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5篇

时间:22-09-01 网友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5篇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均已深入了解并认可与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揽的星河名都项目建筑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

  4、工程内容:

  二、工期

  开工日期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承包费用以及工程款拨付等

  1、甲方按内部承包合同总价1%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用(不含任何税及工程的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总价以工程合同决算价公司为准。

  甲方先按建设单位每期拨款价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工程办理决算后甲乙双方再据实核算

  2、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的工程款归乙方用于施工,包干使用,自负盈亏,凡工程内外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该工程所有税费由乙方负责,其中税由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扣代交,比例暂定为5.63%,决算后多退少补;其他应当缴纳的规费,乙方应当自行主动缴纳或协调解决,以免给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4、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每期拨款后,当日内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管理服务费用和税随工程拨款同步扣除。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建设单位私自借支费用,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按借支金额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承包经营期

  自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日起,自承包项目任务完成,办完交工验收手续,并结清承包费用后为止,为承包经营期。

  六、责任划分及有关规定

  1、乙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履行甲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并承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施工中出现违反内部承包合同情况,造成甲方被建设单位罚款,收取违约金、扣工程款、赔偿损失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相应扣除乙方工程款。

  2、乙方在不违反"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享有原材料采购、施工人员调配、施工进度组织、工程款使用等经营自主权。

  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接受建设方、甲方等质量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涉及质量、安全的监管指令、乙方必须服从。

  4、在承包经营中,乙方施工作业以及相关工作中,发生的质量、安全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不及时解决,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以解决有关纠纷。

  5、乙方应当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要求,积极向甲方提供增减工程文字依据,由甲方组织办理工程决算定案,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结清税、费后所有工程款归乙方所有。

  6、甲方督促乙方落实并履行好与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所有内容。

  7、乙方施工不得己任何理由欠工人工资,如因施欠工资,发生信访,投拆等影响稳定事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

  8、涉及工程施工、验收等需要甲方出具有关手续的,甲方提供配合,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七、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双方本着拓展市场、发展业务、合作共赢的宗旨,现决定将公司相关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公司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经营事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 等。

  二、承包期限 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月。

  三、承包形式、费用及支付方式

  承包形式:广告经营包干。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乙方对所有承包经营业务,均自主决定,自负盈亏。 承包期间,因所涉广告业务的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为: 。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经营费用;此后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经营费用。

  四、承包经营风险承担承包及担保

  双方自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的保证金,否则合同不生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自行决定从乙方保证金中弥足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本金。乙方如因不可抗

  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五、承包时主要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3、承包前广告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下(如没有可直接删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广告公司原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所接业务的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4、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自行建立帐户, 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须以 广告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乙方在广告业务经营活动中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保证金部分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5、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有保证金及所支付承包费用,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对被承包广告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所承包广告的名义贷款,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8、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9、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广告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如仍要对外承包该广告公司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没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3

  为了在公司内部营造鼓励员工干事业,支持员工干成事业的积极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动公司的超常发展,根据平等互利、民主协商的原则,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发包方为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为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现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刘某、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以下称承包者),自愿承包经营该分公司,承包期限暂定为五年,自年一月三十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乙方为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制约,实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协议承包方内容为:按规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以质量、安全指标、综合治理、方针目标实现率作为挂钩考核指标.乙方承包经营基数一经确定,则挂钩指标值在承包期限内不变.

  第四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上缴给甲方管理费执行标准:

  1、由乙方总承包上海市范围内工程的,按工程总产值4%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2、由乙方总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总产值3%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乙方应按工程的总产值2%,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应按工程的总产值1.5%,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5、若甲、乙双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上缴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议.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完成下列指标:

  一、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甲方鼓励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当年完成和超额完成产值达到1亿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费的费率则随之下调,下浮率仅用于第四条1、2、5款,对第四条3、4款的费率不再下浮.

  1、完成产值≤1亿元,收取管理费4%.产值1亿元至3亿元,每增加1000万,则收取管理费下降0.1%.

  2、产值≥3亿元,收取管理费2%,不再下浮.

  二、质量指标:(详见附件一).

  三、安全生产指标:(详见附件二).

  1、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2、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0.8‰.

  3、安全生产规定的基础管理工作(可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制).

  四、质量方针目标实现率:100%.

  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部上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保期满时的.质量征询记录.

