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合 同 文 本( 光伏电站 )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静态造价:
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本溪市恒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或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合同 法》要求,为了确保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 乙双方责任、 权利和经济关系, 鉴定本合同,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 际勘测,科学
合理的制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其项 目方案。
二、 乙方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 区域,需要提
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 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三、 甲方配合乙方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
到电业管理部
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度电补贴 ( 国家发改 委XX文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度电补贴元 )。
四、 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提醒 乙方对其电站
日常注意事项。甲方提供 5 年不包扩设备异常损坏的售 后服务。
五、 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 委托甲方管理
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协议备 案。
第二条 项目工期
本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协助乙方整理项 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如因天气等原 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 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元 / 天计
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条 项目承包方式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其项目 静态投资为 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 如需开具发票, 需要乙方提供税赋, 普通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 6%,增值 税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 17%。
第四条 项目质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国际 A 类标准, 光伏电池组件寿命可达 25 年,其效率衰减仅为 %。项目质量 达到供电管理部门的供电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光伏组件等设 备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项目容量方式及合同价格
一、项目容量: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 装现场实际勘测,根据电业管理部门分布式电源接入方案要 求,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 Wp其项目形式为
(方框内打““”选择):
1、 发电自发自用口
2、 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口
3、 发电全部上
二、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静态投资为:Y 万
元,
大写为:Y 万仟佰元角分。不包括电业管 理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
一、付款方式(方框内打““”选择):
1、 现金口
2、 支票口
3、汇款口
二、 付款时限: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保证金为项目静态 投资额的 10%,设计完成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静态投资 额的 80%,项目验收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静态投资额的 10% 余款。
第七条 供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并备案手续等不包括在 项目工
期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 100%。如有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 议。如无法解决, 甲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余四份发改委能 源处、电业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盖章) :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姚溪路 2 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
乙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xxxxxxxxxx
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 xx
承包人(全称) : xx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xxxxxxx
承包人(全称) : 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原则,合同双方就 _黑龙江绅港能源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 目EPC总承包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 xxxxxx
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的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 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 其中:
1、 设计工作范围: 包括光电转换元件与建筑结合设计、 光伏系统电气配置设计和光伏系统安装结构设计。设计工作 范围不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接入设计( xxxx )。
2、 施工工作范围:光伏系统所需的土建、支架、设备
安装及调试、系统通信、电缆敷设及连接(含交流侧 400V
母线的接入安装)不包括 xx 电力公司设计的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并接入部分。
二、主要技术来源
承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 40 个日历日。
设备全部进厂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XX年5
月 5 日。
设备安装完工时间(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XX年6
竣工试验完工时间(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XX年6 月 15 日。
四、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工程建设规模、合同价格、付款货币
工程建设规模1500kWp,合同价格为Y xx (大写:xx万 元整)。具体工程造
价预算表详见附件 1。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 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 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XX 年 4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xxx 本合同在成立条件:经合同双方盖章签字,且发包人向 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xxxxxxx 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 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 文件第 1条至第 20 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 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 、 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 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 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 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 位。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 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 同的代表。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 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 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 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 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 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 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 任何地点。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 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 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 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 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 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 料。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 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 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 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试验。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 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 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
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 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 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 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 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 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 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 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 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 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 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 现场施工的绝对
篇三: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 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建设工程施工对象及内容:
工程名称:焉耆20MW并光伏发电项目高压电气、低压 电气及全厂接地安装工程工程地点:新疆焉耆县
分包范围:高压侧电气安装:35KV开关柜至送出线路的 光伏发电系统、站用电系统、光
缆敷设、直流及 UPS测控、保护、监控及通讯系统、 电缆及辅助设施的安装。
