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协议书四篇
收购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 。
2.收购数量: 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 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 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 元/公
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
议
收购协议书 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权持有人:持有甲方?%的股权
股权持有人:持有甲方?%的股权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权持有人:持有乙方?%的股权
填写说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 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让、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转让之前的债权归 方、债务归 方;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甲方向乙方移交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并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及资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1.1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全部股权过户完成当日支付 %;资产过户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1.2相关款项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账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 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 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 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转让后,如因转让前已经存在的法律障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消除该障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双方按过错责任分担,或另行达成协议处理。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 (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即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 各方各执一份, 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 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收购协议书 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按照本企业要求收购加工出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时间、收购地点、农产品品种、计划收购加工数量
本公司乡村设立鲜、原腿收购加工点,收购加工鲜、原腿根据意向,决定由负责该点的鲜、原腿收购和加工工作。
二、质量和价格
1、收购质量
为了保证火腿腌制质量,乙方必须做到:
①收购腌制场地必须清洁、卫生,堆放火腿时必须作到离地离墙;
②必须收购宣威境内的本地鲜、原腿;
③收购鲜腿选料,要求腿杆细、肥膘薄、肌肉饱满、无损伤、新鲜、色泽正常;
④对鲜腿修割、整理,要做到毛光、血净、腿形符合规格标准。
2、收购价格
对符合标准的鲜、原腿进行收购,要与售主(农户)按照随行就市、依质论价的原则进行谈价,价格合理,进行收购操作。
3、腌制加工
待收购的鲜腿冷凉确定后,按照宣威火腿腌制加工工艺流程进行腌制加工,用盐要适量。
4、加工用盐
加工用盐,必须使用盐业公司供应的、一平浪生产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火腿加工行业用盐。
三、收购资金拨付
为了不影响鲜、原腿收购加工工作,尽可能多地收购鲜、原腿、结合企业实际,鲜、原腿收购资金原则上由宣威市宣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筹集,根据鲜、原腿收购数量进度进行拨付给乙方,业务由本公司分管鲜、原腿收购加工领导办理,但为了不影响鲜、原腿收购加工工作,尽可能多地收购鲜腿、结合企业实际,在企业资金因故不能到位时,小额部分资金应通过协调,由收购点负责人筹集,待春节后小年以前,火腿调运结束,和加工费一起结算。清明节前付清,清明节前不能付清的,企业按欠款金额的1%月计算利息给乙方。
四、收购业务办理
在收购过程中,乙方收购人员必须序时、顺序、完整地填制农产品收购明细表,并且手续完备。甲方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不准弄虚作假。
五、调运
由甲方收购管理人员负责对该收购点的腌腿组织到火腿腌制点验收调运该点火腿,乙方必须很好地配合。
六、费用的承担
1、甲方按乙方收购腌制的火腿,调运时过磅数量每吨1000.00元支付收购加工费给乙方。
2、损耗,损耗率5%以内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按该点收购平均价格计算,由乙方承担。
3、加工用盐,按收购鲜腿重量7%以内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4、次品,按件数算,2%以内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以收购平均价格计算,由乙方承担。
5、调运环节,上车费由乙方承担,运费及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鲜腿收购加工点的资金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出了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希望甲乙双方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克服一切困难,搞好今冬明春的鲜腿收购加工工作。
九、未尽事宜,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通过甲乙双方在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协议书 篇4文本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效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枇杷定期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负责 提供无偿的技术指导培训及咨询。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农药,必须进行病虫害防治的,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枇杷的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
第四条枇杷的等级标准:
第五条交(提)货及验货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到约定地点交货,并由甲方按约定标准当场验收;约定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货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到交货地点,费用自负。
第六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结算,期限为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延迟交货或者支付收购款的,应每日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补足、换货或者退货.
3、甲方 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误差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枇杷的,应按照定购枇杷价值(数量×保护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 提供证明。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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