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销售代理合同4篇

时间:22-09-29 网友

电器销售代理合同4篇

电器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厨康”牌吸油烟机,灶具,消毒碗柜,热水器等厨卫产品的销售,实现互惠共赢。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合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代理合同条款:

  第一条 经销授权

  甲方指定乙方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期内”)“厨康”牌厨卫电器产品在 (以下简称“授权区域”)内的授权特约经销商,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往区域以外,否则按《市场保护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条 销售目标与进度表

  1. 经销商销售额计算方法:销售额=产品提货额-产品退货额

  2.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销售“厨康”牌厨卫产品 万元(以下简称“年度任务”)

  3.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缴纳品牌代理保证金 元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品牌代理保证金可转换为乙方首次提货款)

  4. 销售指标分解:(单位:万元)

  第三条 价格规范

  1. 结算价:甲方向乙方供货以“合同附属价格表”执行供货价格。因市场变化,原材料上涨等引起的价格变化而进行的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2. “厨康”品牌厨卫产品零售价: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并保障经销商合理经营利润,甲方在全国区域内实行统一单品加价率不得低于500元。

  第四条 下单,结算及发货方式

  1. 乙方如若订货需当日15:30时以前将产品的型号,数量传真至甲方销售部,甲方保证下单产品在货款到账后十日出货;

  2.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确认到账后方可排单(乙方将货款汇错账号或没能于订单次日15:00时前汇款而导致的延迟排单,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收货后,应于当天检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销售单》对比是否符合,如有不符,应于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处理,逾期视为验收无误。

  4. 乙方指定货运单位: 电话:

  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第五条 销售奖励

  乙方年度提货金额达“年度任务”100%以上,甲方给予乙方年度提货总额的2%作为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奖励。市场推广支持为促进乙方快速打开市场,提升乙方区域市场总体销售及品牌影响力,甲方给予乙方以下市场建设支持。具体支持如下:

  1.专卖店装修支持:(1)乙方装修“厨康”品牌专卖店费用,甲方视情况进行支持。

  (2)乙方门店装修设计,费用预算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审批同意方可施工。

  (3)乙方专卖店装修完毕,按照公司规定终端上样。享受装修支持。

  (4)乙方其余返点按照《厨康年度政策》执行

  2.营销活动支持:

  (1)甲方每年度开展4次大型促销活动,分别是元旦节,3.15,劳动节,国庆节。

  (2)具体活动内容由甲方统一策划,全国统一开展。

  (3)活动项目,具体产品,促销力度由甲方统一安排。

  (4)活动所需道具,帐篷,DM宣传单,宣传海报,喷绘,广告贴,陈列物料等由甲方统一制作免费提供。

  3.品牌广告支持:

  (1)“厨康”品牌该地区的品牌建设及推广甲方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由甲方统一策划,制作,执行。

  (2)乙方代理区域如需做大型的宣传广告需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费用按照甲乙双方1:1承担。(审批合格后一月内核销)。

  4.推广费用管理:

  (1)甲方给予乙方所有终端建设费用必须按先申请再审批后核查的流程核销(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勒令整改合格后方予以报销)

  (2)乙方报销费用必须按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如有弄虚作假,甲方则立即停止报销任何终端建设费用。

  (3)甲方给予乙方报销的费用以货款的形式冲账。

  第六条 售后服务约定

  1. 安装.维修费用约定:

  乙方负责“厨康”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甲方给予所有产品的相关配件免费提供(所有配件以旧换新),乙方在合作期内所产生的安装费用按照烟机20元每台结算,热水器30元每台结算。乙方销售,售后服务人员可以到甲方公司免费培训,服务人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甲方安排落实;

  安装费用结算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月客户安装结算单,甲方回访属实后每季度核销一次!(以货款形式冲账)

  配件管理: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配件!甲方会给予乙方易损件的配备

  易损件是指:纸箱,泡沫,油杯,灯板,说明书,塑料袋。

  2. 非易损件乙方可以按以旧换新的形式向甲方免费调换。

  3. 由于甲方产品存在设计制作工艺原因的质量问题甲方同意无条件退换,若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一律不能退换。

  第七条 关于终止合同

  1. 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2) 乙方合同期内两次以上串货;

