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合同10篇

时间:24-01-05 网友

独家代理合同10篇

独家代理合同1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受托单位:(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乙方于年在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电话:

独家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关于 、 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独家代理商。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产品相关情况:

  2.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汇票

  3.结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货价结算

  4.合同标的额

  本合同乙方首次进货量为:

  年销售量:

  销售总金额: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一年内乙方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双方协定的条款,乙方同意自下一年度开始年任务自然增长 %,本合同可自然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协定的条款,经双方同意协商可根据所在区域的情况,调整任务量后续签或解除合同,其它约定不变。

  6.首批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7.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将首批进货款交达甲方指定帐户(款汇出时请传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约定款项,则视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代理地区继续诚招独家代理商;

  8.甲方对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区执行区域货物编码管理

  8.1 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 日内发货;(以银行收到日为准)乙方以后进货应提前十天填报发货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款到后五日内发货(货运单传真给乙方);

  8.2 合同交货地为: 省 市;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点的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8.3 乙方收到货后,若货物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 日内向甲方提出质疑,并将承运的货物损失证明材料邮寄至甲方;

  9.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零售价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以杜绝不正当竞争

  9.1 乙方应保证无串货,无违价行为;如发生串货、违价行为,乙方自愿接受处罚,若再次发生,取消其独家代理商资格;

  9.2 乙方有负责办理所代理区域内产品上市的相关手续的义务;对甲方产品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的义务;

  9.3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报销售统计表、代理商制订全年计划上报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销售网点登记表义务,并且终端不得断货;

  9.4 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退回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否则,甲方将按知识产权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或在媒体上曝光;

  9.5 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修订内容写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 法定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独家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 该产品的规格: ,型号: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为全球所有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乙方给予甲方的供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销量任务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10000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0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30000台/月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邮编: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年 月日年 月 日

独家代理合同4

  甲方:北京万邦君意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简称甲方)

  乙方:(在本合同中简称乙方)

  在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合同区域内,甲方同意将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乙方,乙方接受了甲方的授权,并就此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定义

  1、合同产品

  ①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1中所列出的品目,及经双方协议书面追加的其他产品。

  ②甲方有停止销售和更改合同产品规格的权利。2、合同区域的范围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区域」,是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

  境内」(以下简称)。3、合同期间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期间」,是指1月1日至__月31日。

  第2条独家销售权

  1、指名

  根据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各种条件,甲方做为德国IMPLEN产品的中国区授权独家销售商指定乙方在合同区域内独家销售本合同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名。2、当事者之间的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之间为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乙方接受甲方的培训或技术指导。3、独占性

  甲方接到本合同区域内合同产品的订货和报价需求时,必须转给乙方;当乙方接到从合同区域外合同产品的订货或询价时,也必须转给甲方。4、订购样机

  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扩大合同区域销售,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必须从甲方订购样机一台,作为宣传展示之用。

  第3条合同产品的价格

  1、合同产品的价格

  本合同产品的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

  2、价格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产品的价格在__月底前保持不变。

  第4条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将所需合同产品的详细情况提供给甲方。2、甲方同意乙方订货后,应将订货回执通知给乙方。

  第5条付款

  1、乙方订货时应将所订合同产品货款总值的30%预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内,作为定金。2、在甲方向乙方发货前30日内,乙方应将所订合同产品货款的其余部分清结完毕。

  第6条交货

  1、交货地点以减少在途运输时间和途中损坏为原则由双方商定。2、无偿品、样品或小件产品,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3、交货时间以订货时所确定的期限为准。

  第7条质量保证

  1、甲方的`责任

  合同产品出货后2个月之内,非因运输、调试安装、保管或使用不当出现故障时,甲方有义务免费修理或更换瑕疵部件。2、乙方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由乙方负责所需修理或更换部件的费用:①不按照甲方的指示或发行的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②在不适当条件下使用或保管仪器;③合同产品设计用途以外使用;

  ④其他乱用或改造;

  ⑤没有甲方的商标或产品序列号码的产品。3、第三方责任

  当合同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毁)时,由运输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8条最低购入量

  在本合同期间内,乙方购入(销售)合同产品的数量最低不得少于台(套)。

  第9条乙方的活动

  1、促销活动

  ①乙方必须竭尽全力在合同区域内宣传、促销合同产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样本。

  ②当乙方在商品交易会、展会上出展(合同)产品时,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独创的有意义的资料作为参考。

  ③当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产品促销信息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所需的相关情报。2、销售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机构和人员从事合同产品的专门销售工作。3、售后服务

  ①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售合同产品的售后维修等服务;甲方需提供本合同产品的技术支持,包括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

  ②本合同(期间结束)执行终止后,如果双方不再续约时,乙方需将最终用户的名单无偿地提供给甲方。

  4、遵守法律

  在合同期间乙方履行本合同时,不得损害合同产品、甲方以及合同产品生产厂家的声誉。

  第10条解除合同

  1、终止合同

  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即可解除:①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时;

