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同范文9篇

时间:22-10-10 网友

招商合同范文9篇

招商合同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的广告招商代理(非唯一代理),招商区域不限,代理权由本合同和甲方书面形式授予,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代理权限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招商资料进行合法代理谈判,与客户确定意向后,将合同草案报甲方审核,由甲方统一与客户签订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单独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及赞助等合同,也无权单独变更、解除或终止经甲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和赞助合同。

  三、诚信保证金

  甲方将在乙方应得的代理费中暂留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诚信保证金。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时全额无息退回暂留的诚信保证金。

  四、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用为合同金额的 %,乙方为甲方开据广告费或咨询服务费收据。

  2、乙方招商成功的客户将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将于收到单个客户全额款项的下月 日与乙方结算代理费(该代理费不包括客户的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等)。甲方若收到实物赞助,双方可以按实物或出厂价折算,至活动结束后结算,按比例分成。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招商方案、广告发行计划,以便乙方开展招商工作。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招商变更内容、广告版位等整体协调计划。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招商方便条件和相关资料。必要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每周五向甲方提交实际完成的招商情况。

  2、乙方应对其承揽客户的信誉、资质和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招商资料,在代理活动中规范业务用语。

  4、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招商规定,若有客户涉及与招商条件、要求不符内容及时提请甲方商定

  七、保密

  1、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乙方承揽的客户信息以及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其他甲方信息。

  2、双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对方的保密内容。

  3、双方确认,双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至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八、其他

  1、代理费结算方式:统一使用乙方指定账号进行收付结算。

  2、甲乙之间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提交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4、如乙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本着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原则进行广告招商代理活动,乙方如有违法违约行为,首次违反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有第二次违反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如代理活动中因乙方的原因被他人投诉,首次投诉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乙方如发生第二次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_元整)。

  3、如甲方未按期支付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电话:传真:

  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电话:传真:

  地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 项目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招商加盟事宜。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合作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期限内,双方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

  三、双方共识: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将作为甲方 项目的招商合作商,在湖北地区开展本项目招商加盟的事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本项目招商的一切相关事宜。

  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本项目的招商合作商,代表甲方引进此合同下各项目的加盟合作方。如果加盟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并交付定金,即承认乙方完成此合同下的义务并生效执行此合同下的各条。

  四、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 项目招商活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满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品牌分销经营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湖北地区线下推广到30家加盟商(加盟条件具体见“ 加盟合同书”)。

  1)甲方应为乙方保留相应的股权权益,甲方可依据乙方的市场开发贡献予以赠送受让。

  2)乙方也可选择资金入股形式,甲方将以A轮估值融资股价进行核算交易,若合同到期,乙方也可依据“保证金推出机制合约”进行推出。

  3、乙方开展招商活动中,增设加盟店铺需达到甲方统一规范及要求。

  1)加盟店铺400-600m2建筑面积.

  2)加盟店铺VI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店面布局陈列统一

  3)加盟店铺LOGO标识统一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方案

  3、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4、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5、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6、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7、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2、及时向甲方联络人(甲方书面指派的专人)汇报工作内容。

  3、在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4、根据甲方的招商需求,对本项目招商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5、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本项目招商活动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以本项目招商合作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招商加盟资料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免责条款

  1、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延迟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面:如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地震、洪水等。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商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邮编:邮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将位于桓仁富尔江街17号楼区号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场所租赁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件二),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并以此面积计算租金、管理费等费用。

  2、乙方销售的商品,必须出具商品质量合格证等国家规定销售有关商品必须具备的文件,属易燃易爆商品的,还须具备消防许可证。

  乙方提供的商品范围如下:

  3、乙方销售的商品品种及范围以甲乙双方商定的为准,若需变更商品品种及范围的,乙方须书面报甲方,并按本条第

  2款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甲方同意并编码后方可销售。

  4、乙方负责商品的销售、质量和售后服务,并承担开展业务的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计天。共计天,免租期内的管理费、营销促销费、公共事业费等不予减免,照期支付。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续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商铺恢复原样后交还给甲方,即:

  (1)不能破坏商场建筑及构筑物、设施设备;

  (2)

  不能影响周边其他商铺的经营;

  (3)不能损坏周边其他商铺

  的装修及附加在甲方商场上的设备、设施。

  4、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物品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三天内撤离甲方所在地。如拖延,甲方将乙方在商场内的商品及财产经公证后封存,所需公证堆放物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发函催告七天内,乙方仍未撤离甲方所在地的,甲方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物品所有权利,甲方有权处理封存物品。

  第三条租金、综合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租赁的商铺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天,租赁期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包含保安、保洁、物业费用)元/平方米·天,租赁期的综合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与租金同期支付。

  3、出于总体经营推广需要,乙方需支付甲方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广告营销促销费单价元/平方米·天,租赁期的营销促销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与租金同期支付。乙方需在商场范围内增设广告的,需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并与甲方另行签订《广告租赁合同》。

  4、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营销促销费,以先付后用为原则,支付方式为付,首付于合同签定当日付清,以后每次支付费用的时间为上次支付的费用使用到期前的15天,具体支付时间、金额列表如下(双方对租期、收费另有约定的,约定条款附后):

  5、在合同租赁期内,乙方凡享受免租优惠的,在免租期内,乙方经营的商品应给予适当优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应积极参与。如乙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则不得享受免租优惠,原免去的租金甲方于乙方撤场前全额收回。甲方可根据双方约定自动将乙方的`商誉保证金、综合保证金作为冲抵上述条款之约定内容。

