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煤气 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二」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1、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3、赁期满或青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青岛租房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5、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6、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根据房屋租赁有关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退租时,并且没有违反本青岛租房合同条款规定的,甲方返还给乙方。
8、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青岛租房合同。
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青岛租房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0、本青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三」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1、甲方将位于常州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该租房合同不足之处可以补充)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 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 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租金支付: 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篇四」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商铺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
物业,同意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灯具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该物业租赁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交付使用期为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 天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四、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为押金,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电费等),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费等有关杂费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维修费用。
5、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6、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备注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七、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名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内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五」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
地址 。
房屋拥有设施: 。
第二条房屋租期
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
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 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
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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