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15篇)
居间服务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揽的工程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的事实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与(以下简称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系在乙方努力下促成的。
二、劳务费确定
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的%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增加部分甲方也依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甲方接受每笔丙公司支付的工程款项后,在10日内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2.依据丙公司每次支付给甲方工程款项占总款项的比例,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期间所产生的手续费税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每笔的劳务费。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五、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附件
由甲方给乙方复印一份“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工程合同”并加盖甲方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来确定具体的劳务费用、支付比例等。
七、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2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的融资需要,现委托乙方寻求借款人。本着公平、公正、守信、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商定,就委托寻找借款人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以甲方位于 作为借款抵押。
第二条 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具备借款能力的的资金方。借款额度:人民币贰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年息15%(不含居间费用)。借款时间三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联系或推荐的借款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并开始履行生效,第一笔借款资金按约到达甲方账户,则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甲方将实际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3%)作为居间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第一笔借款到达甲方账户的二个工作日以内。
第四条 甲方如不能如期支取乙方居间服务费,则按应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五罚甲方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为止。
第五条 在借款操作过程中,如果甲方以第三人的名义与乙方联系推荐的`借款人签约,应视同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仍应支付乙方约定的的居间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第八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3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公司电话:
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房产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的房产一处卖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产己实地看房,做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上述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办法
1、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成交。
2、付款办法: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小写¥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一次性支付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
3、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元)
第三条产生的相关费用
1、过户费用
该房产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2、服务费(销售佣金)
在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乙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以丙方收据为准)。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享有收取购房定金和全部房款的权利,也可委托丙方代为行使该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产权无纠纷,属本人合法财产,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
(3)若因甲方隐瞒事实而给乙方造成损失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乙方在支付全部房款和过户费用后享有该房产全部产权和实物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定金。
(2)乙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
(3)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三)丙方权利义务
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的标准: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保证该房产顺利过户,协助相关手续办理。
3、代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并保证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结清。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当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的2倍赔偿乙方,并视为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若乙方违约,不购买上述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并视为丙方居问服务已完成,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2、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但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此次交易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4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 ,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1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5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元(大写: 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 年固定回报率 %收取 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 亿)的 % 年= %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 %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 年固定回报率 %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 亿)的 % 年= %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 先生/女士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 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 % 年= %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6甲方(聘任方):
乙方(受聘方):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
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1.2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1.3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1.4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1.5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2.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
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2.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2.4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
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3.3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4.2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
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4.3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
账 号: 、 、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
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
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
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 、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签约日期: 3 年 月日
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委托人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3章之规定,经过努力,居间人向甲方(委托
人或单位)如实提供了订立石家庄市国际贸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经委托人或(单位)与居间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甲方从工程量总额中提取%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因此双方特订立如下居间协议作为依据,具体条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好后先付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二笔工程款时,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三笔工程款时必须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2、在居间服务期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合同名称变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场的情
况下,只要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续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此居间
协议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居间报酬时,乙方有权通过总包方或发包方从该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间报酬。
5、甲方与总包方或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把合同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后
交给乙方保存。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由于经济问题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4
以向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7、乙方居间报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担。
8、甲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任务就算完成,以后的事就由甲方与总包方
去联系。
9、此居间协议双方签字后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生效。
10、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处理解决。
11、此居间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当事人各乙方,总包方一份作为证明
用
甲方签字盖章(或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7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拟购买位于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土地慨况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
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
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 日内由重庆 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 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的标准收取。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居间活动的费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服务合同8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0000000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 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 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9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土方工程量约 万m3。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总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 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 进行合同谈判。
2、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单价:土方为 每方;石方为 每方。
2、居间报酬在甲方进场施工七天内,先支付 元给乙方,其余玖拾万元在开工后 月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报酬给受委托人时,受委托人可凭居间合同向人民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委托人不可抗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0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2、 居间服务费: 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借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1编号:0111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公证费、共管账户开户费用(详见甲方与公证处、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贷款项目银行受理审批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2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服务合同13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 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居间服务合同14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 工程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负责介绍甲方与 接洽等事宜,具体施工及合作条件由 与甲方自行协商。
2、乙方协助甲方与 就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约7万多平方米,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约为1.6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照承包工程总造价每平方米2260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税后人民币每平方米30元,共计200多万(以实际结算为准)。
2、劳务费用分多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与 签订合同进场后 日内,需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30万人民币整,以后支付,按 支付给甲方工程量每平方米30元计算为准,(款项到甲方账上 日内支付给乙方)。
3、劳务报酬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务居间委托事项完成后,必须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支付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缓付。否则将承担劳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 和委托方(甲方)最终未达成合作,本合同自动失效。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15甲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太钢铁矿石基建剥离工程项目,代理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直接洽谈,并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资料和相关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剥离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总量4000万5000万立方米。
3、价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 公司签订的合同价)。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商、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须向甲方提供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资料。(内容包括此项目工程合作条款,工程清单、总价、土石方运输距离等)。
2、乙方承诺介绍甲方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必须签订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与此项目签订正式合同,乙方无权取得居间的任何报酬,并承担甲方为此而产生的资金移动金额 万元的损失补偿。
3、乙方在甲方达成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的义务,在甲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的各项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派员参与和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专业施工合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按合同条款党的条款执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合同签订后,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如未能及时支付,则按未及时支付金额的 %补偿给乙方。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一次性万元。
2、乙方确保甲方与中 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总量在4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基础上,甲方支付 万元。
3、甲方与此项目建设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万元,剩余的待建设方通知机械设备进施工场地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
4、甲方将居间费按乙方指定的单位帐户汇入帐户。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甲方秘密(双方认为此秘密直接导致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无条件支付居间报酬。
五、合同终止
居间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由守约方所在地申请判决。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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