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服务合同15篇

时间:22-09-24 网友

推广服务合同15篇

推广服务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乙方微信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念及定义

  1.1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是一个自媒体平台,它是微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本地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珠海市境内。

  1.3推广平台:是指所有可用于通过微信进行产品销售及品牌推广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珠海微助手"——珠海及时帮"——珠海网"——等,乙方须获得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品牌及产品进行相关推广。

  1.4推广品牌:目前包括"世邦"品牌及经甲方确认对外宣传的品牌。

  1.5平台费用:"珠海微助手"——珠海及时帮"——珠海网"——等微信平台收取的平台推广费用。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推广内容

  2.1合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微信推广平台,宣传推广经甲方确认的推广品牌,同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宣传,以此为甲方拓展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品牌知名度。在运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2.2推广时间、方式及费用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

  3.1合同推广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19600元)。前述费用已包含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技术支持、平台维护、管理、沟通联系、税金等一切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付款方式、数额及时间

  乙方指定账户:

  3.3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第四条推送及维护

  4.1甲方应在每期软文推送前1天向乙方提供软文稿样、背景资料及数据。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推送图文信息的编辑。推广内容采用甲方样稿,乙方不得随意改动。

  4.2乙方编辑完成后应将推广内容发给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送。

  4.3软文推送过程中,甲方临时对推广内容或推广时间有变动的,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4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推广平台的维护,确保推广品牌及信息按约定持续、有效、完整、准确发布。若推广中断,乙方应及时处理恢复,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推广内容被删除,或推广内容中断持续达12小时。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

  5.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推广服务。

  5.1.2甲方有权对实际推广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及修改意见。

  5.2甲方义务:

  5.2.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2.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若本合同费用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有变动,以双方书面方式确认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并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金额中予以结算。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推广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6.1.2乙方有权审查推广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相应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推迟或拒绝推送。推送后因内容和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的义务:

  6.2.1乙方应按约定提供推广服务。

  6.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推广信息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推广内容的制作发布并办理推送本信息所涉及到的各类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因手续不完备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处罚由乙方承担。

  6.2.3乙方在软文推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及侵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广告发布侵犯甲方、第三人合法权益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双方应妥善对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及保密,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7.2双方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对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包括广告发布期限、价格等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

  7.3保密条款为永久性生效条款,不因合同的中止而失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推送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位置、内容、形式、时间等)、推送中断达1小时的,由乙方给予甲方错一补一的补偿,如推送内容被删除且无法再次推送的,且乙方另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推送时间累计不足1小时的,按未推送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软文制作、推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并且推广时间相应顺延。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 %支付违约金。

  8.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任何一方故意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乙方预付而未使用的服务费用。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1.1廉洁合同及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书面证明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11.4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且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不能生效;

  11.5甲乙双方之间的有效通讯联系地址以本合同列明的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视为未变更。双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除直接送达外,应以挂号信函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一经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

  11.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广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X项目形象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监控等工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视甲方销售情况,可协商延长,服务费用另外计算。

  三、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3)

  1、项目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媒介策略和具体媒介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海报、折页、展会展板、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事宜;

  4、销售现场包装:围墙、室内展板、室内装饰、气氛营造。

  5、销售策略建议:参与并配合销售,在思路、目标、节点等方面提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费用

  工作费用总计¥150000 元(人民币 整)

  注:

  1、以上费用不包括具体推广实施的制作、发布、活动执行等费用;

  2、如遇甲方要求,乙方工作性质及工作量超出本合同的规定,双方需另行签定工作合同,并按签定的补充合同独立核算,不受本合同限制。

  五、工作费用支付方式

  1、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首期服务费用人民币 整(¥ 元);

  2、第二次服务费用人民币 整(¥ 元)在合同期后支付。

  3、余款于服务期终止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合人民币 整(¥ 元)。

  4、推广期间,乙方不再收取媒介代理费、策划费、设计费;

