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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IPO 股权投资重点关注问题〞

培训讲座材料

〔2025 年8 月〕

为贯彻落实集团做优做强做大创投主业的工作部署,进

一步提升创投业务相关人员专业能力,近期集团邀请广发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专家举办“Pre-IPO 股权投资重点关注问题〞

专题培训讲座,受邀专家就IPO 审核标准、审核理念变化、

IPO 财务门槛、重点财务因素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地讲解。

现将讲座重要内容整理如下:

一、IPO 审核标准

1. IPO 审核的唯一标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方法〔2025 年12 月修

订〕?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方法〔2025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首发方法〞〕是IPO 审核的唯

一标准,无论是发审委通过或否决IPO 申请,还是判断某企

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均是以这两个规定为依据。

当然,首发方法只是证监会发布的根本规那么,具体应

用过程中还需要考虑相关的上位法以及各种适用指引、部门

解释、窗口指导、案例规律等。上位法主要是指公司法和证

券法,其中,公司法标准了公司的运行,证券法标准了公司

股票发行、上市。这两部法律是中国经济领域内最核心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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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也是在立法过程中做的相比照拟好的法规,对公司法

和证券法的有效把握是准确应用首发方法的重要前提条件。

2.首发方法的修改

〔1〕取消很多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除了财务指标外全部取消,其他指标全部是定

性标准。定性指标需要对企业是否符合IPO 标准进行专业判

断,更加关注中介机构〔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投资机

构等〕对于专业问题的自我核查和判断能力。

〔2〕取消独立性的发行条件要求,调整为披露要求

2025 年12 月首发方法修订主要是取消了对于独立性的

发行条件要求而是调整为披露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已到达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根本要求。之所以

进行这一修订,主要是因为保荐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于

独立性的判断已经很成熟,已没必要再去单独强调。

但在工程实践中需要注意,企业上市过程中独立性仍是

最重要的指标,强调的是“整体上市〞概念,就是说一个企

业所有的资产和业务必须纳入到上市主体,例如,拟上市主

体租用大股东房产、土地、商标等行为目前来讲均不符合上

市要求。因此,企业发行上市对独立性的要求只是换了一个

层次或者一种说法,并不代表已不需要独立性,保荐机构、

中介机构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仍会继续要求企业必须满

足独立性标准。

〔3〕创业板取消行业限制和业绩连续增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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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5 月证监会第99 号令,创业板首发方法修订主

要是取消行业限制和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

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

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2025 年5 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方法?原规定为:最

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

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创业板首发方法关于行业限制和业绩连续增长的修订

背景如下:行业方面,现在创业板与主板的界限已经非常模

糊了,自从上交所又取消了发行股本的要求之后,主板与创

业板已没有太大的区别,当前的工程实践中,既有净利润

3000 万左右的企业在上交所上市,也有净利润在1 亿以上生

产塑料管道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业绩方面,无论多么优秀

的企业,其业绩变化都可能是一个波动型的过程,而不是一

直增长的。

二、IPO 审核理念变化

1. 关于注册制的说明

首先,注册制并不等同于备案制。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的

注册制也需要证监会进行实质性审核,并且交易所的形式审

核也并非不作判断。

其次,在中国的经济体制下,IPO 审核不可能完全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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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实行注册制,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或者具有浓厚

的保荐色彩的注册制。

最后,作为拟上市企业、券商、股权投资机构等资本市

场参与者,对于IPO 审核体制改革的美好期望就是:清晰的

审核标准、明确的审核预期以及市场化的发行规那么。

2. 2025 年IPO 审核数量统计分析

2025 年IPO 审核节奏远远高于2025 年,同样审核通过

率也是远远低于2025 年,可以说是风险与机遇并存。2025

年至2025 年5 月IPO 审核数量具体统计如下:

