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石油合同模式比较研究

时间:23-05-31 网友

国际石油合同模式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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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卷宗》2015年第05期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对石油需求的日益扩大以及国内石油供应不足推动着中国石油“走出去”。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企业就将石油开采的目光放在了海外,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中国企业已经成功在海外建立起自己的石油开采基地,每年产出近五千万吨原油,为弥补国内石油供应不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阶段石油开采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发展最大障碍就在于国际石油合同的不完善,只有真正掌握了各种国际石油合同的特点和各个资源国特殊要求,才能使我国国外开采石油项目运营的更好,才能有更多合作发展的机会。

        关键词:国际石油合同;模式;比较

        1 国际石油合同的定义与特征

        国际石油合同是指为开发资源国油气资源,而由资源国政府(或其国家石油公司)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的国际合作合同,主要包括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等在内的一系列约定。随着国际石油市场的专业与自由化,国际石油合同已经成为国际间石油合作开发广泛运用的手段。国际石油合同既有普通商业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同时又具有国际公法的成分,它是各资源国私法与国际公法的混合体,兼备私法具有的自由意志与商业属性的特征,同时也体现着政府参股、政府控制的公法特征。

        2 国际石油合同主要模式分类

        国际石油合同发展至今,主要有四种合同模式较为普遍:租让制合同模式、产量分成合同模式、服务合同模式以及混合型合同模式。

        2.1 租让制合同模式

        租让制合同模式是世界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实践中最早使用的一种合同模式。租让制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准予外国石油公司在一定的地区和时期内实施各种石油作业的权利,包括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资源国政府通常只征收矿区使用费和与油气作业有关的特种税费。

        2.2 产量分成合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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