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机关效能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牵头及协办单位
(一)
落
实
十
个
方
面
重
点
工
作
(55分)
(一)
落
实
十
个
方
面
重
点
工
作
(55分)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0分)
许可项目压缩比率、投资项目压缩比率、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未达到30%的,分别扣1。5分;未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且未及时对外公示的,每项扣0。5分;要求实行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未实行并联审批的,每项扣0。5分;未在“中国南昌"网上公示审批事项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责任部门、办事地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的,每项扣0.5分;已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项目后,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的,每起扣0.5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纪委监察局
市法制办
市信息中心
2、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4分)
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未建立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的,扣0。5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每起扣0.5分;相关手续和规费未实行代交代办制的,每次扣0。5分。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分)
未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梳理的扣0。5分;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后未对外公示的扣0。5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的,每件扣0.5分;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每件扣0.5分;未实行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的扣0。5分;未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制、培训审批制的,每次扣0.5分;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不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的,每件扣0.5分;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每件扣0.5分;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兼职或领取薪酬的,每人次扣0.5分;协会、中介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到位的,每个扣0。5分;存在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制服务(收费)以及存在其他违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每起扣1分;清理规范工作未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要求,凡应该撤销而未撤销的,每项扣0.5分;凡可以合并而未合并的,每项扣0。5分;未经上级批准举办新的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每项扣2分。
市法制办
市纪委(监察局)
市物价局
市政府纠风办
市优化办
4、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4分)
未按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要求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处的,扣0。5分;行政审批服务处未“脱钩”,仍是挂靠的的扣0。5分;明改实不改、明进实不进的,扣1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
5、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4分)
市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未按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每项扣0.5分;各部门交易过程中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的,每起扣0。5分;未按规定执行告知制度的,每项扣0.5分。
市公管办
市纪委监察局
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分)
网站、网页中没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的,扣0.5分;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的,扣0.5分;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扣0。5分;未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造成负面影响的,扣0。5分;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未公开的,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扣0.5分。
市政府办公厅
市纪委监察局
市法制办
市信息中心
7、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4分)
未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的,扣0.5分;未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汇编》的,扣0.5分;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对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每起扣0.5分。
市效能办
市法制办
市人事局
8、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
(4分)
未执行重大项目调度会制度的,每起扣1分;对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未组织专人督查督办,造成项目不能按时签约、落户、投资或不能按时供地、开工、建设、投产的,每起扣1分。
市政府办公厅
市外经贸委
市经贸委
市台办
市发改委
9、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
(4分)
未制定实行会议审批制度的,扣1分;未制定实行提高办文效率相关制度的扣1分;参加市效能建设有关会议存在会风会纪问题的,每次扣0。5分;不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每(件)次扣0。3分,迟报的,每(件)次扣0.2分.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市效能办
10、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4分)
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未达到90%以上的,或学习时间少于12天的,扣0.5分;未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扣0。5分;未完成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的,扣0。5分;未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的,扣0.5分;未制定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长效机制的,扣0.5分。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宣传部
市人事局
市委党校
(二)解决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35分)
对日常督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中经查属实的问题,每发现1起扣0。5分,能按督办要求整改到位的,每起减扣0.4分;没有整改到位的,每起加扣0。5分;拒不整改且给不出正当理由的,每起加扣1分;在整改到位基础上,能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效果明显的,每起加0。2分.
市效能办
(三)工作执行力检查评价活动情况
(10分)
工作执行力检查评价活动综合成绩作为此项的基础分值;对综合评、群众评中收集意见建议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
市科教办
市效能办
备注
1、对上述同一事项不重复交叉扣分;2、各个项目分值的扣分以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3、未成立组织机构、未落实专人负责“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扣0。5分;4、未制定切实有效地工作方案的扣0。5分;5、在省、市效能办组织的暗访中,被党纪政纪处分、效能告诫、诫勉教育,每件分别扣0。5、0。3、0。2分;6、全年向市效能办报送信息未达到20篇的,每少1篇扣0.1分;7、全年在省、市效能办采用信息总量,排在最后3名的分别扣0。5、0。3、0。2分。3—7项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市直部门机关效能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相关文档:
期满特岗教师考核细则09-21
烟叶进口管理细则10-02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先选优评选细则10-18
效能考核细则10-18
机关党组织建设考评细则10-18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模板(3篇)10-18
市直部门机关效能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10-18
小学课本剧比赛评分表及评分细则10-19
沈阳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细则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