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合同范本6篇

时间:22-09-30 网友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6篇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1)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由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协议双方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

  4.代理区域:

  5.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 美元。

  6.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7.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 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 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 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 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 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 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11.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 ,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 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 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12个月。

  1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甲方:乙方:日期: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2)

  本协议系于 年 月 日,由当事人一方 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 (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 公司,按 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 (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 (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 (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 ,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 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 ,以 (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 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 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十四条 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 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3)

  委托人:A公司,注册地:

  代理人:B公司,注册地:

  鉴于:代理人是地区从事贸易的公司;委托人欲开拓地区产品市场。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人的责任

  委托人授予代理人在地区(下称指定地区)销售第三条规定的产品(下称指定产品)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委托人不得再指定其他任何公司作为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并负责控制其他代理人将产品销往该地区。

  第二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负责在指定的地区按照委托人拟定的条件或格式条款,招揽订单,并迅速将订单转至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并最终与相对人(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签订具有任何约束力的合同。

  委托人未在15日内或合同期限内没有明确回复,则视订单已被接受。订单一经委托人接受,即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效力。 或者:

  第三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有权在指定地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合同条款(可以在本合同约定,也可以作为附加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收取货款。(在这里可以约定代理人承担付款责任,即成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向第三人追偿;也可以约定,因交易相对不履行合同时,应将合同权利转移给委托人,由委托人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条 产品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同意代理委托人的如下产品:

  随着代理商的营销业务的增加,委托人将适当增加代理商品的范围。 前款所定产品不因委托人的产品技术或性能更新而终止或改变,对于同种类的产品的新产品 ,代理人具有当然的继续代理权。

  第五条 代理人义务

  代理人应竭力推销委托人的产品,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 ,进行广告宣传,参与展销会等措施,以扩大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代理人应严格遵照本合同和附件的规定以及委托人的指示,履行产品销售代理义务。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委托人关于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指令。

  代理人应尽合同的注意、技能和勤勉履行代理义务,特别是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对于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给委托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对本人承担责任。

  代理人有协助委托人收回应付款的义务。在有必要对第三人提起诉讼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并积极配合委托人进行诉讼(适用于媒介代理)。

  或相似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 商竞争的任何厂商中获利,更不得制造与指定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第六条 信息公开和商情通报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条件、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同时,委托人应将产品的价格、销售条件或付款方式和任何变更及时通知代理人。

  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公开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实,特别有可能影响委托人作出是否接受客户订单决定的信息。

  代理人应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其销售进展情况、市场行情、客户反馈意见;向委托人提供真实 有效的账册记录、真实的商业标证,使委托人了解真实销售量和销售费用。

  第七条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保护

  代理人有权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号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惟一目的是标识和宣传指定产品 ,且只限于本合同的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和宣传。

  代理人在此承诺,这些无形财产永远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擅自将委托人的 商标、商号或符号注册,成为自己的财产,也不擅自使用于其他场合的产品;同时,这一权利随本合同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而终止。

  代理人一旦发现委托人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侵权时,应通知委托人。

  第八条 佣金

  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美元,按商品净价的 %收佣;

  订单额超过美元,按商品净价的%收佣。

  商品净价,即扣除运费、保险费等的商品价格。经代理人递交的订单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即应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有效合同,支付一半佣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给付全部佣金;或者待全部履行完毕后,再支付佣金)。

  对于源自于指定区域的重复订单,代理人有权获得全额佣金(或按当事人约定的比例获取佣金)。

  对于指定区域内的客户与直接委托人达成交易的,代理人有权减半收取佣金(当事人可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 费用

  代理人办公费、工资福利开支由代理人自己支付。

  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的费用,如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用、广告费等由委托人负担(或按约定比例分摊,如按50%分摊),

  但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有效的原始票证。

  第十条 转代理和分代理

  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的独家代理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代理人可以指定分代理人,以建立营销网络体系。但分代理候选人的选定,应事先征求委托人的意见;经委托人同意后,代理人应与分代理人签订与本合同不相冲突和不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代理协议,并将一份送交委托人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3年);期满后,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请求,本协议将自动延长1年,并可依

  此方法续展。本协议在自动续展年满3年(或5年)后,双方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协议,给予代理人以更优惠的代理条件。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款的规定时,委托人即可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责任。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终止时,代理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的所有资料、代理人有关委托人的业务所有账册及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其他文件,一并归还于委托人。

  合同终止后1年内,代理人不得代理与委托人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或竞争对手的产品。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略)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A公司(印章) B公司(印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4)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由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协议双方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

  4.代理区域:

  5.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 美元。

  6.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

  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7.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 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 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 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 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 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11.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 ,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 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12个月。

  1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16.仲裁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略)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 该产品的规格: ,型号: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为全球所有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乙方给予甲方的供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销量任务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 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 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 台/月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6)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邮编: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根据民事及中国软件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 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 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 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 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五、销售政策:

  1、 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 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 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 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 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 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__月__日。

  附:零售价格表。(略)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地点: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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