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简单版
出卖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 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 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见证人:
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简单版(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在地: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结构混合设备情况简装、无家具、无家电用途住宅租期壹年
正房2间附属房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
租金每平方米0.5元每月900元每年10800元付款方式半年一付现金支付
附记
甲方(出租)
立约人乙方(承租)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5400元整。
2、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5400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500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管机关审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简单版(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_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1_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_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_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_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自住 使用,不得转租、转借、合租。2_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_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3_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_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4_2.该房屋设施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4_3.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及设施押金,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据。租赁到期乙方归还房屋及设施经甲方验收完好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
4_4.甲方不承担房租的税金,若乙方需要开具租赁发票,由乙方承担相关税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垃圾清运费、房屋物业管理费及共摊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交纳,因乙方未按时交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6_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6_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_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6_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二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_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_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7_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7_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的责任
8_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8_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_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自行退租,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退租,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8_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的责任
9_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_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其他条款
10_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_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10_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双方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10_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简单版(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 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二:租赁期共为 个月,年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付款方式为 付。押金为人民币 元。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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