  ②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履行本合同确有困难时;③因合并、分立或被其他企业收购而解散时;④企业法人地位灭失或变更时;⑤不能按约定付款(供货)时;

  ⑥遭遇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时;

  ⑦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中止合同且无争议事项时。2、违约责任

  因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纷争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__条另则

  1、完全协议

  本合同是根据合同中所规定合同产品销售权利所制定,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唯一协议。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依法生效。2、禁止转让

  本合同及合同中所赋予乙方的任何权力,禁止转让给第三者。

  3、协议事项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独家代理合同5

  甲方: 国 公司

  乙方: 国 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 国 经销 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 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元,按 %收佣;

  订单额超过 元,按 %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 个月用 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独家代理合同6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议项:

  一、甲方在 省(市)境内为乙方指定的产品销售独家代理商,乙方给甲方颁发《产品独家代理证书》。

  二、乙方产品在甲方区域的销售权完全归甲方独有,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侵权。

  三、甲方所在区域的产品有特殊的识别号码,其它区域不得与甲方区域相冲突,否则被视为串货,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收回产品代理经销权并追究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通过会展、宣传等方式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凡是属于甲方所辖区域的,乙方将无条件全部转让由甲方负责联络洽谈,有需要乙方配合的,合理条件下,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五、甲方如需乙方配合产品知识、特点、优势等方面之培训,要求乙方派人到达甲方公司的,甲方应承担乙方选派人员的单程机(车)票和培训期间食宿安排。

  六、乙方将样品负责配送给甲方套数:省级代理300套,市级代理20套。

  七、甲方每批下单数量不低于壹万套/家客户。

  八、甲方具备乙方独家代理条件是预付给乙方货款:省级独家代理拾万(¥100000.00)圆,市级独家代理叁万(¥30000.00)圆。在甲方定货过程中分批充抵货款,在货款充抵完毕后,甲方应及时补充足预付货款全额,否则乙方将视甲方为自主放弃区域独家代理权。

  九、甲方从事客房消耗品三年以上销售经历,有独立的销售团队,服务客房三星级以上酒店者,乙方将优先考虑为独家代理合作伙伴。

  十、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权负责赔偿责任。

  十一、如因乙方延期交货,而未经甲方认可,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给甲方损失之赔偿责任。

  十二、如因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人为不可抵抗因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尽力减少甲方损失。

  十三、乙方有责任依据甲方提供的合理建议而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开发新产品,使乙方产品在甲方市场上占有优势竞争力。

  十四、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与甲方客户联络,唯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与甲方客户联络,联络结果甲方有权知道。

  十五、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客户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客户样品的客户创意方案转交别家客户套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十六、乙方不直接对甲方区域宾馆酒店报价,一切与宾馆、酒店用品公司等全部交甲方独家办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e-mail: 账号:

  传真:

  e-mail:

独家代理合同7

  制造商名称: (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

  代理商名称: (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

  1、委任:

  兹委任 为 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 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 ,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 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 制造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独家代理合同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标的物: 甲方位于 的房产 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 个工作日

  房屋价格:经甲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RMB¥ 大写人民币 (扣除佣金、税费后净得价),乙方认可此价格。 配合行为: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间,甲方提供不少于 次的看房或面谈机会。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苏州市有关政策及法规,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如房屋有瑕疵,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它所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3、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同时支付乙方相当于押金双倍数额之赔偿金。

  4、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或认可甲方自房款中扣除相当于此数额之款项。乙方认可甲方委托出售标地物之佣金标准为:净得价×1%

  6、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价格与乙方所曾介绍过的交易对象成交,如违反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1%的佣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买方达成买卖合同。

  3、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之¥

  4、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甲乙双方对溢价的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评估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评估价,则超出部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成交价支付佣金。

  代理收取定金:

  1、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收取定金,甲方同意房屋买卖于乙方收到定金时成立生效。(乙方依照独家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间代理甲方收受定金后,如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托义务视为履行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佣金,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由甲方加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特殊约定:

  1、甲乙双方就委托内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本条另行约定:

  (若乙方未作特殊声明,则视为乙方对标地物代理出售事项具有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自由选择买方类型、付款方式、转委托权等,但不表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甲方不对以上约定表示异议,并不因以上原因而不签署有关买卖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仅有对甲方委托标地物书面材料做文字审核之义务,并不承担对这些材料进行专业鉴别的义务。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标的物出售当中或以后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赔偿,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如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销售无法达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甲方毁约条款赔偿乙方。如乙方完成本协议之代理事项,买卖行为中的其它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之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免责: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本房屋不能或难以出卖,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 承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日 期:

独家代理合同9

  本协议系于 年 月 日,由当事人一方 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 (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 公司,按 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 (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 (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 (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 ,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 ,以 (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 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十四条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 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仲裁

  对

  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

  代表:

   公司

  代表:

独家代理合同10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国 ;

  乙方: 国 ,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 国 经销 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 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美元,按 %收佣;

  订单额超过 美元,按 %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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