  第六条乙方上缴甲方工程管理费结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开设工程专用帐户,将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资金,存入该帐户,专款专用,双方控制,甲方监督使用,乙方不准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对外投资,不得将资金拆借至外单位.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银行贷款.

  2、管理费收取按工程付款情况,同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由乙方将资金划入甲方的帐户,并以利润的形式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3、乙方开具工程款发票后,凡涉及施工产值的营业税、工程合同签证费等,均按国家及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4、凡乙方发生的应缴甲方的管理费、应承担的营业税、合同签证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总承包单位已承担了有关税金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递交有关文件资料.

  6、凡属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应缴甲方的部分外,保证金额划入乙方帐户,甲方不处置或占用乙方资金.但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帮助监督和审计.

  7、乙方的财务管理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设置帐户,进行资金管理.月末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并在规定时点内上报甲方.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工程属国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规模超亿元(包括1亿元左右的),必须被评为省(市)级以上的优质工程,若被评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市政金奖的将一次性地给予重奖(奖额按工程规模的0.1%—0.3%左右);如果,连省(市)级的优质工程也评不上,则按工程规模0.1%的比例扣罚.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各项指标,凡经整改合格的单位工程,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按该单位工程造价的1%罚款.

  3、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挂钩指标的奖罚,(参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时上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工程质保期满时的质量征询记录,则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费额度上调0.5%.

  第八条甲方有权按承包协议规定,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生产经营实绩进行年度考核.

  第九条甲方应当按承包协议规定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在职责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生产设备的帮助,协调乙方生产过程中可能碰到的技术攻关难题.

  第十条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1、承包期内,双方均不得无故中止协议,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则视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协议的行为,可由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2、违约责任的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提前终止.

  一、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影响到甲方资质或社会信誉的.

  2、乙方在承包期内,有违法经营、违法乱纪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丧失商业信誉.

  6、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恶意行为.

  8、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中止本协议.终止履行协议后,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且在一个月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向乙方(分公司经营承包者先生)追索由于解除协议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损失及费用,同时追索罚款,罚金为上述损失及费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作增订时,经甲乙双方商定签字盖章后,形成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有效日从20_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工程有限

  分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经营承包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4

  发包方: 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1、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2、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1、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4、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2、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第一条:总则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巩固和开拓地区建筑市场,明确各自的职责,甲、乙双方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楚雄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承包区域及范围

  乙方承包区域为西双版纳地区,乙方承包范围为甲方现有建筑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现有资质范围开展业务。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自 年11月17日至 年4月16日,协议期满自动终止。下一年度承包费在 年3月16日前缴纳,如承包到期,合同期内中标工程尚未竣工,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工程竣工。若需签订后续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协商承包费并支付承包费。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保证金

  4.1乙方承包分公司后,确保每年完成施工产值人民币/万元。如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万元的施工产值,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经营权,乙方无任何索赔权,并仍应履行对已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法定义务。

  4.2乙方按万元人民币交纳甲方区域承包管理费。并且无论乙方中标项目多大,甲方都要按收取项目管理费且同时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缴纳点企业所得税。

  4.3承包期间,如遇甲方资质升级或发生增项,甲方有权提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共同协商。

  4.4乙方交纳年度基数管理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时交纳肆万元,乙方应一次性按合同价款预交给甲方。

  4.5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 年__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用于:

  (1)乙方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足时,抵甲方应收取的相关费用;

  (2)若没有完成1000工程量和400万外经证,公司按0.3%处罚;

  (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时,直接冲抵违约金,违约金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

  (4)乙方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时,与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按如未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该款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4.6甲方派驻0名管理人员在乙方处管理印章及有关证书、证件,并负责对乙方经营、工程质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甲方派驻人员工资为5000元/月,工资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时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费用及每年六至八次的探亲返差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7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及其他工作(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甲方规定标准由乙方另行支付)。其中,乙方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2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若使用二级建造师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1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双方费用协商)。

  4.8乙方工程中标后需预交甲方建造师证使用费(预交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日之前),直至工程完工(中标后无论证书使用与否,均应交纳)。每套证书应向甲方交纳每月1500元/5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如是市政专业每月 元/6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遵守市政类执行。

  4.9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寄回公司盖章方能生效,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担保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第五条:承包质量管理

  5.1乙方保证承建工程质量,单位工程一次校验合格率100%,评定等级符合项目承包合同的要求,力争每两年创市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每三年创省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

