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道 小区 栋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单位产(或私产或公产),结构:转混,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居住(或生产或经营),房屋所有权证号日 号码 。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回时状态及违约责任(附件1)。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选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
2.2乙方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无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第日 元身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的损失的,甲还应否则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3.2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担该房屋时,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 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 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日 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4. 。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友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及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付违约金。
3.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日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用以抵冲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间,乙方折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成同意,并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折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附件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闭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固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天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日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的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购买。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情况,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3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3)。附件 至附件3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履行过程在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全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应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机关(章):
附件
附件1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略)
附件2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略)
附件3合同尽事宜,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略)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元整(¥: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其他约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其他约定。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 第三款 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 第四款 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拆迁的双方都无需缴纳违约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四)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 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此比例不得超过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签字、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地点等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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