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互相合作的精神, 甲方将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 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于 年 月 日之前的工作与账目交接如下:
1、____年 月 日之前业主所欠甲方费用为 万元; 年 月 ____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上交甲方管理费为 万元, 甲方共计应收 ____万元, 扣除截止到 年 月 日甲方已收费用 元及需抵充业主费 用_ 万元,截止到 年 月 日甲方应收费用为: 4_ 0 (333132.6+60000)元= 元。
2、乙方所欠 元费用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全额付给甲方,此项 费用乙方支付后乙方与甲方关于 年 月 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业主欠 费、物业抵充费用)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管理费 万元全部结清,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3、 甲乙双方允许该接管工作自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 日起接替甲方在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 并可沿用甲方名称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费:
1、乙方的承包期为四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每年的管理费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管理费第一条 已经约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管理 费 万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于甲方。 年 月 日至 _ 年_ 月 日的管理费 万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于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使用至 年 月_ 日。 年 月 日起,乙方启用乙方自行注册的公司与公章。公司 变更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由自然人许志国全权负责。
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对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正式 的移交,移交事项包括执业文件、原有设备、设施、原有物品及小区内树木、花 卉绿化等,甲乙双方派出代表,在有关移交清单及现状图上签字确认。
3、 甲方再也不参预乙方任何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全权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管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后,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 用人自主招聘,风险自担。
2、自 年 月 日起, 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事务全部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即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物业管理债权债务及法律规定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承 担一切责任。
3、 自 年 月 日起,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员工的劳资、人 事关系 (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承包 前所发生的一切劳资人事关系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由甲方 负责。
4、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业主服务到位并收取物业服务及管理费、车位 费等,按时交纳电费,发放工资。若因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投诉、上访等事件, 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开辟商遗留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归乙方负责,再也不向甲方报 销任何费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将接收物业时的现状交予甲方, 包括办公室所有物品(易损 及正常办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时期现状树木、绿化(后附现状统计表)。截 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现状树木、绿化若有遗失、损坏或者增加由甲乙双方对账 作价处理,物业超收业主费用及业主欠费由财务对账处理,多退少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补偿守约方五万元整, 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 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庆与王殿生与 年 月 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作 废。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与第三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商议并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第三方:
电话: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 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 改善小区人居环 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商议,本着诚实信用、商议一致 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造 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者组团、 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者混合)。
第二条 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 外墙面、 楼梯问、 走廊通道、 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造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 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
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 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
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 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 甲方应赋予乙方相应补偿;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 造成或者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赋予甲方相应补 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 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 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 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 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商议解决,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 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 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成都市成华区东紫路 号的 “东林农贸市场”项目全部业态 之物业管理事务承包给乙方,双方就相关事宜商议一致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暂定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包,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合同。
二、承包方式: 实行独立核算、 自收自支、 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
1、乙方以甲方设置的“成都辉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林农贸市场项目部” 的名义,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东林农贸市场”1~ 楼和地下停车场全 部业态物业管理。
2、“东林农贸市场”1~ 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 外建造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3、乙方从事“东林农贸市场”1~ 楼和地下室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 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 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贰万元/月, ( 元),管理费 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 市场开业头三个月因免收物业买受人物管费, 因此乙方相应向甲方免交 三个月管理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 超收。
3、 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行政纠纷、治安事件及债权债务 等等责任和费用。
四、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 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 力。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四)
甲方: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为
乙方:
物业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
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 分商议,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 现在 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
努力, 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 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 目物业服务合同 (见附件)。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 方经乙方要求允许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 内容、 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 从 年 月____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 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 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该费用 未及时到账或者到账不足的,乙方允许先期垫付,或者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 相应核减。
四、 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 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 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 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
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 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 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对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 甲方于每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 标准按 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 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 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者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 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 金。
六、乙方允许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 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 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商议, 甲方指派一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 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元,乙方允许由甲方在支 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 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 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 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 查。
九、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 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
物业服务。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 故,包括所造成的伤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 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 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 对甲 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 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 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 再也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 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 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 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 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暂时提供人力物力 或者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商议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 除本协议约定或者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 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 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 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 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 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 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 相关费用由乙方 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
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 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 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允许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 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业主单位备案一份, 自甲、 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___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代表人:联地址:
业主单位: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五)
甲方: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为
物业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
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 分商议,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 现在 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 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二、为 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 甲方经乙方要求允许将该项目物业管 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 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 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 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该费用 未及时到账或者到账不足的,乙方允许先期垫付,或者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 相应核减。
四、 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 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 (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 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 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 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 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 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对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 甲方于每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 标准按 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 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
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者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 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 金。
六、乙方允许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 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 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商议, 甲方指派一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 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元,乙方允许由甲方在支 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 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 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 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 查。
九、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 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 物业服务。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 故,包括所造成的伤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 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 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 对甲 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 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 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
再也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 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 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 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 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乙方如需甲方暂时提供人力物力 或者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商议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 除本协议约定或者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 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 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 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 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 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 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 相关费用由乙方 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 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 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 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允许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 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业主单位备案一份, 自甲、 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_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联地址:
业主单位:
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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