  5、整体广告策划服务费用不包括具体推广实施的制作、发布、活动执行等费用。其中制作费包括:模特费、制版费、户型绘制费、打样费、印刷费、运输费及其它户外媒体制作费等所有有关成品制作的费用;

  6、每笔费用由乙方预先开具发票,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如下帐号内的款项为准。

  六、工作方式

  1、甲方的工作方法:

  ①、甲方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与乙方联系工作的专门部门,并确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对接;

  ②、甲乙双方以专门的《工作任务单》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在工作任务单中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间等;

  ③、甲方指定负责人在认可的方案(稿件或成品)及工作任务单上签字,并以此工作任务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2、乙方的工作方法:

  ①、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核心和重要部分将由总监完成;

  ②、保证稳定专项服务小组,配置项目经理一名,资深设计师一名

  ③、乙方将按双方最后确定的具体时间计划进行工作;乙方将安排总监以上级别人员每月出席相关的工作讨论会议。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企业、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项目文字及图片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将本合同所列的工作内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委托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代理;有关各种费用,必须由甲方批准后,方可施行。

  3、甲方委派专人跟进乙方的研究、策划、设计、推广等工作,代表甲方行使权利,负责乙方各项工作的安排与验收;

  4、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给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所采纳的方案均以签字方式认可生效;

  6、若因甲方资料提供、修改原定方案等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为使乙方按本合同准时履行所有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工作进度付款,如有拖欠应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8、在双方的合作中,如果乙方的服务和工作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延误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收取的工作费用,并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及提前终止此合同;

  9、甲方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前乙方已完成工作(经甲方确认)的费用,甲方应结清并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应秉持专业水准和竭诚服务的精神进行以上工作,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乙方提供的所有创意、设计和制作的方案,须经甲方专职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甲乙方应遵守广告法和版权法,若方案由于乙方原因引发的版权等问题造成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监督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如因甲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及纠纷,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方案未经甲方认可或甲方提出修改要求,乙方应重新策划、创意设计或及时修改;

  4、乙方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采用及付款,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拥有署名权,不得用于其他客户的商业行为;

  5、为使甲方顺利进行销售有关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按合同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6、甲方未认可采用及付款的任何方案,其版权归乙方所有;

  7、由于甲方提供资料及付款不及时、有误及审定方案延迟等原因,而造成乙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失误,乙方有权将交稿日期按甲方延迟的相应时间推后,或视具体情况暂停工作,直至提前终止合同;

  8、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专题小组操作执行本产品推广的所有相关工作;

  2、甲方以工作清单形式将阶段工作交至乙方处,乙方应按工作清单完成工作;

  3、经甲乙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实施中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甲乙双方应严守彼此商业秘密,对对方提供的有关经营、业务、产品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资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以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确保商业秘密不致外泄。

  九、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应付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如由此产生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全权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协议,并对乙方进行索赔;

  2、除甲乙双方约定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条款外,一方终止本合同时,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为委托协议,有关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等具体工作项目,若有其它增加将以本协议附件形式,或补充协议形式,或具体实施的单项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2、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传真号:

  传真号:

  签定日期: 月 日

推广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方式和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以本项目策划顾问的角色向甲方提供专业策划服务;

  (二)服务内容:甲方业务的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具体内容包括:

  1、甲方营销业务流程的提炼及梳理

  2、营销策略的制定及执行,并根据结果进行修正

  3、选取一个区域进行营销样板的建设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12 个月,1 月1 日至1 月2 日。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根据营销策划需要,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进度计划等)真实、完整。

  2、对乙方提出的企划文本及创意、设计等方案作出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阶段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建设性要求和意见并确认。

  3、甲方所委托项目应遵守所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保证广告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选派公司主力人员成立专项案组服务于甲方,执行服务期内的各

