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开办费支付协议

时间:22-09-05 网友

合同编号:

[填写甲方]

[填写乙方]

项目

物业公司前期驻场开办费支付协议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物业公司前期驻场开办费支付协议

甲方: [甲方单位]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 [乙方单位]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 (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统称“双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就 项目前期物业开办费支付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物业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前期物业开办费及用途

本协议项下的物业开办费用于乙方接管 项目的物业前期驻场。即物业公司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并组建队伍起,开发商协助物业公司因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而配备的费用,其中包括人力成本、固定资产及物资采购、物业办公用房装修、薪酬福利的发放、宿舍租赁及装修、服装制作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费用。

第三条 前期物业开办费标准及金额:

前期物业开办费: 元人民币/平方米×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本合同预估总金额(价税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率为 %。

第四条 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生效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物业开办费总额的 %,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计算方式为 元人民币× 平方米× %=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项目交付前支付前期物业开办费总额的 %,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将款项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2.发票事项

1)在每月/季度执行甲方的验工计价程序,依据甲方批准的计价金额,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乙方未按合同提供发票,需在7日内重新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直至乙方重新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收到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在合同付款后十日内提供。

4)本合同规定 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收人,发票应当有专人送达不得邮寄,若因客观原因必须邮寄的,应当采用挂号信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收必须有送达人和规定接收人的签字认可,不得代收。

5)开具内容与实际业务相符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满足发票开具项目内容与实际发生业务相符,且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法以及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税务信息、账户信息等变化,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如乙方税务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并进行合同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有效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专门成立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2.以项目集中入住为基准,乙方保证在甲方交楼前完成物业团队的组建、培训等相关工作。

3.以项目集中入住为基准,乙方保证在甲方集中交付前完成开办物资的采购(详见附件:《开办物资预算表》)。

4.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项目交房相关工作。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要乙方接管项目并组建物业公司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2.甲方应按照法规要求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用于乙方日常办公、会议、接待、仓库等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物业团队组建的时间是否符合满足入住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招聘标准提出要求和建议及对物业团队进行考核。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满足工作所需的物料支持,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装修不低于相应规定标准。

5.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各项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前期开办费用全部用于前期开办物资采购及人员服务准备工作等约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乙方应根据项目规模,制定详细的交房工作方案报甲方,经审核通过后负责实施。

3、乙方负责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

4、乙方负责对办公地点进行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负责对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用品、物业服务设施进行采购并安装。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筹备组织项目交房工作,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于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及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并反馈。

8、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及物业管理规定及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的,乙方可发送函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拒不履行自身义务或怠于履行或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收取的费用,同时按照前期物业开办费总金额百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认为乙方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更换,每迟延一日,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履行的,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4、乙方员工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得转让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等。

2、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但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3、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4、因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停履行超过30日,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合同当事人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至对方之日起,合同终止。

4、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守约方发出履约通知后十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损失的。

5、双方当事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或履行期限届满的,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作品(包括阶段性作品)的著作权自乙方完成该智力成果之日起归甲方享有。在任何时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作品用于其他目的之用,但乙方保留作品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乙方向甲方保证,将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作品的创作和制作,并保证甲方所享有的权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等)。

3、乙方应保证由其选用的剧本、设计、词曲、图片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并且可保证甲方享有宣传片的著作权;乙方应保证作品未侵犯其中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的署名权,且与相关作者无其他权利纠纷。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事项而涉及或使用他人权利/作品的,权利人对于本合同项下广告片及其他委托作品(如有)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乙方向甲方保证,将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向甲方出示由权利人签署的,同意甲方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和修改相关第三方权利/作品的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的原件,并向甲方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的,与相关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过程中或合同终止后,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财务信息等文件资料,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公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以上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第一,如使用挂号信件的,该邮件发出之日第7天视为通知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的,该邮件发出之日第3天视为通知日期。第二,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二者以先到为准)。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

如送达甲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如送达乙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第十五条 非弃权条款

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或救济不应被视为是对该权利和/或救济的弃权,对此权利或救济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也不应阻碍对任何其它部分的行使。一方对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弃权,不应构成对本合同其它条款的弃权,该弃权也不应构成对该条款关于任何其它事件或情况的弃权,无论这种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过去、现在或将来。

第十六条 其他

1、如乙方税务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并进行合同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相抵触的部分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 项目前期开办费明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公司章) 乙方:(盖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前期物业开办费明细

前期开办费类别汇总

序号

类别

预算金额

备注

1

物业办公用房装修费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参考数据

2

物业办公物料购置费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参考数据

包含办公设备及用品、低值易耗品、制服费用、宿舍租赁费、不可预见费用等。

3

物业团队组建费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参考数据

包含自聘员工、外委人员的培训及薪酬费用。

合计

 

前期开办费用说明 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

备注

1

物业用房装修费用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参考

2

自聘员工费用

*期上房前费用,见附表《物业人员薪酬明细》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参考

见附表:

4

制服制作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参考

见附表:制服费用

5

宿舍租赁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参考

房租 元/月/套,押金 元。

6

不可预见费用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参考

不可预见情况下的资金

小计

 

物业人员薪酬明细

1、物业人员工资、社保费及福利费用: 元/月

序号

岗 位

人 数

工资标准

人工费用/人

月度

工资总额

年度

工资总额(13个月)

(包含工资、福利费、加班费、年终奖、工会及教育经费)

1

4

3

4

5

6

7

8

合计

固定资产及办公物料明细

序号

项目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合计: 元/月

制服费用明细

项 目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合计:

《前期物业开办费支付协议》相关文档:

前期物业开办费支付协议09-05

物业委托合同开办费09-05

物业管理开办费法定约定09-05

物业管理开办费09-05

物业前期开办费委托合同09-05

商管开办费协议书09-0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