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销合同

时间:22-09-30 网友
独家经销合同

独家经销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独家经销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独家经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与认可

1、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 各型号产品在 独家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2、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协议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去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经销条款

1、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 系列产品,在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 台,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低销售量。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的销售量为 台。

3、乙方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首批进货量为协议规定年销售量的 %。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在本协议签订的前 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前 个月即 年 月— 月乙方定货需达到 台,后 个月即 年 月— 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 台。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协议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5、如果在协议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3,4条的权利。

第三条、预约订货和退货

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协议,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2、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1、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

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 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 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 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 周内交纳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协议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 %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 %(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2、经销商在协议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协议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3、加盟金为保证金的 %(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2、甲方实行区域独家经销规定。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 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 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 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安装培训

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维修和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 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 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责任赔偿条款

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 ”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 ”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不得跨越本协议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协议。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协议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协议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协议,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协议。

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如果因为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经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共同做好xx线电动车销售、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市场营销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确保乙方为 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 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七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 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xx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 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 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xx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xx线电动车系列每月 辆,全年 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 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 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30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xx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纠纷产生,双方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解释权归 .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独家经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敬修堂”牌系列产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及经销渠道: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白云山敬修堂”品牌合同约定产品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区)的 渠道的独家经销商。

二、经销产品:

1、见《经销产品目录表》,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期内乙方须调换或增加经销产品的双方需重新商定,如增加产品需增加任务量。

2、双方约定的经销产品中,乙方连续 个月未拿货的产品甲方有权将其从经销目录中取消。 三、销售目标及考核办法: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对乙方按以下任务表进行考核,表中所约定的任务量按乙方向甲方实际进货额计算,不包括甲方给乙方的返利、促销支持等货物价值。

业绩考核表(单位:万元)

2、乙方如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销售整改报告,征得甲方同意后认真整改,如仍然无法完成月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销区域作出调整或取消乙方经销权,如市场交接后乙方没有串货和低价抛售等行为,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

3、非甲方供货原因,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进货,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未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经查实乙方没有串货和低价抛售等行为,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

4、乙方完成 (月、季、年)进货任务甲方给予乙方进货总额 %的返点,在下一个(月、季、年)以货物的形式返还。

5、其他约定: 。 四、经销期限

经销期限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五、价格及市场保证金

1、产品价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经销价供给乙方(不含税),详见合同附件《价格表》,以甲方盖章有效。

2、乙方供给销售网点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供给乙方经销价的110%,并要求二级经销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零售价等价格体系,否则按恶意倾销处理。

3、甲方规定的特价推广产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涨价,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确需涨价的,应提供涨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前30天通知乙方。

5、为了杜绝串货及低价倾销,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更好的保障双方利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万元。

六、货款支付

1、款到发货,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将货款交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3天内发货给乙方。

2、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乙方须在年 月 日前将市场保证金元,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七、订货与发货

1、乙方首次进货不少于万元。

2、乙方以传真订单或电子版的方式向甲方定购货物,订单须有乙方订货负责人签字和乙方公司盖章方为有效。

3、乙方指定的订货负责人: ;收货负责人: ;收货电话和传真:;收货地址: 。

4、乙方所下订单其数量在甲方未发货时可以更改,货物一经发出不得更改或取消。 5、甲方在确认乙方订货单和货款无误后3天内将货物发出。

6、甲方将货品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若乙方无指定物流公司,则由甲方指定物流公司发货,乙方对配送物流费用不得有异议。

7、甲方在总部或其他地点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从甲方发货地到乙方所在的城市两者之间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货发到乙方所在城市后在产生的市内运费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收到货品后要仔细验货,若发现运输过程中发生缺损,乙方应在提货点取得有效的缺损证明,及时提出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否则,缺损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收货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所发货物与乙方所下订单相符且无缺损。

八、窜货管理

1、乙方不得向合同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对窜货者一经查实,第一次: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向合同区域外销售的产品,收购价与供货价的差额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次:甲方将取消乙方返利, 已经享受的返利在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向合同区域外销售的产品,收购价与供货价的差额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次: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全部的市场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2、乙方恶意低于采购价抛售甲方产品超过 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无责单方面终止执行双方签订的试经销合同并没收乙方市场保证金。

3、试销期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经销合同约定的产品,如自行销售或授权第三方经销约定产品一经核实,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市场损失,且双倍退还市场保证金。

4、如有第三方窜货到乙方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按窜货实际金额1:2给予乙方赔偿,如发生串货三次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市场保证金。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查询本公司产品在乙方的进销存、网点销售等经营状况。

2、甲方提供的产品及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和包装说明的相关规定,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包装说明违规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拒收及退回质量不合格的货品,但必须持有收货凭证,(即:甲方的仓库发货单)并以书面形式将实际情况反馈给甲方,将货物返运回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销售更不得擅自贴牌生产甲方产品的仿冒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仿冒产品金额的3倍对乙方予以罚款,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市场开发及管理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经销区域内全面进行市场推广,扩大产品铺市率不断完善销售网点的建设,为了保证市场销量,乙方必须在月内,发展销售终端(药店、卖场、专柜等) 家,并制定详细的《终端建设进度推进表》(作为合同附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同时乙方每月应将所开发销售网点的资料一报给甲方存档备案,以便甲方有效实施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2、乙方每月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上月进销存报表,以便甲方及时备齐乙方所需产品和及时更新品种,否则因此导致供货不及时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品牌的信誉与形象,并积极打击仿冒产品假货。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推广赠品作货品出售,若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暂停相关市场支持工作。 5、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宣传用品积极用于市场宣传推广,不得浪费和闲臵,否则甲方有权停停止配送相关宣传物资。

十二、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执行该合同全部条款或部分条款,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同甲方的业务人员发生借货、借款或其他相关财务行为,如因此产生的纠纷或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本合同期满,若双方合作正常,且双方均有意愿续签合同,双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妥合同续签的相关手续。

3、甲方所收取的区域市场保证金,在合同结束时退还也可转作下一年度合同的区域市场保证金。 4、甲方开发的新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有优先经销权。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签章)乙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表人: (签章)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独家经销合同4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某地(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X 商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某地(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X 商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X 商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X 商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X 商。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X 商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 X商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X 商,并向X 商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X 商: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X 商。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X商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X 商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

独家经销合同5

甲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 作为在 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 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甲方给予 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除 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 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 元,以后每年递增20 %

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本协议自 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独家经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共同做好 线电动车销售、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市场营销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为 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 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七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 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 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 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 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 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 线电动车系列每月 辆,全年 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 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 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30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 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纠纷产生,双方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解释权归 。

甲方:

代表签字:

电话:

签字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电话:

签字日期:

独家经销合同7

甲方:乙方:

为了双方共同做好xx线电动车销售、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市场营销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为 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 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七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 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xx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 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 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xx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xx线电动车系列每月 辆,全年 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 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 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30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xx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纠纷产生,双方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解释权归 。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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