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租房合同
篇一: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NF——2021——1506合同编号: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年八月修订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
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日
篇二:南京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个月,年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付款方式为
付。押金为人民币
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篇三:南京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
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
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
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
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
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大写:万千
百十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 按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
的租金,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
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
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期内,乙方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
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
月日
合 同 附 件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1、家具:
床
张 电视柜
个 鞋柜
个
床头柜
个 衣 柜
个书桌
个
餐 桌
张 餐 椅
把
2、家电:
彩电台 洗衣机 台 冰箱个
微波炉 个 空调个 抽烟机 个
电热水器个
3、钥匙:把
4、表数:
水表:
煤气:
电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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