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站捡到遗失的手机不归还案例分析武汉大学案例
23日晚上9点前后,一名30岁左右的女乘客急匆匆来到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警务室报警求助,她说她一个小时前在体育中心站上地铁时,将手提袋遗忘在站台的座位上,袋内有一部买了一个多月的华为P9手机,价值3000元,还有一双刚买的新鞋,价值500多元。女乘客还说,手机里有重要影像资料和工作资料,恳求民警帮忙找寻。
当班民警查看视频监控发现,这名女乘客候车时,有一位黑衣女子坐在她旁边,女乘客急匆匆上车后,手提袋被这名黑衣女子“顺走”,随后,黑衣女子乘坐下一趟车离开,并在四新大道下了车。
24日上午,民警和辅警在四新大道站和体育中心站巡查,但没有看到该黑衣女子。之后李民警想到,黑衣女子可能在附近的万达广场经开店上班,于是在当天下午,他又和同事去万达广场寻找,但仍未找到黑衣女子。
24日下午六点半左右,李民警等人巡查到万达广场一通道时,看到穿着相同黑衣的两名女子在发放商业宣传资料,李佳顺当即将手机里的视频监控截图指给那两名女子看,问她们是否认识,并亮明了身份、说明了缘由。两名黑衣女子不情愿地把捡包黑衣女的手机号码给了民警。
民警电话联系上捡包的黑衣女后,对方一开始表示只捡到一双鞋,经民警反复做工作,对方才承认捡到的手提袋里还有手机,并答应第二天上午送还。25日上午十点,黑衣女将捡到的手提袋送到了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警务室。
25日晚上九点半,遗失手提袋的女乘客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警务室,原来,熊某在光谷上班,当天她到万达广场逛街坐地铁回光谷,当她到宗关站时突然想起给同事打电话,一摸手机没有了,所以又折回来报警求助。“都不抱希望能找到了,没想到居然这么快找回来了,感谢民警细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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