  项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组织服务期内各项会议(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甲方也可以组织相关会议),并制作会议纪录,并将会议纪录于会议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3、负责解释说明策划方案的真实意图和操作步骤。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终稿应保证内容完整、设计精美,并保证出品内容的准确性。所有文案及设计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发布、制作。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专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形成的图文影像等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供给其它公司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广告或印刷品发布时的大幅图片设计等知识产权问题,其素材需要向专门的图片公司购买。

  3、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被他人追究责任的,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实际损失。

  4、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在项目推广的广告、印刷品及各类形象包装上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LOGO等必要标识。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根据甲方具体网点的不同来收取,其中浙江地区网点杭州、:温州、宁波、义乌,每月每个网点2.5万,计10万;其它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重庆、福州、南京、成都、昆明、天津、等),每月15万。总计每月25万

  2、费用总计: 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3、乙方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及违约责任

  1、服务期内因遭遇不可抗力或由于行政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项目策划等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如乙方的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报告,经多次书面沟通无效,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协议。

  4、服务期内,如乙方的计划、成果未经甲方确认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如该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推广服务合同4

  甲方:

  注册

  法定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业务权限

  1.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销的 (以下称为“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1.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1.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第2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2.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2.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2.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3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的销售量。

  3.2.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3.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3.4.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3.5.乙方应当根据宣传计划向甲方领取产品宣传资料,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返还剩余的全部宣传资料,并将其在电脑中保存的电子版的宣传资料删除。

  3.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3.7.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第4条产品销售

  4.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宣传和市场推广,乙方与其开发的客户就产品销售数量达成基本的意向后,乙方应当将该客户及时推荐给甲方,由甲方与该客户就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等进行进一步的洽谈。

  4.2.乙方开发的与本产品相关的全部客户均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并且客户亦应当将产品销售款项按照与甲方合同的约定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不得就产品销售与客户签署任何形式的文件,亦无权要求客户将款项汇入其本人或其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对于文件内容、支付形式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如果经乙方推荐后,甲方未与客户就产品的销售达成一致,经过 个月以上的时间后,通过甲方、甲方员工、甲方代理人、甲方受托人的努力,甲方与客户达成销售协议,则该客户不视为乙方所发展的客户,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5条市场拓展服务费

  5.1.甲方根据乙方的宣传推广业绩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市场拓展服务费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客户渠道所实际销售产品的金额计算。

  5.2.甲方应当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6条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6.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7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甲方迟延支付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7.2.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损害甲方或甲方产品的商誉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7.4.除本条约定的违约金外,如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8条保密条款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甲方产品及甲方或其客户在营业、技术上的秘密事项,无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均应当严密保守,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能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亦不得泄漏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亦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9条合同的不可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10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争议解决

  11.1.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12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注册 住所地: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广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智能手机的推广,能锁定 高端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加快信息化数字建设,发展行业用户;

  2、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给 (公司)直接创造 (业务名称)上网包月,最低为 元/年;甚至更多;

  3、为 公司直接解决高端用户的咨询解答,为高端用户解决智能手机的设置和调试;(包括GPRS的上网设置,卫星导航的设置,手机功能的调试);

  4、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为 公司后期的 (项目)做前期培育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智能手机的售前/售中/售后工作(包括给用户提供相关软件的更新、下载及安装,解决用户在使用智能手机时遇到的问题及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2、负责相关智能手机培训工作(包括智能手机的使用,操作,软件的下载等);

  3、负责其他有关技术的协调;

  4、负责 (业务名称)相关代理业务的办理收款及人员的安排;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及相应应用操作程序的提供;

  2、负责人员相关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外的宣传和推广;

  4、给甲方开设统一代理 (业务名称)的帐号,保证帐号的安全性;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四、代理折扣和市场收费

  1、甲方发展的 (业务名称)用户,通过统一帐号受理,根据包月套餐,给予甲方 %提成,结款方式根据乙方的 (公司)代理为准结款;

