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5。2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5。3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5。5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5.6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六、价格及付款
6.1 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6.2 具体的付款方式由双方在订单中约定。
6。3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经审核合格后付款(预付款除外):
a.发票原件;
b.甲方指定接收人的收货签单;
c.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6。4 发票要求:乙方开具的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发票需能通过国税局相关网站认证或者提供发票登记薄复印件,开票单位必须为本合同签订单位。发票需体现货 物明细,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有必要的信息。发票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如发票出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 按合同总额10%的扣款处理。
七、附随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乙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7。3 如货物中不包含任何需要调试或试车的,则有关调试和试车的服务自动免除。
7.4 如货物需要安装的,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保证
8.1自货物最终验收之日后计算,本产品保修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8。2在质量保证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3 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三小时内响应,六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甲方和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检验
9.1 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的背面。
9.2甲方将在合同的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数量、表面与合同约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拒收货物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隐蔽瑕疵或者功能缺陷,甲方有权于发现时随时要求退还。
9。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甲方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通知后5日内返还货款。十、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甲方选择退货的,应退还已付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0.2。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和丙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降价供货.
10。2.3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和丙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十一、交货延误
11.1乙方应按照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力。
十二、违约责任
12.1 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该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 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1%计收,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交货义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30%。乙方延期交货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2。2 乙方应当赔偿的损失,应当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十三、不可抗力
1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3。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除甲方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 上或继续履行合同会对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十四、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争议解决
15.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六、终止合同
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通知自发出时生效.
16。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16.1。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6.1。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权利义务转让
17。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甲方盖章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分公司公章;项目章等其他形式盖章视为无效.
18.3本协议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十九、双方承诺,已详细阅读本通用条款,并同意遵守该通用条款.篇二:货物类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1.2“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5“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或其它材料.
1.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当的其它义务。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
3.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所取代的范围。
4.原产地
5.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可来自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在合同格式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6.2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货物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原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7.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8.技术规格和要求
9.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0.专利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11.包装
12.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3.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运输标志
15.1乙方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作出下列标志:
15.1.1收货人
7。1.2合同号
7.1。3装运标志
7.1。4收货人代号
7.1.5目的地
7.1。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1。7毛重/净重(公斤)
7.1.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16.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臵”、“易燃"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17.运输条款
18.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的一种:
18.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以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由甲方出具的收货证明上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期。
8。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有关运输和保险以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上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期。
8.1.3甲方自提货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上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期。
19.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15天,以电传或传真的通知甲方合同号、品名、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以及在装运港备妥待装的日期。同时,乙方需邮寄甲方详细清单一式五份.内容包括合同号、品名、规格、数量、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单价、总价、装运港及货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0.3乙方须安排内陆运输保险并承担运费、保费以及相关费用。
21.4乙方装运货物的数量和重量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否则甲方对超过部分的费用不予承担,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2.5乙方需在货物装船后24小时内,以电传或传真通知甲方合同号、品名、数量、毛重、体积、发票价格、船名以及启运日期。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需通知甲方每个包装箱的体积。如有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也需要说明。
23.保险
24.1由乙方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货物“一切险”,投保金额为货物价格的110%,保险保至项目最终交货地点。
25.付款方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特殊条款》)
26.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27.1合同生效后15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28.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29.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30.价格
31.1合同总价与投标总价应一致;若不一致,以低价为准。13。质量保证和验收
32.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最流行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3.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34.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36.5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但该报告不能免除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37.检验
38.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将成为向甲方要求付款的单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对于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 、性能、数量/重量来说,不能成为最终检验证明。供应商所做检验的详细情况和结果必须写出报告,该报告应附在证明书中.