2025 年至2025 年5 月IPO 审核数量统计表

月份IPO 审核通过被否决暂缓表决取消审核通过率〔%〕2025 年

1 月353400197.14

2 月33000100.00

3 月262510096.15

4 月171510188.24

5 月161330081.25

6 月181521083.33

7 月272610096.30

8 月11910181.82

9 月131110184.62

10 月1212000100.00

11 月342832182.35

5

12 月635652088.89

2025 年小计

275247185589.82

月份IPO 审核通过被否决暂缓表决取消审核通过率〔%〕2025 年

1 月494071181.63%

2 月181422077.78%

3 月524930094.23%

4 月504172082.00%

5 月645191379.69%

2025 年小计233195286483.69%

根据对创业板的单独统计,2025 年审核了98 家创业板

IPO 申请,通过了83 家,通过率为84.69%,2025 年1-5 月

审核了85 家创业板IPO 申请,通过了67 家,通过率为

78.82%。

另外,排队企业中一般有20%-30%未能进入上会审核环

节,2025 年至2025 年5 月IPO 申报撤回家数统计如下。

2025 年至2025 年5 月IPO 申报撤回家数统计表

2025 年撤回家数2025 年撤回家数

1 月01 月3

2 月12 月0

3 月03 月14

4 月124 月17

5 月35 月2

6

6 月2

7 月2

8 月9

9 月4

10 月22

11 月10

12 月8

合计73合计36

根据证监会统计,综合考虑未能成功报材料以及报材料

后撤回的企业后,初步判断可以上市且已经真正做了上市准

备的企业中,只有4 成左右能够成功上市。

3. 2025 年1-5 月IPO 审核周期分析

根据对2025 年1-5 月IPO 过会企业的审核周期统计,

创业板IPO 自申报到过会审核的时间为429 天,主板IPO 自

申报到过会审核的平均时间为653 天。目前来看,创业板根

本可以在1 年左右审核完毕,主板那么会比创业板晚半年左

右。

主板与创业板审核最快的5 家企业分别如下:

2025 年1-5 月IPO 审核最快的5 家企业统计

板块过会时间公司名称申报时间审核周期

2025/5/05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2025/3/18414

主板

2025/5/16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4/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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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16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4/01411

2025/5/12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4/01407

2025/5/2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4/15404

2025/5/10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5/20356

2025/5/17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5/27356

2025/5/17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6/03349创业板

2025/3/06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3/25347

2025/5/24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6/17342

三、IPO 的财务门槛问题

1. IPO 财务门槛的总体原那么

目前来看,以广发证券等IPO 申报数量较多的券商为例,

IPO财务门槛:创业板为最近一年扣非后净利润3000万以上,

主板为最近一年扣非后净利润4000 万以上。

由于目前创业板与主板的界限已比拟模糊,实践过程中,

一般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含量比拟高的企业最近一年

扣非后净利润在3000 万左右,因为此类企业未来很可能会

有高速的增长,所以即使此类企业最近一年扣非后净利润在

2500 万左右未到3000 万,如果可以保证申报后业绩能保持

高速增长也可以上市;对于比拟传统的行业,业绩规模在

4000 万以上比拟好,IPO 审核风险相对较小。

另外,IPO 的业绩规模要求还与行业有关。业绩规模通

常表达了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市场竞争能力,某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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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即使净利润到达5000 万但在行业中却没有话语权,

因此未必能够上市,而某些行业的企业净利润只有3000 万

却在行业中拥有话语权,因而也可以上市。在具体工程操作

过程中,一般需要和同行业已上市公司业绩规模来比拟,以

判断其业绩规模是否符合IPO 要求。

总体来看,IPO 业绩标准需要综合市场竞争环境、未来

成长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前述IPO 财务门槛那么是作为实

践中的根本参考。当然并不是说未到达该业绩标准的企业一

定不能上市,只是说业绩规模高一点,审核的风险会相对小

一点。

2.2025 年1-5 月IPO 最近一年净利润统计

2025 年1-5 月IPO 最近一年净利润统计数据如下:

2025 年1-5 月IPO 最近一年净利润统计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 年平均2025 年平均净2025 年平均2025 年最高2025 年最低2025 年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净利润净利润净利润低于3000 万

创业板7,369.296,345.725,389.6343,232.332,524.385

中小板14,007.1712,507.9311,009.6887,792.942,268.883

主板38,703.0938,298.7730,375.691,432,506.402,811.201

由上表可见,无论哪个板块,最近一年净利润低于3000

万的过会企业都是非常少的,换句话说,这种小规模的企业

在IPO 的审核过程中的难度和风险都非常大。因此,在判断

企业业绩规模是否符合IPO 要求时,应更多地考虑整体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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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和多数规律,而不应以少数特殊个案来对抗原那么。

