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8篇)

时间:22-09-24 网友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 :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 :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 个月共计人民币 元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扣除应交水电气费后,将多余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治安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治安管理费。

2.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在一个月之前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小区应保持入住房屋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放电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与乙方无关。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要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室内设施,若有损坏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同时务必注意安全用电、用气和其他特殊设施如电热水器、取暖炉等的安全使用,若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和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三)

出租方: (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 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 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 .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多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 %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抵作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 %计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如乙方付有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出后 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或单位): (盖章)

地址:

工作单位:

承租人(或单位) (盖章)

地址: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四)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 房 厅,位于

2、房屋内现有物品为:该物品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个 月,出租方从日起将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有 日止。在租约时间方特殊需求,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 租金交纳

租金的标准为每月 元人民币,押金为 元人民币,先付后租,承租方应在每月的 号前交租金给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承租方还应承担管理费、垃圾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

第四条 房屋维护

承租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保持房屋内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对房进行装修改造或打孔,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所进行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的,应无偿转让给出租方。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东。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 元。若承租方没有履行房屋维护,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行为: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日。并且乙方有权另行开门处理,承租方违反合同,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如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六条 出租特别声明

乙方接住房后,应及时自行出钱买锁给房东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房东无关。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 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员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 元/次开门人工费。并且厕所堵塞自己处理。收了当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满当月的天数要求搬出,余下未住的天数,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钱。退租时,承租人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 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第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月)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20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方(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住所: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六)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位置、产权证号、面积、户型及用途:

1、该房屋位于,产权证号为;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户型为;

3、乙方租赁的用途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如乙方续租,须于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续租时,双方可另行商定租金价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押金;

1、该房租金为每月(每年)元(大写:);

2、付款方式及金额:

3、乙方租赁此房需向甲方交纳租房押金元(大写:);

(1)该押金主要用于保障甲方房屋内的财物完好及乙方结清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相关费用;

(2)租期满,乙方在结清相关费用及无损坏甲方财物的情况下,甲方应如数退还;

(3)如乙方对甲方财物有损坏或未结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酌情予以扣除。

4、甲方收取租金及押金时,应出具收款收条,若因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原因需征收的租赁税由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修缮及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使用房屋;

2、乙方因使用功能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对乙方的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及补偿义务,租期满乙方不租时,对装饰部分不得破坏。

第六条 、房屋的转租和转让: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该出租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即可买卖不破租赁;

2、租期内如甲方转让该房屋,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期满乙方不归还房屋的,按多占期限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的房屋占有费;

2、乙方交房时应负责打扫好房屋卫生,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卫生费;

3、无特殊原因,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此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盗,树立安全意识;

5、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由违约一方按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因房屋权属有瑕疵或非法出租该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2、甲方转让该房不提前通知乙方或中途提高租金及无故提前收回房屋的;

3、甲方不履行自己的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安全使用该房屋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

6、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拆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三方共同签字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七)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带阁楼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八)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租赁范围

1、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合租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仅限人居住,证件号:

2、双方商定租赁期自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租赁房屋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及设施。乙方需要继续租住,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1仟佰拾的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保证金退还,在合同期内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

2支付,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二次第四次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房屋在乙方入住时,屋内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在乙方按时交付租金并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安全使用房屋,甲方查看房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例外。

3、乙方应要求房屋业主出示相关合法证件,如因房屋产权等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在租赁期内居住,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承租人的责任

1、租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赁期满之日都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惜房屋及设施、如需改善、须经甲方同。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喧哗扰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无条件退房。乙方应将自己的物品搬迁清楚,乙方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一切权利,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将房屋设施点清以良好的状态交付甲方,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的使用性,不得擅自转租和转借他人,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物品,如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签约之日起,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在三十天内配合甲方出租房屋。赔偿甲方一月租金为违约金。

第五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须安全使用房屋配套设备,因承租方不注意安全而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自动履行,仲裁费由仲裁庭批定方承担。

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若本合同任一条 款于某一法律条款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附加及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作地址: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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