39.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如发现规格和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无论什么理由,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用了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40.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41.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督,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提供方便。
42.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实验和性能实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43.索赔
44.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45.2如果乙方对甲方根据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向乙方提出质量不符和索赔要求负有责任时,乙方须经甲方同意按以下一个或多个综合的方法来处理该项索赔:
15.2.1同意拒收货物并用合同规定的相同货币归还拒收货物部分的货款,并应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储存费、装卸费以及其它所有保管和维修被拒收货物所必需的费用。
15。2.2根据货物劣质、损坏程度及甲方所受损失的范围降低货物的价格。 15。2.3将不符部分换成与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相符的新部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承受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15。2.4由乙方自费派出技术人员对货物的不符和有缺陷部分进行修理,如乙方不能派出技术人员时,甲方有权代为修理,由此产生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6.3对于上述索赔如果甲方在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应视为乙方接受了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未能按照本合同第15。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款或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出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补偿.
47.延期交货
48.1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49.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扣除相应额度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加收迟交罚款和/或终止合同。篇三:采购合同之通用条款
一般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附件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合同概述 .。。.。。。.。.。。。.。。。..。.。。。。...。.。。..。。。.。。。..。。.。.。..。。。。。.。。。.。。.。。。。。...。。。..。.。。..。.....。..。。.。。。.。。。..。。。.。..。.....。.。。..。。。。。.。。.。..。。. 2
2. 货物的交付和服务的提供 ..。。。。.。...。。。。..。.。..。。。。。.。.。...。.。.。.。...。.。。...。..。.。.。。。.。。.。.。。。....。。..。.。.。。..。。.。.。.。.。...。..。.。。。..。 2
50.货物产权和风险的转移 ..。..。。.。.。。...。.....。.。。..。...。。..。..。.。.。。.。。。.....。。....。。.。.。.。..。.。。...。..。。.。..。.。。...。。.。.。。.。.。。..。.。。.。.。 2
51.数量和价格 .。。.。..。.。。.。。....。.。...。..。.。。.。。。。.。.。。。.。。....。。。。。.。.。。..。.。.。.。。。.....。.。.。.。。.....。。...。...。..。.。....。。.。。。。..。。.。..。。。。。.。。。。.。 3
52.付款方式及时间 。..。。。.。。。.。.。。..。.。。。..。。.。。。。.。.。...。。。..。.。.。.。.。。。。。。。。..。.。。.。。。.。...。。。。。..。.。。。....。。.。...。。.。。。..。。。。..。。。。。....。。.。.. 3
53.货物的质量 。.。。。。。。...。..。。。。..。..。。。..。。..。.......。....。。.。..。.。。...。......。。.。。。.。.。.。.。.。。。..。...。。...。..。。.。。.。。。。...。..。.。。。.。。。。....。...... 3
54.服务的标准 。。...。。。。。。。.。.。....。。...。.。.。。...。。。。.。。。。.。......。.。。。.。...。..。..。.。。。。..。.。。。。。....。。。。.。.。...。。....。..。..。。..。。。。.。。.。。..。。.。.。。.。 4
