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经营行为考核细则

时间:22-10-28 网友

经营户经营行为考核细则

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优化市场经营环境,建设整洁、有序、安全的经营场所,树立良好的农贸市场形象,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要求

本考核适用市场所有经营户,考核内容参见附件:《考核细则表》。

二、考核办法

1、考核由市场管理人员根据《考核细则表》的各项指标予以扣分。

2、考核扣分实行年累计制,每月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奖罚办法

1、考核每扣1分,扣除保证金50元,款项直接从“诚信经营承诺保证金”中扣除。

2、累计扣分达12分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600元,并解除当年租赁合同,取消第二年摊位投标资格。

四、其他

1、本细则主要对经营户日常经营秩序、卫生、物业等行为进行考核,凡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2、本细则自摊位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款由市场办公室解释。

3、为保证本细则公平、公正的实施,欢迎经营户监督举报。

附件:

考核细则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扣分标准

市场

秩序

管理

1.在通道上乱堆放或占道经营

1—2分

2.摊位货物超高超长摆放

0.5分

3.摊位内乱拉、乱挂、乱张贴的

0.5分

4.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或装卸货物的车不及时驶离

0.5分

5.在市场内玩扑克、搓麻将的

0.5分

6.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谩骂、围攻、殴打管理人员的

1—3分

环境

卫生

管理

1.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的

0.5—2分

2.摊位内外、瓷砖、灯罩卫生不整洁的

0.5

3.不配合保洁人员管理

0.5

4.摊位垃圾未实行桶装化并不及时清理的

0.5

食品

安全

管理

1.未按省“商品准入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商品台账、索证索票的或未及时提供资料证明、证件的

0.5分

2.未及时主动销毁快速检测为不合格商品的或不配合检测人员工作的

1分

3、熟食区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或不按规范操作的(生熟分开、货款分离、戴帽、戴口罩、白大褂、操作手套)

1分

4.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再记分

1—5分

消防

安全

管理

1.擅自乱拉乱接电线、电源的

1分

2.在门店或市场内明火作业

1分

3.在市场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等或使用未安装安全阀的氧气瓶

1分

物业

维修

管理

1.损坏公共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并再记分

0.5—3分

2.未经水电表擅自取水用电的,除补缴水电费1—3倍外,另再记分

1—3分

其他

行为

管理

1.未按规定办理各种证照

1分

2.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

1分

3.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或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

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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