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3-01-10 网友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21.01.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为坚决打好冬春疫情防控硬仗,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保障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平稳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冬春季节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防控难度加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采取控制人流措施。大力提倡网络祭祀、代为祭祀、居家祭祀,引导群众减少实地祭扫活动。中、高风险地区的殡葬服务机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低风险地区的殡葬服务机构应根据祭扫场所最大承载量的75%控制入园祭扫人数,减少人员聚集感染风险。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安排人员调试“仁孝四川绿色祭祀”预约祭扫微信小程序,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室内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力度,根据人流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加强殡葬工作人员的体温和核酸检测及自身防控,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做好疫苗应急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做好入园祭扫人群的实名登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工作,强化“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和“亮码”“扫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高峰时段,增配力量加大巡护和疏散力度,尽量减少人群聚集。

  (三)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要求,督促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科学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合理配备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护物资。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及知识培训,增强殡葬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规范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流程。各殡仪馆要结合《四川省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研究细化遗体处置应急预案。

  二、毫不放松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春节、清明节期间属祭祀高峰时段,人群短时间高度聚集,不可控因素增多,意外风险加大。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预想预防,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把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祭祀活动圆满顺利。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聚焦重要场所和关键环节,突出骨灰存放室、火化车间、油料存放库、视频监控室等重点部位和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道路栏杆、堡坎等薄弱环节,做到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确保不发生火灾、人员摔倒、踩踏、房屋倒塌等伤人亡人事故。加大对园区内和墓区周边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的清理清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程度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20〕88号文件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规定。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值班执勤、监测预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严格安全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强化安全管理培训。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一线员工安全管理培训和教育,强化急救知识、疏散指挥、灭火知识等特情处置相关培训。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处置演练,科学设置突发事件预想科目,明确重点岗位、重要流程责任人,达到以案促练、以练检案的目的。强化祭扫高峰期人流、车流承载力管理,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和限流分流措施。

  三、持之以恒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把保障群众春节、清明节祭祀工作当做展示民政服务良好形象的契机,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阳光殡葬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殡葬服务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增加群众选择空间,严禁捆绑、欺诈消费,不得限制消费者自带合法丧葬用品。

  (二)拓展人文关怀项目。各殡葬服务机构除推广使用微信小程序预约外,还应充分考虑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开通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要持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光信箱寄语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性的代为祭扫、集体祭扫、远程视频祭扫等服务,为祭扫群众排忧解难,让服务更有温度、更赋温情。

  (三)开展明查暗访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时机,对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要求、违背公平交易原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四、锲而不舍强化文明祭祀宣传

  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绿色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倡导白事简办,减少聚集性活动。

  (一)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或者通过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强化禁燃禁放、绿色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政策宣传。鼓励各地举办以“仁孝四川·绿色殡葬·平安春节(清明)”为主题的网上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二)开展公益捐赠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墓(格)位捐赠活动,鼓励通过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放)骨灰。继续低偿或无偿向群众提供鲜花、丝带等绿色环保祭祀用品。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客观回应,更要及时澄清不实报道,防止因推诿、遮掩、失声等不当应对行为引发热议或炒作等舆情危机。

  各市(州)民政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利,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于2月20日前汇总报送《2021年春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邮 箱:***************。

  附件:2021年春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略)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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