55.货物的有效期 ..。。..。。。。。.。。。.。。。。..。。.。。。..。.。..。。.。.。.。。....。..。.。.。.。。。。。。。。.。..。.。..。.。.。。...。...。.。。。.。。.。。.。。。。...。。。.....。..。。。。。.。。。...。 4
56.拒收、返工、换货和退货 ..。...。。..。.。.。。。.。.。...。。...。。。。..。。.。.。.。...。。...。。。.。.。。.。。。。。。..。。...。..。.。。。。。。..。...。。。...。。.。。。。。。。..。. 4
57.包装 。..。.。.。。.。。。.。..。。..。.。..。。.。。。.。。。。..。。。.。..。。。。.。...。..。。。。。。.。。。.。。.。。.。。。..。。...。。.。.。.。。。....。。。.。.....。。....。。...。..。...。.。。.。。。。。..。。。。. 5
58.单据 .。.。..。....。。。。.。。...。。....。..。....。..。。。.....。..。.。。.。。...。。。.。...。..。.。.。.。.。.。。。..。...。.。.。..。.。.。.。.。.。。.。。。...。。.。。。...。..。.。.。。....。.。。。。. 5
59.知识产权 ..。。..。...。.。.。.。..。。。。.。.。。...。。。.。。.。。。.。.。...。。....。..。.。。...。.。。。.。.。.。。.。..。..。。。.。.....。....。。。。.。.。。。。..。.。...。。。。..。。......。.。。. 5
60.保密 .。。。。。.。。。。.。....。..。.。...。..。.。.。..。.。.。。。.。.。。.....。。..。..。。.。..。...。..。...。..。..。....。。.。。。...。。。.。。.。...。.。....。。。。.。。...。..。..。。。。。..。.。。。。 6
61.违约责任 ..。..。...。.。....。..。。...。.。.。.。。.。。.。.。。.。.。。...。.。.。。。。.。。。。.。。。。...。。...。。。..。.。..。.。.。。。.。..。.。。.。。。.。.....。。.。.....。。.。.。.。..。....。。 6
62.不可抗力 。....。.......。。。..。.。..。..。。。。。。..。。。。。....。。.。。.。.....。。。。..。。。...。..。。..。。。..。.。.。。。.。.。。.。。.。.。....。.。。..。。。.。.。。.。。。。。。..。。......。.. 6
63.信息方面的责任 。。....。....。...。。。.。.。。.。。..。.。.。。.。.。...。....。.。。。。。..。..。..。...。。。.。。。.。..。..。.。。...。..。.。。。.。...。...。。。.。。。.。。.....。。。。.。 7
64.转让 ....。。。..。.。..。..。。.。。。。。.。.。...。。..。.。.。。.。..。.。。。.。..。.。..。。。.。。。。...。。。.。.。...。....。。..。...。....。。.。。...。。..。。。.。。。。。。。....。。..。.。.。。。。。.。.。. 7
65.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7
66.终止的后果 。.。。.。。..。.....。。.。...。.。....。。。。..。。.。.。..。。..。。.......。。。..。.。。。..。。。。...。..。.。。。..。.。。。。..。..。。。。..。..。。.。..。....。....。.。。...。。.. 8
67.弃权 。..。....。。.。.。..。。。。。。。。。。。。。...。。..。.。.。..。.。。..。。。。...。..。..。。...。..。。。..。....。。.。......。......。....。..。。.。。。...。。。..。。。...。。。.。.。。.。。。.。.。.。。 8
68.分割性 。。。。..。。.。..。.。。.。。。....。..。。....。...。。.。。....。。.....。..。..。..。。.。。。.。。.。。.。..。......。.。.。。。..。.。.。...。。.。。。.。..。..。..。。。。..。..。。。。。.。..。... 8
69.修改 .。.。...。。。..。.。。。。.。.。。.。。。。.。..。..。..。。。。。。.。。。.。...。..。..。。.。。.。.。.。.。.。。.。.。.。。。.。.。.。。..。。.。..........。。。.....。。..。..。。。。.。.。。。。.。。........。 8
70.争议解决 。..。。..。...。...。.。。...。.....。。.。。。。。。。.。。.......。。..。....。.。..。。。.。。。。...。...。。.。。。。..。....。..。..。。。..。。。。。.。..。..。。。....。....。...。..。。。 8
71.其他 ..。.。.。。.。..。。..。.。.。。...。。。。。..。.。。..。.....。.。.....。。。.。。....。...。...。..。.。。。.。。。。。。...。。。..。。。..。.。..。.......。。。.。。.。.。。。。。。.。。.。。。。...。..。.。。 9
1. 合同概述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协议书》约定设备、材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发出的订货单或协议书的约定供货。本采购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两部分,协议书为双方就本次采购约定的订单、价款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为双方依据国内法律约定的双方责任、义务的通行规则。若通用条款与协议书约定不一致的,以协议书约定为准。
2. 货物的交付和服务的提供
2。1.在货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该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等详细进展情况,也有义务接受甲方的随时询问.