  6、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商誉保证金贰仟元并交纳综合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支付的商誉保证金作为甲方对乙方营业员行为规范的约束。交纳的综合保证金,待合同终止费用结清、并在以后的六个月内无商品质量投诉、服务投诉及债务纠纷的,甲方即把上述两项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7、凡在合同履行期内遇法定节假日,乙方支付的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营销促销费概不减免。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管理费、营销促销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为商场提供保安服务和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保洁卫生服务,为商铺提供用电、用水、电话线路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商场范围内的广告用电,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以根据商场整体管理要求自定、修改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其他需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商品布局需要,甲方有权对商铺面积、位置作适当调整。

  5、甲方每天对商场进行巡回检查,随时纠正商场内一切不利于经营的行为,确保商场运行正常、有序。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授权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有效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并主动办理进场后的工商、税务登记及装修前的消防审批等需要向当地机关、单位办理的手续。

  2、乙方应保证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可靠性和服务的有效性,如乙方所经营的产品发生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或质量、服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双方约定的经营品牌,不得在店面内从事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违法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从事经营业务以外的活动,不得将租赁场所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本条款之双方约定内容,乙方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自动扣除乙方商誉保证金、综合保证金的等额损失金额及相应罚款。

招商合同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路灯广告箱招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代理。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范围和价格: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内容。

  三、承包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招商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超收自留、如有因甲方原因造成招商价格低于乙方价格要求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向乙方补齐差额。

  四、利润的上缴方式:

  乙方将在灯箱完成招商后,再将甲乙双方所协商的费用数目足额打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不同路段的广告位招商价格和所得收入的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招商业务,更不得再将乙方承包路段广告位招商代理权私自转承第三方。

  3、乙方享有承包范围内所有广告箱的招商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灯箱上的广告内容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承包时间内,广告灯箱的更换、维修、保养等施工工作全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承包招商的时间内如遇市委、市政府有重大活动,广告灯箱需做特殊宣传时,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对广告灯箱进行更换施工,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与广告主自行协商解决。

  六、广告管理

  1、甲方应保证乙方招商广告箱在承包协议开始生效时,可及时投入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2、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七、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箱招商业务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招商合同篇5

  甲方:__县逸景名苑小区项目部

  乙方:

  为了提高小区整体形象,同时也为了给各位商户创造一个有利的宣传空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3#楼南至9#楼东围墙米至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元,合计元(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7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招商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1、大纲、范围、定义:

  环保概念加盟店,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经营的所有产品,并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各种荣誉,乙方拥有本地区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2、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地区开甲方的加盟店,并授予加盟权。

  3、加盟店的地位:

  乙方拥有该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4.该店的营业实际面积LED专卖店不得低于40m2,店堂不得低于150m2,地段为该地区二级店面以上位置,装修的风格、档次须符合甲方要求,产品的投资(包括库存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

  5、价格问题:

  a.甲方供货价,甲方给乙方产品的价格应以甲方的出厂价折供给,不得有高于其它加盟店的供价价格。b.乙方在当地市场的价格全国统一定价。

  6、财务会计事项:

  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7、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甲方的设备投资:甲方负责对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所需机器、厂房、基本的投资建设。

  乙方:乙方对其加盟店--“山铼特工贸有限公司LED专卖店”加盟店的店面、店内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等各配套设施。

  8、经营连锁问题加盟店二店、三店的品牌连锁经营,但不得同时经营非甲方产品。

  9、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

  10、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11.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12、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13、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14、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每月前三天内须把前一个月经营情况、销售额等营业进展、市场信息,当地的产品销售、广告告之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15、管理支持:

  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17、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8、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19、法律及讼诉

  a.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b.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c.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覆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l、本协议有效期从年至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乙方:时间:时间:签约人:签约人:

招商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商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地,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在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内建设钢构大棚,甲方根据乙方养殖特点拓宽水沟为乙方使用。招商协议期终止后,乙方在甲方场养殖基地建设所有钢构大棚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养殖期间的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费用及其他辅助费用。

  二、招商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招商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至少6亩面积的养殖基地以及乙方养鹅使用的水塘。

  2、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不少于两个钢构大棚,首个钢构大棚完工后,6个月内建设第二个钢构大棚,后期乙方可根据自身养殖发展决定是否继续建设钢构大棚。

  3、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钢构大棚,建设大棚材料需甲方认定。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水沟拓宽至3.5米以便乙方养鹅需求。

  5、协议期内,乙方开展重大活动需向甲方报备,乙方出现安全养殖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身负责。

  6、协议到期后,乙方建设的钢构大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甲方基地上的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给予乙方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殖要有知情权。

  2、甲方保证基地道路畅通,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民情纠纷的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养殖钢构大棚,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4、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转让及转租。

  5、合同期满后,基地上的大棚归甲方所有,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养殖基地的使用费。如甲方将大棚外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6、协议期满,乙方须保证钢构大棚仍可继续使用,如甲方有有整修要求,乙方须免费整修。

  7、乙方确保养殖符合国家标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招商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 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 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 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招商合同篇9

  甲方:垣曲县逸景名苑小区项目部

  乙方:

  为了提高小区整体形象,同时也为了给各位商户创造一个有利的宣传空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3#楼南至9#楼东围墙米至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元,合计元(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7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甲方:

  年月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乙方:年月日日

《招商合同范文9篇》相关文档: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7篇)09-01

餐饮店合伙经营合同(7篇)09-01

饭店合伙经营合同6篇09-01

餐饮合作合同范文7篇09-01

餐馆经营合伙合同(精选7篇)09-01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5篇09-01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5篇09-01

承包经营合同(15篇)09-01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09-01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