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不管是我们是在购房、商品买卖,还是进行其他事宜的时候,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是会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的,从而在法律上得到保护。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双方违反了约定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争议,实践中,我们会请当事人明确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减少诉讼成本。按照法律规定,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对于其他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除了在第594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合同的主要条款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当事人之间的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格等主要内容的,然后才能签字进行交易。以上就是我整理的有关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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