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GL-第3部分专用条款

时间:23-10-09 网友
第3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1.1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2、图纸

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 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 套)。

2.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工程师: 。

身份证号: 。

职 称: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 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② 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 协调好各种关系。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 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 ? 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④工期顺延。

3.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称: 。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3.2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3.3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行为、作业、管理等违反合同要求时,承包人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处以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对承包人经济处罚在例会中予以通报,并纳入工程决算。

3.4发包人工作

3.5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6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

3.7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3.8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50米内(由承包人统一挂表,并向有关部门缴费)。

3.8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3.9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日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保护生产等相关手续。

4.1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管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现场交验

4.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合理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或准备不充分,造成技术交底未完成,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责任后不影响正常开工日期。

4.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4.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双方另行约定

4.5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环保、环卫、市容、交通等的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理。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开工前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5.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5天提交材料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及其用款计划等

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6.1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盗防抢、秩序、工程保护、用电(含过境电缆)、用水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等作出具体安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综合考虑计入报价。如果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6.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根据发包方需求提供。

6.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1未竣工验收前工程全部成品、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有损坏、遗失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并做到:① 设置、维修和管理自有临时排污系统。② 每天保持施工辖区的畅通与清洁。③ 收集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内的垃圾,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发包人交付工程时为止。④若因承包人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不好,导致发生相关不利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新闻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⑤交工时应将其排污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至发包人满意,承包人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要求与周边地区隔离,工程完成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办理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涉及环卫、治安、园区管理等手续。

10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

10.2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每周一报进度计划,工程例会由监理方主持。

10.3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收到正式书面文件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确定。

11、工期延误

1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按 元/天扣罚乙方,并以合同总价的 %为限。

12、质量与验收

12.1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对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放线后,须经监理、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复核后才能施工,严把工序报验关。

12.3如果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是由上道工序引起的,承包人须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12.4现场钢筋成形场地必须硬化,避免钢筋污染,控制模板周转次数、套数,杜绝出现结构问题。

12.5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立即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上报质检、行业监管部门,查明原因,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12.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必须加强对相关隐蔽设施的保护,承包人必须事先查明情况,办理相关施工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对隐蔽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项目施工,否则造成后果,除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外,发包人还将视后果轻重追究承包人合同价的 %- %违约金。

12.7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13、工程验收

13.1承包人在接收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理及发包人组织的各分项、单项、专项验收及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过程中,必须一次性通过,若不能一次性通过,视误差情况及对整体工期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影响大小,承包人须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工期不得顺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2在竣工初验前,工程主体的使用功能、空间尺寸、几何尺寸等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若因工程实物达不到验收要求或工程资料不齐全而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视工程规模大小,承包人须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14工程试车

14.1 试车费用 承担。

15、合同价款与支付

15.1合同价款及调整

15.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5.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15.4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16、工程预付款

16.1 预付款:承包人进场 天且具备生产、生活的条件。发包人开始支付预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

16.2 预付款视项目的预估产值、措施工程费用、形象进度等情况,分期扣回。

16.3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时出具履约保函,其额度为合同价格的 %(扣除暂列金额),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向保函银行申请兑付。

17、竣工验收与结算

17.1竣工验收

17.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 个月内提供贰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资料。

17.3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及临时设施必须在 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承担 元的违约金。

17.4竣工结算:

17.5承包人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整理所有资料,发包方不负责此方面的任何内容,除确实需要时可以给予配合。资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2)投标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3)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4)工程施工组织文件(经总监批准实施的);(5)工程招标图纸及变更修改图纸、工程竣工图纸;(6)图纸会审记录及图纸答疑;(7)工程会议纪要、例会会议纪要;(8)设计变更通知单;(9)施工变更签证;(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材料检测报告;(12)工程款支付记录;(13) 工程结算书计算底稿、材料明细表、钢筋放样单;(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表;(15)甲供材料清单,包括品种、数量、单价、金额;(16)材料价格确认单;(17)专业分包、指定分包工程资料(铝合金、钢门窗等);(18)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19)工程结算书电子版;(20)有关地方性文件、法规、材料调差文件;(21)其他有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17.6 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提供结算资料的书面及电子版,签证、变更及相关的往来函件必须是原件,提供的竣工图纸应该是反应现场实际的事物,资料不准确的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17.7承包人的结算资料应该包括以下结算承诺书。承包人在结算承诺书中应该注明以下内容:

(1)在进入结算审价过程中,发包人有权不再接受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

(2)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工程数量上报少了的不作调整。若项目有遗漏,作为承包人让利,不做增加调整。

(3)发包人与审计单位执行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承包人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以外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7.8送审周期:甲方从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开始内审,内审结束后 天内送外审。

17.9结算结果的确认,审计单位必须先通报发包人再与承包人确认(签字盖章),承包人确认人员必须是承包人委托的18、违约

18.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8.2本合同若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每天千分之一合同价的违约金。

18.3承包人如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除返工至满足要求外,还需按合同总价的 %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如果属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承包人免费修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质量问题严重,无法修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2)如果属承包人施工问题而造成周边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的毁坏,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

19、合同份数

19.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共 份双方各执陆份,分送有关部门。

20、补充条款

20.1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0.2承包人对现场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

2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循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20.4无论发包人、监理是否给予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0.5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0.6承包人必须履行投标时的所有承诺条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0.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20.8承包人负责对本工程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防火责任区的划分,防火器材的配备及设置,督促本工程各施工人员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额的安全员和安全设施,对本工程各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处罚。

承包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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