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炉渣、铁磁性杂
质、脱硫石膏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生产产生全部废炉渣、铁磁性杂质、脱硫石膏销售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协商价向甲方支付销售货款,每月的销售货款按过磅单数
量在月底前一次性结清。
三、乙方装货时甲方派员监磅并负责办理出门证等手续;甲方负责协助
装车,乙方全权负责运输及相关问题;乙方每次装货时间由甲方通知。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五千元保证金,本协议期满时,如乙方履约
较好,届时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五、本协议期限内,如甲方不再生产或遇人为不可抗力时,本协议自行
终止,对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做到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并确保炉渣、铁磁性杂质、脱硫
石膏储存处处于低库存或零库存状态,不得耽误正常生产,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合同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依法追偿乙方
未支付的销售货款。
2、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将炉渣、铁磁性杂质、脱硫石膏销售给其他人,
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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