  5.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年度创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每两年创省级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

  5.3承包期间,乙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权、债务、财产损伤等)。每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50万元人民币,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甲方承担损失的大小,实际结算。

  5.4分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甲方对每个项目都有权指派质安人员1—3名(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定)协助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交通费、食宿费由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按每人8000元/月标准支付特派质安员工资。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分公司办理各分公司注册、开户事宜。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含来人住宿、就餐、交通费等)。

  5.5乙方不得把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揽的工程再转承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5.6乙方有义务向项目部收集中标工程量的40%材料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制定、修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6.1.2派出专(兼)职人员对乙方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责任。

  6.1.3协助乙方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6.1.4提供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承建工程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6.1.5甲方根据乙方招投标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根据乙方承担工程需要,完成法人签章行为。

  6.1.6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估。

  6.1.7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费用。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完全进入甲方帐户,发票由甲方开具,发票税额由乙方承担(税率以税务部门实际调整税率为准)。

  6.2.2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开具外经证,外经证税点按工程款的2个点收取。

  6.2.3依据本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自行承揽工程任务,负责工程投标及中标工程的实施,代表甲方的名义自行承担合同的'谈判,向建设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权责。

  6.2.4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与甲方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主实施对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处罚;在确保完成税金,并上缴管理费的条件下,自主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自主决定利润分配,甲方不予干涉。

  6.2.5准确、及时、规范向甲方上报生产、经营报表及人事档案、财务报表,每月上报一次。

  6.2.6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帐册,按时、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甲方管理费及其他约定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

  6.2.7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的,甲方可给乙方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

  6.2.8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检查,并确保每月将各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报表、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报表、工程形象图片等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给甲方备查。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整套竣工资料报甲方存档

  6.2.9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程履行完整的资料的原件。

  6.2.10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工资、工程款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若甲方在此地区内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而与乙方经营活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参加经营活动,乙方应无偿给予协助。

  7.2如乙方在承包市场外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参加经营活动,中标工程管理费另行上缴甲方,不冲抵分公司管理费基数。上缴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3乙方承包期结束或承包期内中途终止本合同后三日内,乙方以甲方名义设立的机构或备案等证书、证件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每日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延期三十日的,甲方可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2乙方经甲方提示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所承接项目的工程资料,如拒绝提供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

  8.4乙方不得私设帐户、超资质经营、转包工程、偷工减料、隐瞒或逃避债务,一经发现,应向甲方交纳3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8.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书、证件等需要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寄回给甲方;乙方分公司的相关证书、证件或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在地备案年审等需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乙方分公司注册(备案)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年检(审)的事宜,否则逾期未年检(审)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6承包期内,乙方所承揽工程因经营管理不善如出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万元以上;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30万元以上。若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禁入、行政处罚、资质降级等),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直至甲方相关处罚后果消失。

  8.7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承诺,任一因乙方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效力

  9.1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承包期满,债权债务清偿结束后自然失效。

  9.2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对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视为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如有与本合同冲突的地方,以修改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9.3如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9.4鉴于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保证人即丙方尚未签字,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二个月内督促丙方签字,本合同自动中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补充协议

  1、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有责任继续处理在西双版纳没有到期的工程问题,若影响到投标的事宜,由乙方配合甲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的移交所以备案手续;

  3、建造师可以有乙方在西双版纳招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遇政策或其他什么因素,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5、乙方要配合甲方完善工地所需要的人员(包括五大员、建造师、特殊工种等)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6

  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基于甲方公司的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将公司的经营权在本协议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理清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明确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事项:所有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二、承包经营方式:本公司在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期内,将各商贸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发包给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期内,乙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依法纳税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增值税、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与公司相关的一切税费。

  四、自负盈亏是指乙方自行承担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参展费、培训咨询费、运输费、装卸费、产品促销费、车辆使用费、售后服务费、赠品报损费、银行借款费用、公司内部存款拆借费用、税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情况,对经营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改正,不能限期改正的,有权解除本协议。有权在乙方未完成本协议第七条阶段目标分解任意阶段目标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3、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监督。有权对公司的营运资金进行合理管控、调配。有权对公司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合理化规定。有权对公司的人员进行合理化的编制。有权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审核、监督实施。有权对乙方获取的经营管理奖励分配问题进行建议、监督。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根据需要有优先续约权。

