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姓名/单位名称)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自愿遵守以下条款,就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
甲方:(业主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2.1 甲方身份、权利、义务
甲方是本住宅的业主,享有该住宅的所有权利和使用权利。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
(2)要求乙方按照协议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开展相关的物业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相关业务。
(4)保护物业服务设施和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协助乙方维护物业秩序和环境。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事项。
2.2 乙方身份、权利、义务
乙方是本住宅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确保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实施物业服务计划,定期组织维护、保洁等服务工作,保障住宅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3)及时处理住宅内的报修、投诉等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反馈物业服务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事项。
2.3 履行方式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并提供真实相关信息。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范围和标准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确保质量。
2.4 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期届满后终止。
2.5 违约责任
具体细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享有的权力和义务均应明确,以避免产生争议或纠纷。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具有可执行性。
六、其他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和附件。如本协议存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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