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7.07
∙【字 号】市府办发〔2011〕60号
∙【施行日期】2011.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促进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原则。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直各部门按照《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确定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编制范围
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包括: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3家)
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能源局(市煤炭局)、市民委(市宗教局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市商务粮食局、市文体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扶贫局、市外侨旅游局、市人防办(市交通战备办)
(二)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3家)
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家)
市移民局、市档案局(市档案馆)
(四)市人民政府其他机构(1家)
市供销社
(五)中央、省级驻市工作部门(8家)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水城公路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
(六)其他单位(4家)
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编制内容
(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见《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二) 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见《市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
(三)信息收录。按照各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重点收集2008年以来的政府公开信息。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培训。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讲解《市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和《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明确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1年7月12日
(二)逐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按照《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和《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确定的内容和培训要求,市直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科室。市级部门、各单位编制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送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各部门编制的指南和目录进行逐一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要指导编制部门按要求完成;对审查合格的下文批复确认。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的编制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1年7月22日前
(三)整理政府信息。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已通过审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清理2008年以来的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做好填报所需电子文档的整理工作。这次统一组织编入目录内容的起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按规定及时补充。政府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其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机构成立之日起。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1年8月20日前
(四)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培训。由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的采购工作,待系统建成后,组织开展培训,明确系统权限和责任分工,规范公开内容填报流程,统一系统管理维护要求。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1年8月20日前
(五)填报公开内容。各单位根据培训要求,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分别填报本部门的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1年9月10日前
(六)组织验收,对外发布。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个部门上传信息的数量、质量进行逐一检查,督促各部门保质保量、高标准地完成任务。9月26系统正式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明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落实领导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在组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中,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同时,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及时更新和完善目录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
(五)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将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完成情况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略)
2.市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略)
3.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略)
4.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引号编码规范(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文档: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09-14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用电合同》文本,依法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09-18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三公”调度交易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暂行)》的通知09-29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09-29
国家能源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09-29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0-17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12号10-17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