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2.28
施行日期
2017.02.28
文号
宁政发〔2017〕42号
主题类别
城市建设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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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
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7〕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城管局2017年2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2017年南京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十项行动方案》要求,以世界一流城市和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进一步打造南京市的城市名片和形象,全面提升省会城市的首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制定《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两聚一高”主题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南京作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战略定位和要求,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目标导向抓推进、民生导向抓落实,真正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心服务、精致景观”,努力打造独具南京特色、南京魅力的城市管理品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添彩助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重点任务
(一)切实完成“两减六治三提升”目标任务
加大治理生活垃圾的力度,推进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推广垃圾兑换积分方式,推动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全市新增2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48750张积分兑换卡。推进各区(园区)分级分区域设置垃圾分类贮存分拣中心,开展大件垃圾回收、分拣和处理。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建成江南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规模2000吨/日)、高淳生活垃圾焚烧厂(规模500吨/日),启动江北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规模2000吨/日)、天井洼封场工程等前期工作,力争江南焚烧厂二期2017年4月份建成投入使用,高淳焚烧厂2017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基本实现江南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理。实施水阁、轿子山、天井洼有机废弃物处理雨污分流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发改委、环保局,市城建集团,有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新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续建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厨余垃圾处理规模400吨/日)和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在高淳、溧水开展厨余垃圾处理站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发改委、环保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4.建设餐厨废弃物末端处置设施。续建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和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0吨/日),江北项目力争2017年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城东项目力争完成备用通道建设,准备场地平整。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发改委、环保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5.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推进区域垃圾收运体系规划编制,出台垃圾收运详细规划。打造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小型转运站分散转运适当补充的收运体系。规划新建城东、江宁、溧水等3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城市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渗滤液全部收集、规范处理,严查向雨水口、雨水管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6.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对江北和江南各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设施进行前期调研;各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运场,就地就近调剂回填。城管、城建集团等部门协同推进泥浆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利用泥浆脱水压滤技术对泥浆进行统一处理,制成回填土、种植土、颗粒肥等资源,争取早日解决全市泥浆处置难题。到2020年,建筑垃圾中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达到50%以上,装潢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综合设置机构,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边界,优化执法力量,严格执法队伍管理,下移执法重心,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办、法制办、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以市场为主体配置管理资源。开放环卫保洁市场,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实现资源市场化配置, 2017年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市场化运作率达到70%以上;继续深入推进户外广告设置市场化运作,新设置的广告要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引进PPP等市场化机制,拓宽环卫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渠道。探索建立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政务办,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加大行政审批事中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和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出台《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基本条件、基本标准、运行标准和监管措施,细化建立“内部规范审批、现场认真勘察、批后严格检查、违法从严查处”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编办、法制办、发改委,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
1.深化背街小巷整治。全面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分批分步骤抓好整治,2017年全市至少完成340条街巷整治任务,窗口地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区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其中: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各完成50条背街小巷整治任务;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各完成30条背街小巷整治任务,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完成20条背街小巷整治任务。每个区创建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1条、示范社区1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继续抓好门前三包。以街道为主体摸排登记全市门前三包本底资料,形成数据库。依托互联网+,指导全市各大单位,创新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突出窗口地区、历史文化景区和城区进出口通道,区(园区)各建成1—2个门前三包示范点,着力打造夫子庙、湖南路、南京南站、新街口地区、大报恩寺周边、奥体周边、马群新街区域、老浦口1914片区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管理示范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清理规范户外广告。按照“减量、提档、特色”的要求,严格遵循《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各区控制性详规设置广告。