低压侧电气安装 设施、全厂接地系统的安装。 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低压侧组件汇线开始至阵列升压变之间所有安装 工作:光伏发电系统:组件汇线,汇
线缆敷设。电缆辅助设施:电缆防火、电缆保护管敷
设。(实际以甲方施工通知单为准)
3、接地工程安装工作:光伏区接地母线:热镀锌扁钢
-50*5 ,水平接地的敷设与焊接,
水平接地母线与垂直接地极焊接、接地母线敷设、焊接 防腐、接地标示制作、油漆涂刷、 接地母线头预留;引上 线的敷设,与接地的连接、焊接防腐、接头刷漆等。光伏区 垂直
接地极:热镀锌角钢 L50 L=2500 :接地极的制作安装、 焊接防腐等。构件防腐。接地沟
挖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含运输 )、 余土运输、支 护坡道开挖、堆卸土方、平整场地。 (实际以甲方施工通 知单为准)。
3. 工程计价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固定综合单价 :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暂定总价:(小写:Y 2, 750, 000元;大写: 人民币贰
佰柒拾伍万元整 。)
施工范围: 以现场项目经理出具的施工范围平面图为 准 。(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 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 =甲方确认(甲方施工技术员、项目经理、预算员三方共同 确认)
的工程量 *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 ( - )设计变更部分
费用。
价格调整 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 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 予认可。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 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 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除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 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竣工结算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锁定的综合单价 及审核后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总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所包含 的范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 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 检(自检)、安装、 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 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一切风险。而导致造价增加,由 于承包人与其它专业承包人 ( 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 之间的 交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人工和机械的降效及其他配合费, 由于承包人与其它专业承包人 ( 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 之间 的交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窝工、停工损失,以及施工作业 面移交等原因导致不均衡施工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从而出 现赶工或窝工等,该部分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风险范 围内。
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若变更项目在合同清单中有 相同子目,则执行合同清单综合单价;若变更项目在合同清 单中无相同子目但有相似子目,则参照相似子目的综合单价 执行;
若变更项目在合同清单中无相同及相似子目,按定额组 价,采用当地最新适用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估 价表(年份) ,费用定额(全称及年份)计算经甲方预算部 审核确认后执行。措施费按照国家规定计取。其他费用严格 乙方所报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表中所报的锁定价格并入工 程结算。执行当地地方定额,综合单价只计取相应企业管理 费和税金;材机价差调整执行当地当季度信息价,人工价差 执行定额配套文件。
工期要求:
开场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时间: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工程验收按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 安装
篇”、甲方施工图纸、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如在合同 执行过程中,规范、标准和规定做了重大修改或颁布新的标 准、规范和规定,则应执行新的规定。
本合同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达到甲方要求。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 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 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 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 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 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须按照甲方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 及规定,服从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完整原始资料及经过 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质检、验收资料。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总(分)包合同:无
7.图纸: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施工蓝图 1 套,乙方需要 更多资料文件时,则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本合同目的, 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方使用或
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乙方应负责在工程施工前按甲方要求编写分项、分部工 程与部分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报甲方相 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审批并不能减轻或排除乙方 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填制施工记录与质量检验记录; 乙方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分部、分项检验批、隐蔽、质 评等竣工验收资料。资料员须常驻现场,如资料有延误,则 按规定接受甲方项目部处罚。工程竣工后按甲方要求整理报 送相关竣工资料。
8.甲方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负责与业主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 工作关系。
提供完成本合同协议书上约定的材料。
指定现场代表,协调处理相关现场事务。
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措施与技术 资料;现场工程管理、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同其他工 序的配合;
编制本工程的整体进度计划,并且对乙方每月的施工计 划提出明确要求;
提供测量控制基准点。 甲方委托项目经理周峰为现场代表,履行甲方的责任。
9.乙方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本合同价款贰拾柒万伍仟 元做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完毕, 经甲方和业主验收并移交至业主后,甲方予以退还(只退本 金,不计息) 。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不符合合同 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损失费 用,乙方应予以接受;
对本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方及有关 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前 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 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 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严格按照甲方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 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 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 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 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 理规定, 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 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 款,如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代 为完成,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2 倍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 除;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 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 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 全局;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 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 卫工作;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 办理交工验收;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 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 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自有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失由 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在开工前将本项目建设中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工机具等清单,拟投入劳动人员及临时用工人员名单报送甲 方备案,同时对支付给本项目的施工工人的工资要求必须提 供签字确认的收据及银行返单交付一份给现场项目经理,如 未履行本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款项;
篇四:光伏项目开发协议
协议编号:
山亭区桑村镇人民政府
中建材浚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作协议
二零一四 年 月
枣庄. 山亭区
甲方:山亭区桑村镇人民政府乙方:中建材浚鑫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加强 桑村镇新能源开发建设, 促进能源结构优化, 本着优势互补、 互利双赢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 现就中建材浚鑫科技桑村 50 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合作双方
乙方是全球 500 强的央企 - 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公司,前 身为XX年成立的浚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200万 元) 。一直专注光伏行业制造 , 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大型民营企 业,XX年在英国上市,其后为适应市场发展进一步在 XX年进
行股份改造,在XX年2月正式变更为中国建材下属控股公司 ( 中国建材控股 55%),承担中建材集团在新能源行业发展的 重要职责。公司现有700MW组件产能,拥有国家实验室,XX年 在国内开发电站项目 110MW具备了从产品制造到项目开发
的行业整合能力。
双方合作简介:
