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1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清工
注:承包方式含以上工程不含水电,另作工程另行计算;不含租架费和上料费用。
1.5工程期限:本工程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定价: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现场交底(装修方案由双方协商决定)。全部腾空或
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医院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管线,负责人道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而且到位。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施工人数必须符合施工进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划、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定期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施工用料、材料堆放、垃圾清运必须服从公司项目总监的安排。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措施、规范进行施工。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用的机械由乙方进行解决和保管。施工现场临时的材料和搭建的设备,由乙方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进行保管和维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同时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5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5.2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首付总工程款的40%;工程进度到一半时再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0%,全部付清。
5.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第6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6.1甲方提供的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
6.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3由于甲方确认的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4施工人员每次施工后要及时对现场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清理道指定的地点。
第7条:维修约定
7.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免费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
7.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尝维修。
第8条:争议解决
8.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第9条:附件
9.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9.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合同附件即工程量表(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页。
9.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9.5本合同履行自工程款全部结算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2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
3、乙方报价及承包内容依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编制,除双方约定的内容外,施工图纸中显示的内容都应包括在施工内容中。
4、其它补充: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商定该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元。
2、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根据审核的竣工决算,支付剩余工程款。
3、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3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工期
(一)合同总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延期一天罚款元。
(二)开工日期:在甲方第一批材料到位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空调、消防等其它工种已基本完工),以双方签订的开工单为准。
(三)竣工日期:竣工验收(移交)证书明确的竣工日期为准。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七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文件);
2.预算书及说明;
3.澄清函以及答复、补遗;
4.合同条款;
5.技术条款;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7.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书等;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定的变更文件等。上述文件有矛盾时,以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者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按合同文件规定向乙方付款,并承担合同文件规定的甲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合同文件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并负责按照合同文件规定递交检查验收等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设计方竣工图的汇制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缺陷及第三方原因引发的损失应由相关责任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乙方在收到该工程预付款后,组织相关人员进场作开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在全部合同项目质量保证期满,甲方全部返还乙方的合同质量保证金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3篇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县) 小区(街道) 号楼
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作。
2.合同价款(大写):
3.工期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工程保修期:两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单,并以预算单为准.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说明一分,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间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甲方或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应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应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应付误工费。
3.应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应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
(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中间工程手续。甲方不按乙方同意时间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应在乙方通知时间的3日内提出,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程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程顺延。
5.变更
a)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b)减项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15%。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甲方还应偿付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待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章,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总价款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 ,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物(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已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通知甲方付款三次以上,甲方仍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再次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停工损失费,按每日200元计算.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4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发包人义务
2.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承包人义务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材料的提供
4.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5.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 (2) (3) (4) (5) (6)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7.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合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1.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2.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12.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5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详见施工预算单
4、总造价:
5、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所有工程材料
6、开工日期:
7、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地代表
1、甲方:
2、乙方:
第三条甲方工作
1、清理施工场地,为乙方创造入场开工条件。
2、为乙方提供水、电和必要的生活帮助。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甲方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不得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如出现材料短缺影响的工期与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图纸设计方案的确定与会审,如有施工变更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并进行现场签证。
6、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不同工种班组之间的协调。保证其他班组的施工不得影响到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外部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施工不受周围其它因素的干扰(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和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严格依据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3、施工期间,对甲方原不动结构和陈设予以保护。
4、保证各工种之间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不得影响到其他施工班组的正常施工。
5、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工程由甲方采购的各类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由于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后果有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认可的形象方案和工程项目内容清单组织施工。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进行项目变更。变更单由甲方作为增减工程造价和结算的依据。项目若无变更,工程总造价以本合同所签价款为终最结算价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1、未经交工验收,而由甲方单方面使用者,视为交工验收合格。
2、工程交工后由于施工工艺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返修或因在使用中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返修,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付款方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而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至一楼,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对工程质量或工程造价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工程质量争议可申请工程质量监理部门或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认定。工程造价争议可申请审计部门审计结论还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 ”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 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9、《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 改为 ( 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 × )补交 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6、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7、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8、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9、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10、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1、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12小时方可使用。
12、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 牌 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3、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14、所有墙漆用 色,色号 ,所有顶漆用 色,色号 。
15、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 %,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6、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 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 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 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 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 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 元与 %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 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包清工合同 第7篇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1.6合同价款(RMB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元。
二、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2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留质保金外,在3天内结清尾款,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四、违约责任
4.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工期向后顺延。
4.3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承包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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