拆除全市主次干道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对工地围挡广告进行整改和清理,尝试建立有南京特色的户外广告地标及展示区域,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违规广告零增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4.提高环卫管养标准。提高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维护管养标准,2017年6月前落实到位。优化机械清扫保洁方式,加大冲洗频次,合理安排作业时段,推进精细作业、精细管理,道路机扫率城区达到90%、郊区达到85%。开展11个重难点片区环境卫生整治,科学设置小型垃圾压缩箱,落实人行道、慢车道定期清洗,撤除沿街店面垃圾桶,推行沿街店面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路面垃圾收集容器划线定位管理,主次干道和窗口地区垃圾桶定期清洗,加大垃圾中转站除臭力度。进一步落实《关于改善和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的指导意见》,切实改善环卫工人待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5.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维护考核办法,健全量化考核体系;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餐厨(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全面消除农村暴露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融合城市管理信息化功能
1.挖掘数字平台功能承载。加快整合市级各部门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街道平台建设与运用,实现市、区两级数字化城管系统互联互通。整合“智慧城管”综合管理平台各子系统、升级全市户外广告和违法建设系统,深入研究“门前三包、停车管理、渣土管理”等工作,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制定统一标准,实现城管系统软件开发标准化、模块化,开发城市管理APP并接入“我的南京”,向市民提供详实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环保局、公安局、信息中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强化大数据集成与分析能力。分批开展城市基础部件补测,先期完成主城六区范围内补测,为数字化城管系统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定位上报信息、精准派发责任单位、快速处置问题提供服务。紧盯市民关注的民生事项,做好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加大先进科技设施的运用力度,探索民用无人机等先进科技的应用,实现对环卫机械化作业、高架桥等快速通道环境卫生、大型填埋场、重大活动保障、扫雪防冻、突发重大事件实施适时、快速的监测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财政局,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建立权威高效考核体系。开放市级平台数据查询功能,实现市区菜单查询、问题整改、考核细节、数据分析同步,提高考核的效能。拓展区级数字城管平台考核覆盖面,强力落实27家市直部门案卷处置责任,对待处置率超过10%的市直部门在媒体上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创新解决城管热点难点
1.坚持管整并举治理渣土。出台《渣土精细化管理纲要》,严格渣土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控,稳步推进渣土长效管理;出台《南京市建筑垃圾规划(2016—2020)》,力争2017年建成1—2处渣土弃置场。强化渣土运输管理,通过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驾驶员从业资格,规定运输车型、路线和时间,实施渣土全密闭运输,实行GPS实时监管等措施,突出渣土车出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渣土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运输和管理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公安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坚持查拆同步治理违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按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和《南京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宁政发〔2016〕246号)工作部署,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销帐式管理。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健全市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城管、区政府之间工作协调机制,将违建治理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改造有机结合。2017年,在坚持对新增违建“零容忍”的基础上,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治理量不低于400万平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建委、国土局、房产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实施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全面净化、序化、美化道路沿线建筑立面,达到店招店牌、建筑立面、展示橱窗、景观围墙焕然一新。清理道路沿线各类违章侵占退让空间、公共空间的建(构)筑物和设施,拆除依附建筑的违章搭建、破旧广告,整治违规破墙开店;整治、规范晾衣架、防盗窗、遮阳棚、卷帘门等设施,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各类线缆,整修各类建筑外墙、围墙,迁移或景观遮挡改造沿街外露空调;按照城市设计,整体规划、美化设计、综合整治沿街店招店牌、建筑立面、展示橱窗,提升格调;减少单位和小区的实心围墙,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局、房产局,各区政府)
(六)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三年执法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打造精细化管理执法整治示范路;重点围绕违建拆除、黑臭河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全市性重点工程等方面,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善突发情形处理机制;通过全市168个定岗点,加强街面监控,快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形成街面探头监控点,市区巡查控制线,街道定岗点管住面的点、线、面的管控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建委、房产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进行清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6月底之前,全市正式城管执法干部人手配备执法记录仪一部;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标志统一,完成全市城管队伍的换装;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建立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行为应急联动机制,保障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法制办、公安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建设规范化执法队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服务方式,案件处理等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快实施《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伍建设规范》,各区创建规范化执法中队达到总数的50%。因材施教开展精准培训,开展主题班次培训和特色专题培训;建成市级城管执法队伍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分批组织一线执法队员接受相关咨询与辅导,逐步建立南京城管执法系统专属的、可操作、可评估的执法心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推进社会公众参与
进一步完善特大城市治理模式,建立责权明确、智能高效的精细化管理新机制。
1.拓展城市治理宣传载体。巩固现有媒体宣传平台,与南京电视台合作推出日播节目《城管行》300期以上,与“南京头条”合作策划53期“城管小妹”动漫片,邀请媒体、网络大V、公众委员、市民代表体验观摩一线执法,引导市民和媒体参与城管工作。继续发挥“南京城管”微博的导向作用,开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南京城管”APP,实现城管微资讯、城管微矩阵、城管微服务、城管微投诉(与城管12319热线对接)等功能,畅通行业与市民之间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建立舆情考核机制。建立舆情监测、研判、处置与指导相结合的舆情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将城市管理舆情考核纳入城市治理千分制考核范畴,及时处理、回应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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