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1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诞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诞生,身份证号码
1、甲方将位于常州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该租房合同缺乏之处可以补充)
2、甲方供应设备如下: 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 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 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理,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商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别状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便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治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租房合同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元整,并于每月的 日前交清。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室内财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宽带费、水电费、卫生费、房屋治理费、物业费由甲乙双方均摊。
六、乙方因有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退租当月房租不退。
八、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
九、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十、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租房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商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马上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依据原书面商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需恢复原状,阅历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该房屋的修理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商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修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帮助和协作。因乙方阻止甲方进展修理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5.如因不行抗力缘由,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七、转租的商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商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担当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连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以下状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别缘由,经双方协商全都,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局部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消失非甲方能及的状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给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峻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订正的;
(4)因不行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利的,或消失因法律、法规制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状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患病损失的,除本合同(1条)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转变动房屋构造,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订正、并修复的;
(3)擅自转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展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实行停顿供给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状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缘由退租,则甲方将依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晰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见证方 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帮助双方向市仲裁委员会,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方 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见证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状况
(一)房屋根本状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商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治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转变上述商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连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展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商定。
(二)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商定由乙方担当的费用外,剩余局部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治理、 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担当。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担当。
(三)【甲方】【乙方】担当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修理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展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乙方拒不修理,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展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协作。甲方应削减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四)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托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展。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修理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商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展交换,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连续履行本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急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商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转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缘由造成房屋主体构造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展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削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准时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修理、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状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状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缺乏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缺乏抵扣的,缺乏局部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置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 日】生效。双方商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三)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准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担当一切责任。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晰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六)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托付法定代理人签署: 托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租房合同范本_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居民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独立拥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村)民个人(家庭)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仅供其本人(家庭)居住生活的低屋建筑。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现有住房围墙、大门、楼梯等附属构筑物或设施。
租房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展交换,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连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急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商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转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缘由造成房屋主体构造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租房合同6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托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__房屋根本状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全部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其次条__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效劳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状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效劳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效劳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效劳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供应有关证明,催促和帮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日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治理局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__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展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乙方连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全都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__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托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xx网(、xxxxcn)查询,账号为: ),乙方通过第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托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商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账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划卡等方式);
3、因乙方缘由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托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__其他相关费用的担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中, 由甲方担当, 由乙方担当:⑴_水费_⑵_电费_⑶_电话费_⑷_电视收视费_⑸_供暖费_⑹_燃气费_⑺物业治理费_⑻_房屋租赁税费_⑼_卫生费_⑽_上网费_⑾_车位费_⑿_室内设施修理费_⒀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依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__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__房屋维护及修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构造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治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展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因修理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削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担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__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以外,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担当责任。
第九条__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行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拖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峻不符合合同商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安康的。
3、不担当商定的修理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根据商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转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转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构造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__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须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商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未按商定支付租金但未到达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商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 。
第十一条__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__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执 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周兵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高燕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闵行区名都路20弄11号101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万仟捌佰零拾元整。租金以电子转账方式支付。
2、双方议定首期付月结算一次,提前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需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押金与其它费用
1、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马上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保安保洁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担当,并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3、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4、水电煤安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担当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项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治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变所租赁房屋的构造、装修,并爱惜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甲方可供应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①电话
②淋浴器
③空调
④彩电
⑤冰箱
⑥洗衣机
⑦家具
⑧水电煤。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有特别状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壹仟零佰零拾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必要时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绿景花园壹号楼的一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彩票业务,该房屋建筑面积共43平方米。
2,甲方必需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全部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全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沒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渃,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变门面的构造和用途并不得擅自转让门面。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为元,按季度支付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电;水;卫生费;物业费;税等由乙方自行担当。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曰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20xx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需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别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需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担当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8,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供应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难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担当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便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连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市场而待定。
八,租赁期间,若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担当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缘由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十,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9
在寻常生活中我们租房时不免会遇到房屋转租的问题,有可能是我们将房屋转租给别人也或许是别人将房屋转租给我们,不管出于那个方面我们再签转租房合同之前肯定要当心慎重,假如一不当心就会陷入纠纷。假如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合同商定可以转租的话就排解合同法的限制,但是假如租赁合同上没有说明可以转租的话我们就应当当心了。那么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合同法对于转租房合同有哪些限制吧。
合同法对转租合同还是有限制的必要性,主要表达在:
一是转租合同的期限。
转租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已租赁合同的期限,以防止原租赁合同到期但转租合同而没有到期导致原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比拟困难的状况消失;
二是转租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使用程度。
转租合同所商定的对租赁物的使用致使租赁物危害(即正常使用所致消耗及损害)程度不能大于原租赁合同,以避开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给租赁物造成的磨损大于出租人的预期。由于出租人对承租人如何使用租赁物是有预期的,并把这样一种预期与租金的支付相联系。假如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给租赁物造成的磨损大于原承租人的预期,而租金却又没有增加,那就是对原出租人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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