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权交易所 股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
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做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 %股权经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协议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协议始能生效。
1、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协议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日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协议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协议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协议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本协议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 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协议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目标公司存档 份,
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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