2。2. 相关通知或订单的发出: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乙方确认的的接收通知或订单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若乙方上述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送达不能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3. 交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数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原则上不接受超出订单中所规定的数量.
2。4. 交货地址/时间:按照订单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交货.
2。5. 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仓库,并负责将货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货物送达交付地点的运费、保险费及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72.6.货物到达现场同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与本货物相关的安装、使用、检修、调试的技术指导、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此义务,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73.货物产权和风险的转移
73.1.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书面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73.2.不论甲方是否付款,或是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经认可了货物的质量、数量或服务,也不表示甲方对根据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权利的放弃.4。 数量和价格
4。1. 具体数量价格见《协议书》。
4.2。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原料,人工,运输,通货膨胀,汇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价格在合同期间保持不变。若因甲方设计变更导致材料型号变化的,乙方按照投标报价清单价格报价,经甲方审核确认方可执行.若材料超出投标清单范围的,双方协商确定.
4。3. 竞争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价格是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现市场上有比本合同价格更有竞争力的价格,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刻执行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利减少合同承诺的采购数量或者解除合同。
74.付款方式及时间
75.1若乙方违约、提供货物、资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相关验收凭证、合规发票,支付乙方货款.
5。2。 为了保证付款符合5。1项之规定,乙方开出的所有的发票都应该送至订单上所注明的地址或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在货物验收合格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甲方见票方进入付款程序。
76.货物的质量
76.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采购质量标准见《协议书》。货物质量经双方确认、上下游施工单位(供货商)认可,或者通过政府验收合格,视为其产品质量合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6.2.乙方如有任何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条件、质量标准和主要原材料产地变动,需至少提前1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由于上述变更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通知,甲方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对变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6.3.乙方应接受甲方公司的质量审计或质量跟踪。甲方将出具审计报告,对双方一致认可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按期整改并给甲方整改反馈.7。 服务的标准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诉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对该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乙方有义务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同样的问题不会再次出现。
76.4.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77.3.对于乙方已经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提供的部分服务,在质保期限内,乙方须继续承担该部分的售后、质保责任.在甲方提出质保要求后,24小时内乙方须派专人到场保修并达到甲方要求.
78.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产品调试、技术支持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到场调试、相关技术指导,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工程进度。
79.货物的有效期
79.1.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有效期或使用期限应当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该满足甲方的生产、存储、销售以及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80.2.因为乙方货物失效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1.拒收、返工、换货和退货
81.1.当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货物,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的处理方式:
81.1.1.返工:指乙方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工或者维修。
81.1.2.换货: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81.1.3.退货:指甲方拒收货物后,取消该订单,将货物退还乙方.
81.1.4.重新提供服务:指乙方重新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9.1.5.降低产品价格.
81.2.在发生了根据上述之9。1条款的拒收时,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货物有关的付款义务亦暂时停止。
81.3.乙方承担所有由9。1条款引发的各种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9。3。1. 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因条款9。1所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2.包装
82.1.乙方应该根据货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包装方式应该符合中转运输和仓储的要求.除非双方已经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甲方不承担包装的费用也不将包装物退还。具体包装形式见协议书。
82.2.包装必须要符合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82.3.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乙方货物的外包装必须是密封的。包装外观清洁,没有污垢、锈迹.
83.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货的外包装由乙方清理出交货现场或安装现场,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内。
84.单据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供以下单据:
84.1.送货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项目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号),必须加盖公章。
84.2.检验报告:要注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验日期,必须加盖公章。
84.3.发票:在所有的发票上都要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和甲方货号以便甲方及时准确地安排付款;甲方对于任何没有上述信息的发票、交货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担付款的义务.每一张发票应该只对应一份采购订单。
85.知识产权
85.1.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计划、图纸、规格、形式和/或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这些项目均应由乙方全部归还给甲方。
85.2.当货物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货物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于这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都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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