  3) 乙方销售假冒“厨康”产品(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乙方售后服务太差造成严重后果的;

  5) 甲,乙双方因以上原因终止合作,甲方对乙方的一切承诺自动失效,乙方与其他渠道的一切合作与甲方无关;

  2. 终止合同的相关约定

  1) 甲方收回合同期内对乙方的所有授权,甲方归还甲方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2) 乙方可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及金额报销甲方已经批复并已经产生的费用;

  3) 合同终止,乙方代理权转交时,需清点全部库存商品,包装完好且无损的产品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的现行提货价全部转让给予新代理商,其他产品(样机;裸机等)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现行供货价的七折转让给新的代理商;

  4) 双方账务处理完毕,合作权利,义务解除;乙方此前售出的甲方产品用户服务工作由乙方负责,直到免费保修期满;

  5) 此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要任何形式的赔偿,且不能有任何损害另一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否则受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凡是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广东厨康电器营销中心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器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 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 特约批销区域: 。

  3、批发对象为: ; 零售对象为: 。

  第二条 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 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 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 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 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 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 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 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 %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 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 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电器销售代理合同3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供应商):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

  乙方(代销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电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 牌插座,转换器,供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销售。

  2.甲方授权乙方为 牌, 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保证乙方区域内独家销售。

  3.合同商品: 。

  4.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应全力推广维护甲方品牌,每年完成甲方销售指标 万元。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在 个月内付清所欠甲方全部货款。

  二、奖励方案

  奖励返点,乙方年完成 万元,基础返点为 %,如乙方超出基础返点每超出 万元,另返 %,最高为 %含基础返点,甲方以等价 牌插座为乙方返点奖金。

  三、质量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如因产品本身引起质量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货款支付及其方式

  1.乙方以甲方签章的报价为准,甲方首次发货总金额的 %作为甲方向乙方提供铺底资金;

  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内返还支付铺底资金,时间为: 年 月 日;

  3.乙方第二次进货时必须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则在 日内向乙方发货。

  五、供货方式

  1.采用发货制;

  2.甲方按乙方事先书面约定的发货数量,收货地点发货;

  3.发货之日起甲方经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货后,必须签章回传至甲方;

  4.其运费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退换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应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如履行本合同中其它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

  七、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电器代理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十、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十一、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十三、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器销售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拓展 闭门器在国内 地区的销售业务,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销售市场范围:

  1、合同确认乙方目前为一般代理商,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总代理。

  2、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国际贸易除外)。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必须熟悉当地市场,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从事五金行业销售多年经验,必须有较多的联系方式和较为固定的销售店面以供推销 闭门器展示之用。能较快掌握闭门器的`性能,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制定积极有效的产品宣传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

  2、订协议前,乙方需订购部分 产品或预先支付一定货款给甲方,以后每一季度均要完成至少 元销售任务。乙方在规定的销售时间内未能完成甲方的指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取消乙方的代理权。方并以此数量决定下年度代理协议的续约与否。

  3、乙方承诺不得将产品直接或间接销售到甲方已建有办事处或总经销商的其它地区,并承诺不经营其他品牌的闭门器。

  4、乙方有义务收集该地区市场信息,随时向甲方通报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服务。

  5、如果乙方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他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节。

  三、甲方对乙方的承诺:

  1、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

  3、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安装方面的支持,确保有关的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甲方依据闭门器 标准生产,向乙方供应合格产品(使用寿命达 次以上)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退回甲方。甲方承诺漏油率小于1‰,超过1‰部分每套给予免费调换。如因用户安装及使用不当不在此承诺之列。

  四、代理销售 产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甲方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销售甲方( )产品的业绩,实行部分返利。

  五、交货及货款结算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产品将另行签署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下订单,以确保甲方向乙方及时供货,订单时间以电话或传真为准,供货以发货时间为准,货款一律先到甲方帐号(以汇款传真单为准),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货地址为 市。甲方负担 至该地区的长途运费,其他短途运费或费用乙方自负,乙方以实际收到货物为结算依据。

  3、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延期交货甲方将和乙方友好协商交货期。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再协商下一步的合作事宜。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及情况变化,共同协商补充一并有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提交 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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