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时间:22-10-09 网友

2018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删除此行)

房屋编号:(删除此行)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出卖人:(删除此行)

买受人:(删除此行)

XXX

XXX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 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X、XXX在国家版(2014年,GF-2014-0172)的基础上根据省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也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7.房屋交易手续是指房屋交易双方依法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进行交易确认,领取交易告知单的过程。

8.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9.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最小不可分割单元的其他商品房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0.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1.全装修住宅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

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

改写后的文章没有明显的语法和格式错误)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XXX,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XXX日。该地块面积为XXX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占用该地块。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XX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XXX。如果全装修住宅需要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为XXX。

该商品房已取得现售备案证明文件和不动产权证,现售备案号为XXX,不动产权证号为XXX。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等。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XXX层,其中地上层和地下层。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单幢、单座或单元。房产测绘机构为XXX,实测建筑面积共XXX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用X个阳台,其中X个为封闭式,X个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XXX,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为XXX。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等级为一星、二星或XXX绿色建筑。

如果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二。如果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三。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或未抵押。如果有抵押,抵押人、抵押登记机构、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三。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或未出租。如果已出租,租赁期限从XXX开始,所有权归出卖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详见附件四。

出卖人承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且没有将该商品房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如果商品房权利状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不能办理房屋交易确认或不动产登记,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在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包括贷款部分),并按照不低于XXX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如果出卖人的违约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应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中,第八条规定了两种计价方式:总价形式和分价形式。总价款应写明大写金额。在分价形式中,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价款为大写金额。买受人可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在分期付款中,首期房价款应在合同签订或交付时支付,剩余房款可以分期支付或申请贷款支付。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贷款未能及时发放,应按照约定处理。

删除了无意义的4.和一个空格。对于第五条,删除了明显有问题的段落,并对剩下的内容进行了简洁的改写。对于第八条,删除了重复的内容并进行了简洁的改写。对于第九条,删除了一些重复的内容,进行了简洁的改写,并对付款方式进行了分类说明。

设施设备未能交付或者未能符合约定条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所有房价款应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XXX,银行为XXX。关于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详细约定,请参见附件五。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逾期付款责任(不累加处理1和2):

1.逾期在XXX日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X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XXX日(该期限应与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同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出卖人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XXX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比率退还已付全部房款(包括已付贷款部分)。若出卖人不解除合同,则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X的违约金。

注: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九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若采取分期付款,则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一条规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第1、2、X、X、X、X、X项条件。对于全装修住宅,还应符合以下第5、6、7项条件。如果交付时不符合约定条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规定了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基础设施设备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如果使用自建设施供水,则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若为住宅商品房,则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另外,还应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买受人需要自行办理开通手续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若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能交付或未能符合约定条件,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根据本合同,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具体来说,对于第1、2、3项设施中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分别为元、元和元。对于第4、5、6项设施,如果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出卖人应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设施在约定交付日后日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关于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约定如下:

1.小区内绿地率应达到约定条件;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应达到约定条件;

3.规划的车位、车库应达到约定条件;

4.物业服务用房应达到约定条件;

5.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其他设施应达到约定条件。

如果以上设施未达到约定条件,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设施在约定交付日后日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关于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约定如下: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3.其他装修和设备应按照约定交付使用条件达到交付标准;

4.具体约定详见附件五。

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出卖人应在约定交付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在交付日前10日内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如果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买受人在交付前有权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进行查验,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修复或更换,直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止。

二)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部分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部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买受人在交付前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行十年保修。自交付之日起,十年内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安全居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

二)出卖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部分实行两年保修。自交付之日起,两年内因其他部分质量问题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正常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

三)保修期内,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如买受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导致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出卖人不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

四)保修期满后,出卖人不再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但买受人仍然享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的维修服务。

在交付商品房时,出卖人需要出示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无法满足第十一条约定条件,那么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四条进行处理。

