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10篇
供货合同 篇1一、货物明细:
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150M3
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350M3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陆拾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供货合同 篇2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
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
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 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煤经巨鹿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按照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方案,特制订我校与 签订煤炭合同,由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及数量
甲方供乙方 煤 吨。
二、供货价格及说明
1、按照采购中心招标价格每吨 元,(其中包括煤炭运输、检测、开票、过磅、装卸等一切杂费)。甲方首先供货 吨经检测、试烧、燃烧值达标,经乙方认可再供剩余吨数(按学校实际需要吨数为准),且烧的质量和价格要保持不变。
三、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要保证质量,(燃烧值不能低于7000大卡)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以乙方过地磅为准。质量不过关乙方不予验收付款。
2、为保证质量乙方可派人跟车运送。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年 月 日前将首供 _吨,剩余吨数供货时间等待乙方通知,验货地点为巨鹿县实验中学院内。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验货完毕经乙方验收、试烧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验收报告单,采购中心审查无误后支付中心结算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煤炭如不符合全质量要求或延误供货时间,乙方有权拒付货款或做相应处罚。
2、乙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结算货款,如无故不予办理,逾期则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加收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如出现纠纷,应及时交采购中心协调解决,如调解不成,则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包采购中心、采购办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4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两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两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两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两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两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供应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物数量及价款
二、开票: 提供发票 □ 是 □ 否
三、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样品规格,
四、验收期限: 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 天内提出数量、质量状况,如有任何问题随时通知供方解决,属有效退出。
五、付款期限、方式
六、运费: □ 需方支付运费 □ 供方支付运费
七、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用户名称: 账号号码:
八、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有延迟付款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笔货款违约金,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异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共同执行,供需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二、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施工现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甲方供应的砂石料每立方73元,包含运费。
四、付款方式:甲方供应给乙方一半砂石料,乙方支付甲方石料款80%,剩余金额等乙方工程完工全部付清。
五、为保证乙方进度,甲方必须保证随时把砂石料供应给乙方。否则影响供货给乙方,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六、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价格随行就市的价格外,货到料场每方增加(5元10元)。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 日内将甲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乙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共15万方,工程款每万元结算一次,第一次按80%支付(剩余工程款的20%待最后一次结算时付清)等料厂不用料时, 日内结清所有沙__料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收据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新安边学校师生食堂,猪肉的供货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或没有,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 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由乙方供货票据,经甲方负责人核对后,每学期末结算。
七、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乙方负责甲方 配饰设计及配饰的供应,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 (地点)配饰设计。
2、乙方负责提供室内设计家具相关方案及饰品,并按甲方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和物品采购。
3、乙方负责所有物品、配饰的摆放、安装和调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质检测报告应齐全有效。
2、对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设计选型标准予以充分响应。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设计及饰品供货周期:
于合同签定后15天内,乙方将合同所含全部物品、配饰全部送至 内,并负责安装、调试。
四、验收标准:现行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五、交货地点: 。
六、委托设计费及物配饰供货、安装费为 元整)详见一览表。
七、付款方式:
殷紫华饰艺术设计合同签定后,设计费、配饰供货及安装费总额为: ¥ 元(人民币) ;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货款的50%为预付款,计 ¥ 元整(大写: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日內付给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50%整(大写: 元整)。
八、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选购全部配饰,按合同中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并在合同签定的供货周期内将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运输到 ,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运输途中的一切责任。
3、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九、违约责任:
1、凡属甲方原因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凡属乙方原因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_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10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实际出货单为准,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每月月底结清上月16号至当月15号的账单,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例:9月30号为9月最后一天,当天结清8月16号至9月15的账单。
附:每年在甲方放年假前乙方需结清当年所有未付款账单。
3、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
4、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执行时间及截止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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