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供货的合同范本(通用11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产品供货的合同范本(通用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1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
(1)成活率100%;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0、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每个月1日—5日对帐日,6日—10日为结帐日。
2、对公帐户付款,不受理给个人付款。
四、争议解决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2甲方:(收购方)
乙方:(捕捞方)
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克。
四、价格:保护价格为 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3、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克,低于标准的收购方有权拒收,或按双方另行议定的价格收购;
4、在鱿鱼中掺杂其它物品或渔种的,按掺杂物品的金额的10倍扣除货款金额。
5、收购方未按规定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或结算后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天违约金按应结算的货款金额的2%标准支付给捕捞方。
九、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船老大签字: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3供方:
需方:
本着互利互惠、发展的原则,,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交售日期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日内),向需方交售 (海鲜产品) 斤(框)。
2、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价格为人民币 元。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等级、质量及包装
1、成活率:100%
2、体型: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理化指标:无公害标准
4、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由需方提货,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验收办法:
(1)验收期限和地点:自接到提货通知后三天内在提货地点验收。
(2)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由需方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3)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 (海鲜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 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需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供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需方要求如有不符,需方有权拒收,若供方不及时改正,供方需向需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供方应保证供货质量符合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遭到投诉或换货,由供方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需方有权取消本次的结算款。
3、需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供方订货或以电话等要求供方送货,但需方需提前一天通知。
4、无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除大雾天气外,供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供方未按时送货,所有损失由供方按需方损失的2倍赔偿。
5、供方将需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需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6、供方承诺以其提供酒店、市场价给需方供货,若产品价格上升或下降,供方应通知需方,需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7、供方送货人员应遵守需方规章制度,否则,需方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罚,造成损失,按需方规定予以赔偿。
8、供方不得私下与需方任何员工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需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供方予以50———100元的赔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第五条付款及付款日期
付款及付款日期:一日一付。
第六条争议解决
在供、需双方合作过程中,如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台式美味炸弹烧小吃店(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供方:苏州市 海产品公司
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4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20 年5月15日至20 年6月25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乙方于2014年5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70000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户名: 。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5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海鲜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
二、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三、交货日期:
年 月 日之前。具体由需方书面(传真或邮件)通知,若未通知,以本合同的前述约定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卸货及费用由 需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现场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以便协助解决。否则供方视为需方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供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箱,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本合同指定的供方银行账户付款。
2、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需方给付合同总价款的70%,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 工作日,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则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赔偿。
3、因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
八、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需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6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 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 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日期:
收购方(盖章):
日期: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7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10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8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议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拒绝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剧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第四条
运输方式应当为允氧运输,保证刀鱼运到厂家后鱼的鲜活。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当地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9甲方:
乙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价款
名称:即食鱼制品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货物验收
乙方要确保所供鱼类品种要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种和规格,否则甲方可拒绝提货。甲方根据乙方的备货安排,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验收,产品自提。
第三条付款方式
待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将成交金额的100%货款(小写): 元;大写( )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平常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交付
交付时间:依据甲方的交货时间,乙方安排交货。
第五条交货方式及验货
1、甲方付款后,乙方负责发货事宜。
2、甲方负责组织货物验收。按合同附件的明细表列明的内容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和验收,清点无误后,签收到货验收合格单,完成货物交接手续。
货物到达地址:按照甲方要求
收货单位(人):按照甲方要求
第六条运费承担
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履行,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依法由乙方承担。
2、甲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依法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九条特别说明
1、协议中未涉及的事宜,甲乙双方新增的补充协议须加盖甲乙双方合同公章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否则,其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口述、谈判、承诺均对甲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2、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3、双方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执行期间,还是合同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保密。否则,被泄密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执两份,甲方执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10甲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鱼塘成品鱼打捞及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价格
乙方为甲方打捞饲养的鱼,并在打捞上来之后向甲方购买成品鱼。
草鱼:2斤以上 元/斤、花鲢:2斤以上 元/斤、鲫鱼: 元/斤;白鲢:3斤以上 元/斤。
规格:白鲢3斤/尾及以上,花鲢2斤/尾及以上,草鱼2斤/尾及以上。
二、打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__月 日。若因故需调整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成品鱼打捞起来之后,甲、乙双方各出两人负责现场称重,记录表需要双方签字,作为结算依据,每车装车完毕现金付款后方能离开。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打渔所有的工具、渔船及打捞专业人员由乙方提供,打捞及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打渔期间乙方产生的住宿、伙食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在打捞期间,乙方必须为打捞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采用合格的打捞工具,完全按照相关规范及操作打捞。打捞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发生任何事故,都与甲方无关。
3、乙方负责打捞工程中鱼的看守,若发生偷窃、哄抢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4、在打捞过程中,乙方必须保护环境及鱼塘里面的小鱼苗,若人为造成池塘内未捕捞的鱼苗死亡,乙方按市场鱼苗价格赔偿。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打捞过程中,乙方听从甲方安排。若遇特殊情况等需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视打捞情况,未达到以上规格要求的成品鱼可占5%的比例。甲方有权要求将打捞的2斤以下的鱼放回鱼塘继续喂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除承担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已发生的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员工及亲属进行商业贿赂(给予回扣、宴请、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娱乐、旅游、考察、馈赠等一切物质性利益及其他任何非物质性利益,均视为商业贿赂),若发现有上述情形的,乙方构成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情节严重涉及犯罪,则提交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相关费用后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11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物料名称:
型号:
订单数量:
单价:
金额: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乙方开始生产,全款到后,乙方发货。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
(1)运输方式:公路
(2)运输费用承担:乙方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范本(通用11篇)》相关文档:
村委会代销合作社水产品合同09-24
水产品供货的合同范本(通用11篇)10-03
水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4篇)11-09
水产品销售合同11-09
水产品购销合同11-09
水产品购销合同11-09
水产品购销合同11-09
海鲜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范本(9篇)11-09
2023年水产品购销合同范本_312-04
2023年水产品购销合同14篇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