在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如果买受人查验的商品房存在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买受人在交付前有权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进行查验。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修复或更换,直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止。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部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买受人在交付前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出卖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行十年保修。自交付之日起,十年内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安全居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部分应实行两年保修。自交付之日起,两年内因其他部分质量问题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正常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保修期满后,出卖人不再承担修复或者更换责任,但买受人仍然享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的维修服务。

改后重新检测合格方可交付使用。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商品房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书。买受人应当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如果买受人在交付使用后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要求出卖人说明情况。如果买受人认为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双方可以委托进行质量检测。如果经检测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和赔偿损失。

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商品房的装修、装饰和设备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如果买受人发现装修、装饰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可以要求出卖人及时更换或修理,或者要求赔偿双倍的差价,或者按照附件七约定的标准进行处理。

商品房的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节能措施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如果经检测不符合标准,出卖人应当负责整改并重新检测合格后再交付使用。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总之,商品房交易中,出卖人应当保证商品房的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也应当认真阅读商品房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书,并在交付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异议。

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保证该商品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出卖人承诺在商品房交付前完成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并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质量标准。

3.出卖人承诺在商品房交付时,该商品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买受人承诺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房款。

5.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如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是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商品房基本信息

出卖人将其拥有的位于【地点】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该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如下:

商品房基本信息】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的产权归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二、商品房交付和价款支付

1.商品房交付

该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时间】。出卖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2.价款支付

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为【金额】元。买受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内向出卖人支付【金额】元作为定金,并在商品房交付时向出卖人支付剩余价款。

三、商品房质量和权利保障

1.商品房质量保证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承诺在商品房交付后【时间】内,对因建筑质量问题导致的买受人合理维修费用予以赔偿。

2.商品房权利保障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的权利状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买受人购房权益的情况。

四、其他约定

1.禁止返本销售

出卖人承诺不以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该商品房。

2.全装修住宅不得拆分销售

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3.保证规划用途不变

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4.告知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

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5.买受人使用商品房的限制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书面形式的有效性

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或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五、争议解决和补充协议

1.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四)。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六、合同生效和送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三份,其中出卖人份一份,买受人份两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应标明方位)

1.包括房屋分层分户图(含附属用房),应标明门窗结构、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包括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全装修住宅提供)。

附件二: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包括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包括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包括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包括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包括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附件五: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六: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包括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包括其他约定。

附件七: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若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包括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等,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2.包括电梯、管道、窗户等,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

二)内装饰装修部分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等内容约定如下。

附件八: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XXX provide a "Residential Quality Guarantee Certificate," while for non-residential properties。both parties can refer to the content of the "XXX" to agree on the scope。n。XXX.

The warranty d for the property starts from the date of delivery。and the agreed warranty d should not be lower than the minimum warranty d XXX.

1) Agreement on Warranty Items。XXX。and Responsibility:

1.XXX:

Warranty d: (not less than the reasonable service life of the project specified in the design documents);

Warranty d:

3.Heating。cooling systems。and equipment:

Warranty d:

4.Electrical pipelines。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pipelines。XXX:

Warranty d:

5.n works:

1) XXX:

2)

3)

6.

7.

8.

2) Other agreements:

Attachment 9: Certificate of Quality XXX

XXX 10: Agreement on Property Management

1.n property service contract

2.Temporary management rules

XXX 11: XXX interference with normal use of the property

e.g。n or interference with the normal use of public pipeline n ports。columns。transformer boxes。etc.)

XXX 12: Agreement on sale。gift。or lease of parking spaces。garages。or parking facilities

n。property rights。n of use。area or size。price。etc.)

Not less than 8 years);

Not less than 8 years);

Not less than 2 heating or cooling ds);

Not less than 8 years);

XXX 13: Other agreements on buying。gifting。or leasing properties

Name。area or size。property and land ownership。price and settlement。delivery。breach of contract。etc.).

XXX 14: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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