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合同范文5篇
居间合同 篇1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合同范本《买卖居间合同范本》。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2甲方(委托人):
联系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人):
联系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或关联组织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股权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可能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
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每日按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量按每1吨0.1元(税后)每天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支付给乙方,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3、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工程施工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
公司或单位未能实际参与施工,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 篇3产品供货方(甲方):
居 间 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产品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产品寻找合适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产品买卖协议,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报价清单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报价清单另行提供,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产品的规格、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至20 年 月 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达成协议的产品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销售协议。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7、甲方应自行取得买家指定的收货人名字、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作为买家的收货人签收依据。
8、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照乙方要求全额开具产品销售发票给产品买家。
9、若甲方违反与买家之间的销售协议,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在乙方根据甲方与买家签订的协议收取货款后,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委托事项完成
委托事项完成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协议。
第六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其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报价清单价格为产品的销售底价(另附产品报价单给乙方)。
2、乙方的报酬为:甲方与买家签订的产品买卖协议约定价格计算的货款总额与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报价清单计算的产品价格总额之间的差额。
3、甲方同意,甲方与买家签订的产品买卖协议货款,可由产品买家先行向乙方进行支付。乙方根据本协议先行扣除乙方报酬,剩余部分(即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报价清单汇总的货款总额)由乙方划付至甲方账户或提供现金。
甲方账户:开户行及其
开户名:
帐 号:
4、乙方报酬按单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收取买家货款后,超过30个工作日不支付货款的,按日万分之一点五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 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00 年签订于 市 区
居间合同 篇4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 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 该房屋位于 市;
1.3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 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 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 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 (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 )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 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 %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 %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所有权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5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因业务需要,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借贷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借贷,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借贷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借贷,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借贷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过银行向甲方发放借贷 (大写)人民币。
3、借贷期限 年。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银行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银行介绍甲方借贷的相关情况。
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居间服务内容。
3、乙方对甲方所借贷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洽谈,不得无故推迟和拒绝。
5、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银行发放的借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所得借贷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的 %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署借贷合同,且甲方未实际得到该银行发放的借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审定是否合理。
第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酬金支付完毕,本合同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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