四、IPO 审核的重点财务因素

1. 财务因素重要性说明

在绝大多数IPO 审核否决案例中,否决原因主要是财务

问题。但并不是说法律问题不重要,只是法律问题普遍是一

些相比照拟明确的合规性问题,券商的把握也比拟准,根本

上都可以在申报前解决掉,如果没有解决就不会报材料,即

可以用时间换空间。对于投资机构来说,资产、股权等法律

问题仍然非常重要,如果存在问题以后可能产生非常多的麻

烦。

相对于法律问题,财务问题都是不得已为之的,一般不

会等财务问题完全解决后再申报,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

面,财务问题本质上属于企业的经营问题,而企业的生产经

营是不可能短期内实现本质改变的,如采取拿时间换空间的

策略推迟申报,届时某些企业的业绩条件可能就不存在申报

的可能了。另一方面,财务问题的弹性比拟大,会计准那么

适用者有一个比拟大的自由衡量空间。

2. 重要财务因素总结

通过总结IPO 否决案例,有两个方面的财务问题需要重

点关注:

第一,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说近两年

IPO 审核理念在变化,要淡化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

但持续盈利能力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无论任何时候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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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审核的核心问题。任何一个企业的存在都是为了盈利,

盈利也是企业上市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回报的根底,即使当前

不能实现盈利,也需要保证以后能够盈利。需要强调的是,

无论技术多么先进,假设无法产生可观的盈利,就称不上是

一个好的投资标的,也不符合IPO 要求,切记:不可被企业

老板所说的美好前景或高超技术所迷惑。

第二,财务数据没有合理解释或核查不到位。如果某些

异常财务数据没有合理解释,那么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财务造

假成分,只是监管机构一般不会说破这个问题。监管机构不

轻易明确指出企业存在财务造假或虚假披露,一是因为监管

机构未进行现场核查,可能没有实际证据,二是给予企业自

我改正的时机,因为一旦被认定为虚假披露后,三年内是不

可以重新申报的。

3. “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典型因素

分析

持续盈利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报告期内的现实,二是

未来商业因素的变化,这两个标准相辅相成,需综合判断。

〔1〕报告期内的现实

①业绩持续下滑〔10%〕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连续下滑,尽管下滑的比例可能不

是很高,但是下滑是一直存在且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可能

和趋势。参考案例:科维节能、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

②最近一期业绩大幅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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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PO 目前的审核根本要求,业绩下滑30%以内的会

正常审核,超过30%不超过50%的会重点关注,超过50%的不

会正常审核。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最终

一年的下降幅度超过了30%甚至超过了40%还是存在很大的

否决风险,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很小。参考案例:克拉玛依新

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欧维姆机械。

③业绩持续稳定在2000 万-2500 万之间且经营风险较大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绩没有高速增长也没有大幅下滑,

但是绝对金额一致保持在2000 万元左右,且因为存在一些

行业、竞争等因素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参考案例:浙江时

代院线、双环电子、华龙讯达。

对于报告期内盈利情况的判断,企业净资产规模也是一

个考虑因素。没有“证监会不喜爱轻资产型公司〞这一说法。

轻资产或者重资产并不代表企业的好与坏,需要关注的是资

产结构与企业业务类型及规模是否匹配。另外,控股型公司

可以上市,不是必须以其下属盈利规模最大的子公司作为上

市主体。上市主体具有两层概念:一是法律上独立法人的概

念,二是会计上合并报表的概念,前述财务门槛均为合并报

表的概念。如以控股公司下属盈利规模最大的子公司为上市

主体,那么控股公司下属其他企业均为上市主体的关联方,

可能涉及大量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并且解决难度较大。

④报告期末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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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拟隐秘的情形,不过在实践中倒也是比拟常

见,主要可能是发行人报告期后期的其他业务类型的收入占

比逐步增加甚至是大幅增加,比方: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

很低的业务、跟原来业务关联度比拟低的业务、联合招标业

务超过独立招标业务、集成业务超过研发业务等。参考案例:

哈尔滨城林科技、浙江时代院线、北京巅峰智业旅游设计、

宁波震裕科技、北京硕人时代科技。

⑤异常客户或者订单

这在IPO 审核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敏感也是一个不能存在

任何疑问的一个问题,比方:报告期新增客户的问题、某个

客户交易金额大幅增加的问题、某些客户存在重组整合或者

战略调整的问题、某些订单毛利极高的问题、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问题等。参考案例:南京中油恒燃、双环电子、浙江科

维节能。

〔2〕未来的商业因素

①报告期导致业绩下滑或不能增长的因素没有发生根本

性变化〔行业、技术、发行人产品和竞争地位等〕。

②发行人经营环境或内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竞争

对手、技术变革、行业标准、监管因素、上下游〕,重要的

客户业务暂停、被并购、申请债务重组、回款周期越来越长

等。参考案例:四川里伍铜业、永德吉灯业、江阴朗润电子

材料。

③不符合根本商业逻辑的其他情形。参考案例:思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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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3〕延伸解读:最近一年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比方生产纯洁水的企业,主营业务有5000 万的净利润,

同时参股了三家生产饮料的公司,每年也可以带来5000 万

元的利润,此类企业是否可以上市?

目前已存在此类成功案例,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

发行人对外投资参股的企业必须与主营业务相关;第二,扣

除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后仍然符合发行条件;第三,发行人

毕竟非投资公司,对于主营业务为实业生产的企业,对外投

资必须有明确的投资决策机制。

4. “财务数据没有合理解释或核查不到位〞相关典型

因素分析

〔1〕财务数据异常〔资产负债表主要关注存货、应收

账款两个指标,利润表主要关注毛利率、期间费用的指标〕

①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是没有合理的

解释。参考案例:山东元利科技、美联钢结构。

②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率与

可比公司存在重大的差异,尤其是市场推广费〔可能涉及商

业贿赂〕、会议费、职工薪酬水平等费用的关注。

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本钱来提升利

润难度较高,而减少费用支出那么是增加利润最为简单的手

段,例如改变广告平台降低广告费、改变交通工具降低差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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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大幅减少员工人数、降低高管薪酬等。目前审核过程中

特别强调股权鼓励是否涉及股份支付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准那么要求,直接原因就在于企业可以通过股权鼓励

来调节职工薪酬进而到达调节利润的目的。参考案例:武汉

智迅科技、筑博设计、深圳清溢光电。

③存货或应收账款相关指标与可比公司相比存在重大

差异。

④异常会计处理,也就是一些比拟典型的会计情形,发

行人的处理与可比公司存在明显的不一致的情形。参考案例:

筑博设计、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信诺传播。

〔2〕财务核查程序

目前审核实践中,企业普遍存在经销、加盟、境外销售

甚至是线上销售的情形,而这些特殊的销售模式显然为财务

核查带来更多的挑战。如果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核查的范围

没有覆盖到规定的标准或者核查的方式和结果没有得到监

管机构的认可,那么就可能存在IPO 否决的风险;而有些企

业可能由于销售模式、灰色收入等原因是天生无法核查到位

的,这种企业就无法上市。参考案例:浙江永泰隆、丸美生

物、深圳万兴信息科技公司。

对于境外销售的核查,如果境外销售分布范围广、客户

规模较小,并且存在第三方回款,那么核查难度非常高;如

果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兴旺国家〔地区〕或者主要客户为世

界知名企业,那么核查难度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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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措施

在收入确认、本钱结转、资金管理、存货核算等各个财

务的重要节点都应该有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其真实性

和合理性,如果某些财务处理环节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且没有

很好地处理和核查,那么也可能构成IPO 否决的因素。这些

情形包括:现金结算、个人卡结算、代收代付、关联方资金

往来等。参考案例:浙江永泰隆、吉林科龙节能、武汉智迅

科技。

五、IPO 审核的其他综合因素

除财务因素外,IPO 审核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综合因

素包括资产、业务、股权、商业贿赂、行业资质、招投标、

重大违法违规〔环保、平安事故、海关〕。一般来说,其他

综合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至少是可以时间换空间的;财务

问题都是不得已为之的,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可能短期内

实现本质改变的。

1.资产。主要是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量化问题,其完

备性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转让程序合规;二是转让价格公允。

转让程序是否合规的核心原那么在于,谁出资谁具有决定资

产处置的权利,一般集体资产要经过职工持股会、农村土地

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等机构的审批,如属于国资委出资的企

业,那么由国资委决定。另外,还需要履行清产核资、评估

等法定程序,而且转让价格也要合理。

一般情况下国资处置的追认需要省政府确认,但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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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认只能解决程序问题,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如明显低价

