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合同14篇

时间:22-10-03 网友

厂房出租合同14篇

厂房出租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为车架号为的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保险单等有效单据的'复印件。

  4、合同期间,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结清租金。

  5、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保养时间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个月做一次,甲方不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

  6、乙方车辆在租赁期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乙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7、甲方按租金__年须交500元的服务费)

  3、乙方挂靠车辆内外室卫生必须达到甲方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在读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条款后,并确无非议,方可签字。合同为一式二份,作为法律依据。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5、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6、以上全部条款,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合杰汽车租赁公司。

  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2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钢结构厂房租赁合同范本(二):钢结构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浙江省缙云县东渡镇五东工业园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叁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 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1%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100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 承租甲方 厂房一处路东厂房一间配房4间地址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年,押金 元。乙方搬进之后开始计算房租,押金充抵房租。

  2.经双方协议在 支付房租,若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内付清房租,合同终止。

  3.甲方提供水电,电力负荷应在30千瓦以上能保证乙方正常运转,乙方在使用期间水电费自付,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付清租金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自主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租赁本厂间,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出租,转让,买卖场内一切设施如改变屋内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合同期满后乙方须恢复甲方原貌(卫生,房屋,井水电等)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丢失从押金中扣除。

  6.若遇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洪涝,地震,打架闹事,地震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租住日结算乙方租赁费。

  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从事非法有污染的`商品生产,如有非法经营,后果自负。

  8.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生效。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厂房出租合同篇4

  甲方:

  委托代理人:

  邮编: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工业园厂房层户型间、户型间、户型间出租给乙方使用。其中厂房出租面积748平方米。

  第二条:厂房、宿舍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

  第三条:厂房租金由租金和管理费、电梯维护费构成,按厂房出租面积计算收取。其中厂房的租价为10.5元/平方米/月,管理费、电梯维护费为1.5元/平方米/月;宿舍租金为户型元/间/月,户型元/间/月,户型元/间/月,厂房、宿舍的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拾萬仟佰拾圆角分整。第四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拾萬仟佰拾圆角分整,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

  一、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宿舍转让、转借或抵押给第三方,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二、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天,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宿舍,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追讨所欠租金及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厂房租金含税,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税票,管理费、电梯维护费甲方仅提供收款收据。

  第六条:厂房、宿舍租金每满每次在前一租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依次类推。

  第七条:水费、电费和用电管理费的收取:

  一、水费根据实际用量按4.8元/吨计收。如在承租期间遇供水部门调整水费单价,则按相应比例调整。

  二、基本电价的收取根据乙方所需要的变压器容量千伏安按元//月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月的总额人民币480元。

  三、电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量和供电站“峰、平、谷”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四、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电量按0.08元/度向乙方收取,作为用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耗损费用。

  五、宿舍和公共用电的电费按1.3元/度计算收费;如在承租期间遇供电部门调整电费单价,则按相应比例调整。

  六、甲方在每月2~5日向乙方下达用电缴费通知单,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到本物业管理处缴纳水电费。推迟不交者,从11日起按应缴水电费用收取5‰的滞纳金;在20日仍未交齐者,甲方有权停水、停电。

  第八条:每月5~10日为缴纳当月租金的时间。

  一、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到本物业管理处缴纳当月租金;

  二、如乙方推迟不交者,从11日起按应缴租金收取5‰的滞纳金;

  三、拖欠至16日未交者,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在5天内缴纳齐;

  四、在21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

  五、跨月未交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与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一、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工商、税务、消防、环保、计生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如乙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乙方应遵守劳动法,必须每月于双方约定付薪日前付清上月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协助追讨员工工资。

  四、乙方在租赁厂房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噪音废气污水污染消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未达标需要整顿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厂房的安全合法使用,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本工业园管理处的管理条例服从管理:

  一、物业管理的内容:

  1、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电梯使用、维修、保养、供电保障、安全保卫、园区绿化和公共卫生管理。

  2工业园保安主要负责大门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检查、登记以及工业园内的安全保卫,但并不等于乙方可以免除自身的安全防盗责任,乙方仍应配置必要的安保人员负责乙方厂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二、电梯的使用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业园的规定使用,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保持厂区整洁,不能乱堆放货物和杂物,不准乱搭建。

  四、甲方将厂房、宿舍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负责对租赁物业内的设施进行保护及维护,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应自行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工业园区内、生产车间内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生产车间的布置和生产,严禁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严禁在生产场所宿舍生火做饭,违者按违约处理。

  六、装修规定:

  1、乙方应保护厂房设施及结构完整,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不得随意损坏、拆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同违约处理。