XX年2月,由甲方将乙方 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落 地桑村镇,该项目占地面积 1300 亩 ( 桑村镇土地现状图标注 为荒山裸岩未利用地 ), 总投资亿 , 年发电量 6500 万度电, 年 节约标准煤 25000 吨,年减排 60000 吨二氧化碳,年产生经 济效益 7800 万元,年缴纳税收 1326 万元 ,创造就业岗位 60 个。此项目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可研 , 如此协议土地面 积不足以完成 5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 , 双方约定以下备选方案 (甲乙双方协商选择其中之一方案执行 ) 二、合作宗旨 甲方 所在地区日照充分,太阳能资源富足,拥有大面积山坡、丘 陵以及区域内优越的输配电资源;乙方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存 在优势。在此基础上, 双方本着促民创收、 互惠互利的原则, 合理有序开发建设地面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促进和改善山亭 区电源结构、 改善环境质量, 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
三、合作内容 乙方是项目开发的投资主体,甲方将为乙方 提供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的一切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甲方授权乙方在桑村罗山村、贾庄村北的山坡上建设和
运营 50 兆瓦(暂定)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建设规模由甲 方提供的土地面积约 1300 亩,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测量为 准。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依据现行政策及当地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 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支持乙方的项目开发建 设;甲方承诺本项目享受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优惠政 策。
2、甲方提供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相应的便利条件,协助 乙方收集本项目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3、甲方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 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和协调项目合作事宜,协助乙方办 理项目前期工作及相关审批手续,协助办理项目备案及各种 支持性文件的审批工作,与各级政府部门及电公司沟通,积 极争取项目早日并发电。
4、为加快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在项目前期、建设、运 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维护乙方的项目开发、运营权益及资产权益;负责
项目治安环境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安全。
6、甲方协调和签订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流转、土地租 用或征用相关手续和合同,并确保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具体 租地价格荒山裸岩, 每年每亩 800 元;耕地为每亩 1500 元; 地上附着物清理和补偿按照实际数占用数补偿;本项目为光 伏发电和高效农业相结合的项目,按照山亭区土地管理有关 规定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甲方承诺 土地有偿使用费不高于 1000 元/亩/年(具体时间为 20 年)。 土地租用时间为 30 年,土地租用费用及为固定价,每年 10 年月 31 日交给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 待项目经省政府 主管机构核准或备案之后,甲乙双方将签订包含土地附着物 清理条款的补充协议 , 在补充协议签订完成之后 , 15 个工作 日将土地租赁费及地上附着物清理和补偿费用打到镇财政 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费用后负责在 30(最长 60)个工作
日之内将土地附着物清理完成 .
7、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地的“三通一平”工 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驻地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核 准审批、电接入、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项目 投资全部资金
的筹措,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质量、安全等工作。
2、乙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项目申请备案前在当地登 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根据属地原则在当地缴 纳税费。
3、乙方用工优先选择当地劳动力。
4、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 得损害周边环境,并保证依法经营。
5、确保项目相关建设和生产运营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规。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 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裁决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 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它条款应继续履行。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篇五:光伏产品销售合同书 XX
光伏产品销售合同
编号: ZRXX082501
甲方:武汉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紫日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湖北武汉
签约时间: XX 年 8 月 25 日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要求,为了确保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 确甲乙双方责任、 权利和经济关系, 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 甲方要求:
a) 使用地域: 甲方公司厂房屋顶 ,年均日光照时间: XX 小时; b) 乙方经过对甲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合 理的制订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项目方案。
c) 乙方配合对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 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补贴。
d)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 业规定,向乙方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
2、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用于 企业
光伏屋顶发电a)乙方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 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 (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 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 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 竣工日期延误, 由乙方承担。
项目建设;乙方负责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 方提供便利、友好配合;
b )甲方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 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 , 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
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依照合同, 乙方提供如下内容的合同产品 (金额单位: 元):
含税工程总造价 ( 大写) 贰佰肆拾万元,(小写) 2400000 元
3、甲方可以自行管理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乙方 管理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光伏电站管理协议。
4、 工程期限: 自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前期预付款起至 92 个工作日止;
本项目自 XX 年 10 月 25 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 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 期,经甲乙双方约定, 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200 元 / 天计算。 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5、 付款方式:
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
(a)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前期预付款(大
写) 玖拾陆万 元;
(b) 在供货前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 (大
写) 肆
拾捌 元。
(c)在到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 款(大写) 捌
拾肆万 元。
(d)在约定的质保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 支付乙方剩余
质保金(大写) 壹拾贰万 元。罚款总额不超过质保 金总额。 6 、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限依法为 1 年,其中:光伏组件质量保证期为: 5 年;支架质量保证 期为: 1 年;汇流箱质量保证期为: 10-30 年;并逆变器 质量保证期为: 2 年;工程供货及安装均参照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经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约定 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7、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乙方要在甲方告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合同 产品质量问题现场进行免费售后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 有偿维护,质保期内,甲方享有配件及工时的免费服务。 8 、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违约方
负责赔偿违约金, 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 5%。如有未尽事 宜,甲乙双方本
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补充商榷协议。 9 、不可抗力:
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10、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至乙 方所在地法院裁判;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时 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加盖公章) :武汉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加盖公章) : 湖南紫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 人:
地址: 湖南省耒阳市五一东路国贸新城 电话: 签约 日期:
篇六: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政府版
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
为促进甲方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合理、有序、高效开 发,经双方友好协商 , 就共同推进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达 成如下意向。
一、XXXX有限公司XXXX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
