行洪安全行为。
区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深化整治期间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督促相关镇街做好集访和非正常上访防控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本次深化整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区交委港航处:负责查处在非法码头停泊和装卸作业的船舶。
安居古城华夏文旅公司:负责新建码头建设。
区工商分局:负责吊销非法码头相关证书、证照。
区供电公司:依法对明令关闭、取缔的非法码头实施停电措施。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深化整治非法码头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核查摸底,排查辖区非法码头整治复绿工作情况并进行查漏补缺;严查辖区非法码头死灰复燃情况,负责非法码头取缔后的复绿和综合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成员单位会议(2018年10月16日)。
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安排部署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5日)。
全面开展深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及时为符合规定的老旧码头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严查关停非法码头死灰复燃现象,对复绿不到位的及时督促开展补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 年10月26日—2018 年11月7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区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非法码头整治既是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又是提升全区码头经营服务水平的有利契机,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靠前指挥,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强化行业规范提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港口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渝两带一路办发〔2017〕49号)要求,结合《重庆市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老码头规范提升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交委港航处等单位要为符合条件老旧码头业主补办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技术检测评估等工作进度,确保符合规定老旧码头业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手续办理,获得港口经营许可。同时,安居古城华夏公司要加快新码头建设工作,安居镇、高楼镇要积极做好码头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促进码头经营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三)强化沟通配合。各责任单位既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联动,着力构建职责分工明确、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进度滞后、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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