  2、甲方发展的 (业务名称)用户,只要用户在使用中,乙方就需给甲方提成,提成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3、甲方发展的 (业务名称)行业用户,结算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4、手机邮箱代理:发展一个用户支付甲方 元/个。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 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推广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概述

  1.1 乙方自愿申请成为 产品的特约临床推广工作人员,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相关工作协议的约定。

  1.2 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产品临床推广工作条件,并授权乙方负责协议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工作。

  1.3 乙方经销区域: (以国家行政区域为准)。

  二、 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终止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品名及规格

  零售价(元)

  年销量(件)

  经销区域

  三、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乙方汇出款后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通知甲方),甲方确认款到后发(或提)货。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将首批提货款全额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逾期交款,每延期一天,须交纳上述款额的 0.5 %违约金。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逾期 10 天未交,则视为乙方自行撤消合同,本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继续在该区域征求特约经临床推广工作人员。

  四、供货及相关细则

  5.1 货品规格:

  乙方承诺协议产品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的年销售量及销售进度为:

  品种及规格

  每件包装

  首批提货量

  第一季度销量

  第二季度销量

  第三季度销量

  第四季度销量

  5.2 产品质量标准: 。

  5.3 供货期限:

  5.3.1 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5.3.2 以后进货,乙方应提前 天填写书面申请单,经甲方认定后,在 个工作日内将已确定发货日期的发货申请单的回执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回执的 日内全数汇出总货款,并将汇出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任何一方延期执行合同,每延期一天罚责任方该单合同总额的 %。

  5.3.3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5.4 交货地点及运费:

  5.4.1 合同交货地: 省 市。

  5.4.2 到达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的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5.5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6 验收地点:合同交货地。

  货物到达合同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及时查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的三天内向甲方提出。若货物的短少或破损发生在到达合同交货地之前,乙方应协助甲方向运货商索赔;若货物的短少或破损发生在到达合同交货地之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相关经销约定

  6.1 为保障全国各地区特约临床推广工作人员的利益,甲方规定乙方在其被授权经销区域直销医院(或经当地医药公司直销医院)终端用户的最低开票扣率不得低于产品批发价的 %,同时乙方应尽力维护所代理产品甲方核定的零售价格标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或抬高价格销售所代理产品,以杜绝不正当竞争。凡发生违价情况,甲方一经发现有权没收乙方不正当所得,并处罚金 元,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 日内(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收回全部倾销货物。如再次违规将取消特约临床推广工作资格。

  六、 其它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8.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换并承担相关责任,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对乙方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8.2 如果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8.3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8.3.1 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所代理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企业形象、产品形象、市场状况等行为。

  8.3.2 乙方必须退还所有文件、资料、经销商委托代理的相关证书,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8.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如有违约,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移交福州市执法机关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附则

  9.1 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协议自第四条的款项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生效,有效期壹年。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公司盖章: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公司

  邮编:

  乙方: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永久

  通讯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编 :

推广服务合同7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推广”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推广服务指由乙方提供的在各大门户为客户进行推广的一种收费服务,详情请见服务说明:

  1.2推广服务协议,详情见:

  1.3推广投诉部,乙方提供推广服务问题投诉及解决的部门,电话: 传真:

  第二条服务合同

  甲方同意购买以下推广服务:甲方网址登录收费关键词服务类型和购买位置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同意并接受推广登陆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中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共道德准则或侵犯

  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所登录的门户,乙方有权拒绝收录。

  3.2甲方须在合同签定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如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合同中规定服务。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应参照有关门户的登录服务条款,向甲方进行解释说明。

  4.2乙方应按照推广登录服务报价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4.3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服务。

  第五条保密义务

  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3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本协议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以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广服务合同8

  甲方: 乙方:

  注册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业务权限

  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销的 (以下称为“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第2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3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的销售量。

  2、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4、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5、乙方应当根据宣传计划向甲方领取产品宣传资料,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返还剩余的全部宣传资料,并将其在电脑中保存的电子版的宣传资料删除。