受让国有资产等。资产方面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外资问题,

包括外汇管理问题〔资金的进出是否进行外汇登记〕、外资

的真实性等。参考案例:吉林西点药业、深圳清溢科技。

2.业务。参考案例:浙江诺特健康科技、南航传媒。

3.股权。股权的历次转让一定要合规、合理,最核心的

是转让价格必须合理,其次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有合理的依

据〔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关系、受让方的投资理由等〕。

参考案例:北京硕人时代科技、四川里伍铜业。

4.商业贿赂。主要是推广费的问题,在医药行业比拟明

显。医药企业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直销和经销,直销模式

毛利率高、费用率也高,经销模式毛利率低、费用率也低。

目前很多企业利用经销商的模式把商业贿赂性质的资金置

于上市主体之外,但是有些企业是不能采取经销模式的,此

类企业就必须找到专业的市场效劳机构来处理市场推广费

用,确保外表上合规、合理,不存在程序、内容等方面的瑕

疵。参考案例:南京圣和药业、圣华曦药业。

5.行业资质。行业资质问题包括超越资质和无资质开展

业务,这一问题的存在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或业绩本身就存

在问题,目前来看还没有一家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能够成功

上市。参考案例:硕人科技、北京巅峰智业旅游设计。

6.招投标。假设采购方式未按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那

么必须要有合理的解释。参考案例:北京巅峰智业旅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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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环保、平安事故、海关〕。医药、

化工等行业需要重点关注环保、平安生产是否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和潜在重大风险。假设企业发生重大环保或平安事故,

或者被举报在上述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企

业停产、承当赔偿责任,进而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业绩甚至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参考案例:宁波震裕科技。

8.重大依赖。包括对客户或供给商的重大依赖,属于开

放性问题,实践中对重大依赖的判定无具体的比例标准,需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一般超过50%的需重点关注。

如果重大依赖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或者未来的重大依赖

程度可以逐渐降低,那么不一定构成IPO 的实质性障碍;如

果除了重大依赖方之外,企业难以与市场中的其他客户或供

给商开展业务,那么只能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依附于某一客

户或供给商,很可能构成实质性障碍而无法上市。参考案例:

宁波震裕科技。

六、其他问题

随着IPO 发行审核节奏的整体提速,新三板挂牌企业申

请IPO 的数量日益增多。根据此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IPO

案例、首发方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在IPO 审核实践中的监管

要求,总结了如下新三板转IPO 的关注要点,并提示拟申请

IPO 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及相关投资者予以关注。

1.财务指标的比照性问题。如果IPO 申报文件的财务指

标与新三板信息披露内容的存在差异,按照新三板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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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规定处理。

2.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径问题。新三板远远达不到IPO

的核查标准,在核查范围和核查深度上与IPO 均存在较大的

差距。如果有些问题在新三板挂牌时未核查到而在IPO 过程

中核查到了〔最典型的就是关联方问题〕,那么只能如实说

明新三板核查不到位的事实。

3.解决问题不合理或者不彻底。

4.做市商以及国有股转持问题。很多新三板做市商为国

有券商,其做市的新三板企业IPO 时会涉及国有股转持问题,

一般会在企业申报IPO 之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但某些做市

商会成心拖延股份转让时间以换取更高的转让价格,从而影

响了IPO 的整体进度。

5.企业以及股东承诺问题。如果新三板挂牌时企业或股

东所做的承诺未履行,IPO 时很可能被处分,并形成IPO 的

障碍。

6.股东超过200 人问题。

7.三类股东的问题。如果能将三类股东背后的实际出资

人核查清楚,并且股东数量不超过200 人,那么申报IPO 时

可以不用清理。但现实中能将实际出资人核查清楚的三类股

东非常少,对于这种三类股东那么建议尽快清理。

8.新三板运行期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需要关注

两点:一是新三板挂牌后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二是股票

转让是否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