划,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需要。经双方同意,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甲方引进乙方作为优先光伏
发电项目合作伙伴,并支持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开发光伏
发电项目,并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实现互利 共赢。
二、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不少于 20 MW,
项目总投资 X 亿元人民币。乙方承担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 的相关费用。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3个月内在XXXX注
册项目公司。 (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备案文 件确定。)
三、 甲方协助乙方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场址资源,争取山 东省、 市、 区等相关扶持政策,并提供项目申报审批方 面的优质服务。
四、 若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或改 变,使本协议书相关条款无法实施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 决。甲乙任何一方对双方相关约定均具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
五、 本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文件。甲、乙 双方确保本投资协议的真实性。协议书签署后,在项目的具 体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投资协议书中对双方 的约定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 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于 XX年X月X日签定。签定 地点: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 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X年X月X日
篇七:光伏电站EMC合同模板
****** 屋顶光伏电站
屋顶租赁暨合同能源管理
合 作 协 议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屋顶进行 4MV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租金以优惠电价的方式 替代。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专项太阳能光 伏发电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太阳能光伏电力费用。双方经过 平等协商,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 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 1 节 项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根据实施项目方案确定)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第 2 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 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不得修 改。
乙方应当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 和运行。
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相关的规定进 行项目验收。
第 3 节 发电效益分享方式 效益分享期内,双方按以下分期分享比例分享发电效
、人
益:
按照甲方目前电价:元 / 度
第一到二十五年:甲方 15%,乙 85%。相当于甲方节电 元/ 度。
第二十五年分享期满后:发电收益全归甲方,甲方有权
处置电站资产。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光伏电站示范工程相关政策规定的
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发电量、发电量 进行测量和确认,并准确填制和签发发电量确认单。
发电效益由甲方按照第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 支付方式如下:
(a) 在相应的发电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发电 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 对应的发电量;
(b) 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 7 个工作日内, 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 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 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发电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 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发电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 的支付。
第 4 节 甲方的权利义务
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 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手续、材料、场 地图纸等材料,协助乙方获得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 是批准。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 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发电量测量、验证及项目的运行和验收。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转让、添加或移 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发电节能效益产 生不利影响,甲方应首先保证乙方的电站经营不受影响,如 确实无法避免乙方损失,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 的相应的损失。
其他有利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和服务。
第 5 节 乙方的权利义务
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乙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 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乙方应当及时申请许可、 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
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 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 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 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 关规章制度。
乙方应按月度及时进行发电量测量和验证,发电量数 据须经第三方或者甲乙双方共
同确认。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 发电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 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 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告知 提交甲方,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他有利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和服务。
第 6 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本项目下的屋顶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具有使用权。所 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 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期满,电站所有权转交 甲方,甲方有权处置资产。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 除而转移。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 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 7 节 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 应当按照每日乙方支付滞纳金。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 目的建设,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 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每日 3 %。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
的赔偿金。
如甲方违反除第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
损失有权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除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对由此造成 的损失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 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 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 8 节 不可抗力 本协议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 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 雷电、 洪水、 风暴、 地震、滑坡、 暴雨等自然灾害、 海上危险、 航行事故、 战争、 骚乱、 暴动、全国紧急状态 (无 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 、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 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 、流行病、隔离、辐射或 放射性污染;或
如果一方( “受影响方”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 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 5 日内向另一方( “非影响方” )提交 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 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 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 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 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 90 个连续日,且在此 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 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 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 9 节 协议解除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本协议可依照第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 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 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 一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 书面通知后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 按照附件二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 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 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 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 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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