  2、严禁改变厂房的结构及外观。

  3、不得随意改变卫生间的位置,装修时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水处理,防水隐蔽前必须经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4、生产车间的用电线路布设,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须经供电站或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其验收费用由乙方自理。

  5、装修队伍进场必须向本物业管理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收取装修押金,方便统一管理。

  七、为保证本工业园区内的安全,方便甲方工业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乙方的工业废品由甲方按市场聚格协商收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互免所有赔偿责任,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在合同期间,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将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并支付与租赁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得破坏物业现状,无偿移交所租赁物业给甲方,甲方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结清一切费用,方可搬迁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续租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所租赁物业需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交清所有应付租金及费用后,乙方方可搬迁机器设备,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厂房结构有任何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七条:其他:

  一、在租赁期间或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属非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政府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由各厂家分摊缴纳。

  第十八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在附件中另行约定,附件之内容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厂房出租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

  甲方将位于 厂房,面积约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八、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 电表: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其他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

  通讯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厂房出租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厂房出租合同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0.98元/度。水费是3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

厂房出租合同篇9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厂房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厂房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元,本协议约定的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各年度租金标准如下:

  (1)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

  (2)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

  (3)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七、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

  九、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拖欠费用 %的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厂房出租合同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标准化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金

  厂房每年租金万元整(大写:),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金额为元。

  2、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3、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最底限。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属自然损坏、自然灾害、建筑物自身问题,由甲方进行维修、维护。如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来进行维修,乙方自主维修,其费用在租金中扣除。

  第六条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其装修改建不得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不得影响楼梯消防通道使用,不得影响厂房整体外观和其它相邻用户。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如果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合同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乙方支付相

  等于保证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策变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3、凡因房屋质量问题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及时处理,及时理赔。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均应处在可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集聚区管理局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__月__

厂房出租合同篇11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A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张生(身份证号码: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产权证号: )的自有产权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作为厂房、仓库、办公室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2.2在租赁期限届满前90天内,经双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3租赁期届满后,如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承租租金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金额: 元整),从第二年( 年 月 日)起,每年月租金按__%的比率向上递增。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 KW以上三相电供乙方生产使用。

  2.有正常供水设施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消防设施、房屋结构安全等相关设施及证照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4.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关系及地方利益关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证照手续,确保乙方能正常使用该租赁物进行合法的生产作业。

  5.由于租赁物土地使用权、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以当年租金的双倍为最低赔偿额,赔偿乙方损失,实际损失额与最低赔偿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偿付。

  3.3电费

  按每度电 元计算电费,由甲方向供电部门先行垫付后,凭有效票据向乙方通知收取(按供电部门实际收取标准计算)。

  3.4水费

  按每立方水 元计算水费,由甲方向供水部门先行垫付后,凭有效票据向乙方通知收取(按供水部门实际收取标准计算)。

  3.5其他费用

  乙方除向甲方缴纳本合同3.1、3.3、3.4条款所约定的费用外,因出租及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 万元,此押金在本合同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乙方迁出租赁物后, 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租金按月支付,先付后用,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租金以转帐汇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完整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租赁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按剩余租赁期为时间计算标准,偿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

  6.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租赁期限内,因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且政府针对本合同租赁物而发放的赔偿款、补偿款、置换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物业),由甲乙双方各分得 %,置换物不能分割时,由取得权益的一方按市场评估价给予对方等额现金,以作为对乙方的投资补偿。

  本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帐号、开户行、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变更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而引起的延期付款、文件送达等方面的责任,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算,15天内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为一审起诉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押金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单方无理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打印及手写字体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另行签署之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时,以本合同为主合同,依法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合同必备附件:

  1、甲方产权证书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12

  出让人:

  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的.全新 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 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元整作为购车款项。

  三、 年_月_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_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 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1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租金,租金应预付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租赁费每半年(六个月)为付费结算周期,付费为使用六个月后付费。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于乙方,乙方在10天之内付清所发生的款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10天内付款。

  2、甲方应该为该厂房的水、电、煤气、电话提供方便单独使用计算的水表与电表等设备,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使用的水电费用以水电表的数据为准。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甲方应保证租赁厂房的所有权,如若产权不明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2、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若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合同对厂房所转让后的的所有人有约束力。

  3、甲方应该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尽快安排人员对厂房进行维修,若厂房因甲方的'不作为或因厂房自身的构造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租赁费,若迟延给付租赁费,每迟延一天,按该迟延款项的当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率为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有转租的权力,该收益归乙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甲乙双方如对租赁期间应当本着诚信原则,适当、完全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若对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的意见,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所租赁的厂房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位臵、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仝夏村面粉厂后面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年。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一)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二)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二)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电话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债权债务处理

  (一)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余下镇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共叁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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