  (二)甲方义务:

  1、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承包经营管理事项,但乙方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2、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为乙方开展经营管理提供协助和便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组建自己的经营管理队伍;除财务人员外。

  2、对公司的人员配备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对公司人员的薪酬可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租赁新设备和资产。有权在协议承包期间内使用公司的账号,公章,合同章,支票,发票等财务凭证。

  4、有权享受公司相应管理制度规定的福利、节假日。在后续期甲方经营发展目标高于本协议第七条共赢目标第①项销售收入项150%以内,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维护公司的形象,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2、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3、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用工,在公司的薪酬体系范围内支付劳动报酬,所组建队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试用。

  4、必须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需要,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5、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6、销售人员变动、离职,必须保证对变动、离职销售人员经手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进行交接,所涉客户进行友好维护。

  6、在提前解除本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期满未进行续约的情况下,必须将手中往来客户逐一交接给本公司接交人;并与本公司往来客户明确不在本公司任职,后续商业合作由本公司接交人负责;且不得再与本公司合作的往来客户进行商业合作。(说明:往来客户是指与本公司有商业合作或者商业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和客户)

  七、共赢目标:在本合作协议规定期间实现以下主要经济指标:

  第①项:销售收入:元;

  第②项:销售回款比率95 %;销售回款比率=应收账款期间贷方数/期间销售收入__100%。

  第③项:销售净利率15 %;销售净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期间费用-所得税)/期间销售收入__100%

  阶段目标分解:

  1、第一阶段目标:月日至月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公司经营产品结构优化,队伍建设,薪酬体系制定,市场信息调研,意向客户和销售渠道、销售网点建立。

  2、第二阶段目标:月日至月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销售客户家,实现销售收入元,实现销售回款元,保证公司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日常费用收支平衡。

  3、第三阶段目标:月日至月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销售客户家,实现销售收入元,实现销售回款元,保证公司在协议合作期间总体净利润率达到15%。

  八、协议合作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乙方报酬获取条件及方式:

  1、乙方月薪元/月,前提是完成每一阶段目标。其中任何一阶段目标未完成,次阶段起从月薪中每月截留10000元/月作为目标保证金;如果在最后期间全部完成共赢目标,截留目标保证金足额补足。如果在协议期间结束未完成共赢目标,截留目标保证金不予发放。协议期间结束确实遇到不确定因素未完成共赢目标,但能继续续约合作,在计算下个协议期间共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必须按15%加计扣除上一协议期间未完成任务。

  2、在超额完成本协议第七条共赢目标第①项销售收入,同时满足共赢目标第②项销售回款比率,第③项销售净利润率,给予销售净利润一定比例(实行超额累进制)给予乙方(含乙方)所组建的经营管理队伍作为奖励。比例如图:

  3、支付方式:月薪为每月支付上月薪资;奖励在协议期结束次年第三个月底结算支付,但必须截留奖励总额的30%作为坏账保证金。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7

  发包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双方根据 ,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形式: _。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

  四、上缴利润数额

  1.承包方以 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 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 %的比例上缴利润,即 年为 元, 年为 元, 年为 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

  六、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 万元,其中_ 年 元; 年 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 ;设备完好率达到 %;固定资产净值率 %。闲置资产处理办法 。

  3.新产品开发 项,主要新产品是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 元; 年为 元。

  5.产品质量要求 。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 。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 。

  8.出口创汇指标 。

  9.产值指标 。

  10.人均上交利润 。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 。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承包期间,发包方必须尊重承包方自主权,不干预承包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承包方解决下述问题: ;

  4.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 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 %,或严重违法经营,或 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十、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

  十一、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

  十二、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 ;

  3.计价办法: ;

  4.移交程序: 。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8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 经营情况,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并就相关终止问题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终止协议书后一个月内负责办理完成注销 一切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银行、技术监督局、建设主管部门等),全部注销手续完成后甲方分三期退还保证金 万元给乙方:

  (1)全部注销手续完成后 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万元;

  (2)全部注销手续完成后 个月内再退还保证金 万元;

  (3)全部注销手续完成后 个月内退还剩余保证金 万元。

  2、自 设立之日起,与湖南分公司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终身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湖南分公司债务,导致甲方不得不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9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本转包合同。

  一、转包土地的地点:甲方自愿将与 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二、转包土地的.期限:转包期限为五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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