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承揽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内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作,保证施工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在 的展位搭建工程项目,项目内容明细:
展位号
展会项目
项目面积
展会时间
施工地点
布展时间
工期
施工内容
工程总价
施工形式
2.工程项目制作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表(附件一)、设计效果图(附件二)、施工图(附件三)为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施工前期工作
图纸定稿:
1.甲方展位设计效果图(附件二)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该设计效果图由乙方原创,如该设计效果图侵害第三方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于 之前确定最后设计施工明细方案;施工图纸(附件三)经确认后,双方均不得再自行修改,否则修改方将负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遇不可抗力因素,方案必须修改时,修改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负担因修改产生的费用。
4.甲方在看过最终方案后提出必须修改要求后,必须给乙方一定的修改时间和意见。
第三条 付款办法
1.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 元)。(以上价格不含税,注:代交电费及场地管理费共人民币(大写) (¥ 元)。
2.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日,将合同第一期款项 %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给乙方;会议结束后3天之内,甲方将合同第二期款项50℅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施工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现场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即时支付给乙方;如有甲方提供的安装构件,甲方必须于乙方进场施工第一天将构件运到施工安装现场。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及证件。
4.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下午 点前完成全部工程制作,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对由乙方租用给甲方的展具,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毁坏或丢失,甲方必须按价赔偿。
5.乙方保证甲方工程的质量及结构的安全性,如发生非人为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6.乙方前期准备和工作准备充足,甲方须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一定的分数。
7.如乙方成员在突发情况下迟到或者缺席,甲方不得扣乙方分数。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施工,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同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2.甲、乙双方及有关人员在现场施工的同时依制工程制作明细单的内容,结合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或要修改的地方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说明,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乙方准确的设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则从逾期当日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施工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5.在质量验收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后,传真有效。
4.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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