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
1、甲方将座落在长沙市区路小区栋单元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居住使用权。
2、在租赁期内,事前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和结构。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或经营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的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均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 )
2、租金按半年一交,每月元,(大写: )应,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均可,延迟支付房租超过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 )。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交房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在交房之日清点设备(家具、家电)设施(房屋门窗、水电设施),自然损耗除外,并付清所应付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天然气立方,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等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凭缴费账单或收据与下一期的房租一并缴纳给甲方。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产生的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实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物品,如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至少提前壹个月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损失,并予以补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甲方通知乙方后,仍不取走,可视为自动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3、只要房屋设施和家具、家电未损坏(自然损耗除外),押金应全部退还给乙方
九、补充条款
空调台,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电视机台,床张,沙发张,餐桌张,衣柜台,燃气灶台,油烟机台等。
本合同共有肆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县或区) 街 号的房屋 栋 单元(房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 方承担;
所有权属 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 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 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期: 日期: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三)
出租方
租赁方
第一条 :居房状况:出租居房坐落在——、三室两厅两卫、面积,全新装修、生活设备设施齐备且新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缴纳:暂定四年。
其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每年租金 元。合同签订日一次付清半年租金,另半年租金按应缴日提前一月缴付。
第三条 :租赁期间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非人为因素的修缮问题由甲方负责。
2、室内设备、设施入居时双方交接验收并附备查清单,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3、贵重设备、设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修、换费用,经鉴定由乙方负担。
4、退房之日,乙方务必缴清期内表计水电、气、收视及所有规费。
第四条 :租赁期间内水电、报、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如期如数缴付。
第五条 :变更问题:
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在租内回收使用权、应提前半月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2、乙方不得将居房擅自转借他人居住和转租。
第六条 :租赁合同中止: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
1、提供的居房不能正常使用:
2、乙方按约定缴租金后,逾期不能供乙方入居。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缴纳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2、擅自将居房转租、转借;
3、利用居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居房、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责任:
①不按时缴付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及由此引起的附加费用。
②由于使用不当、管理不妥造成室内设备、设施损失、丢失,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③逾期不归还居房附补缴费用外,另偿付2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④使用中的设备、设施的维修。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严重分歧,通过仲裁直至诉讼方式。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其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市 区 路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逾期不缴的从每月 日起每天按每月租金的收取2%滞纳金。
第四条 押金及支付方式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和完好,及租赁期间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 元(大写 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之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租赁关系消除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间正常租赁房屋,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以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5、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6、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
7、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8、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9、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如遇政府开发,涉及到乙方损失赔偿问题,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协调。
11、如遇甲方规划建设需用此地,甲方应提前6个月告知乙方归还租赁场地。本协议自行终止。因甲方没有提前告知规划内容而收回租赁场地,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其他约定: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3、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10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其它约定: 。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
4、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1个月以上,在合理期限内任未缴纳房租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5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其他约定: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20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押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7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其他约定: 。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五)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六)
出租人:
承租人: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卫生费及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第八条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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