  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7、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第4条产品销售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宣传和市场推广,乙方与其开发的客户就产品销售数量达成基本的意向后,乙方应当将该客户及时推荐给甲方,由甲方与该客户就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等进行进一步的洽谈。

  2、乙方开发的与本产品相关的全部客户均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并且客户亦应当将产品销售款项按照与甲方合同的约定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不得就产品销售与客户签署任何形式的文件,亦无权要求客户将款项汇入其本人或其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对于文件内容、支付形式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如果经乙方推荐后,甲方未与客户就产品的销售达成一致,经过 个月以上的时间后,通过甲方、甲方员工、甲方代理人、甲方受托人的努力,甲方与客户达成销售协议,则该客户不视为乙方所发展的客户,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5条市场拓展服务费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宣传推广业绩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市场拓展服务费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客户渠道所实际销售产品的金额计算。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第6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7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甲方迟延支付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2、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损害甲方或甲方产品的商誉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除本条约定的违约金外,如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8条保密条款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甲方产品及甲方或其客户在营业、技术上的秘密事项,无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均应当严密保守,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能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亦不得泄漏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亦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9条合同的不可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10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12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注册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广服务合同9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 活动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推广活动概况

  1、1活动项目: ;

  1、2具体内容: ;

  1、3活动时间: ;

  1、4活动地点: ;

  1、5活动方案:执行方案及相关计划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策划、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1、6前期准备:乙方进场准备时限自 至 完成准备;乙方完成准备后,甲方应当及时验收,若对相关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当即提出;双方经核对活动方案及相关设计图纸后,如确有问题,乙方应该立即整改;如对活动效果产生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甲方有权按方案清单扣除相应费用。

  1、7其他约定 、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人民币 圆整。除了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可增加的费用外,本合同价款总额不因任何事由上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价格上涨等因素。

  2、2合同价款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二 "。该价款含人工费、道具费、场地费、交通费、政府报批收费、税金等一切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

  2、3本合同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a、推广活动全部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一周提供全额发票;

  b、合同签订后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计rmb¥ 元(即大写人民币 圆整);活动结束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_,计rmb¥ 元(即大写人民币 圆整)

  2、4如果付款方式采取上条b项的约定,则遵循以下付款条件和程序:

  2、4、1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一周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支付最后一笔款项前,乙方应当提供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额100%的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2、4、2在活动执行完毕后,乙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提供活动结算清单,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制作确认清单,甲方按照确认清单支付。

  2、4、3活动执行过程中,如确有需要额外增加列支,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列入最终费用结算。

  2、5支付方式:□支票□转账□现金□其他 、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甲方保证拥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

  3、1、2甲方根据本次活动实施的实际需要确定委托乙方提供活动承办服务的项目、范围、内容及标准,并于活动方案中加以明确。

  3、1、3甲方有权监控、指令乙方及工作人员活动执行;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3、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如甲方要求增减项目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认的增减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有能力承担本合同活动。

  3、2、2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所涉第三方协调工作,以及政府报批手续的办理。

  3、2、3乙方保证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搭建、场地布置、所有物料道具准备、演职人员到岗等;执行活动方案,向甲方提供活动承办服务,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维护甲方的利益;活动结束后,按照甲方处理善后事宜。

  3、2、4甲方于本次活动准备期间或活动当天,可视情况需要对相关活动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3、2、5乙方负责各类活动包装、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发布,前述设计内容均需全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和发布。

  3、2、6推广活动现场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在合同正式履行之前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否则应当支付合同相对方合同价款总额_10%__作为违约金。

  4、2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活动方案,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活动的承办组织工作,或未能按约定提供物料道具并严重影响甲方活动效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且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3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4乙方未能及时按照本合同3、2、2项规定履行政府报批手续的,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导致甲方受到政府处罚或者其他损失的,乙方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5乙方违反本合同3、2、5项的约定擅自制作发布,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总额20%作为违约金。

  4、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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