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乙方提供的电采暖设备供货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内容及价格
注一:上述价格为产品运抵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格,其中包含设备的运输费。注二:以上价格不包含发票,如需开票另加 %个点。
第二条:交货期限及设备安装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 至 天内到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总工程设备款即 元,乙方确定收款后发货给甲方。尾款即 元,由货到付款,乙方委托德邦物流代收货款,发货物流为德邦物流。
第四条: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高温设备自全部产品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两年内如发现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非人为造成的)
乙方将予以免费更换/维修,质保期后向用户提供十年产品保修,收取重要部件工本费。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由本工程所在地丰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六条: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设备订购合同简单版(二)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和充分的交流,就甲方购买乙方的设备系统贰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
1、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贰套
2、价格:元/套(含税价)
3、单套设备组成:主机系统(含 台电动排料阀),主机至集粉器管路、控制系统、工作平台。(分级机所需气源由甲方自备)
二、技术指标
1、原料名称:重质碳酸钙
2、原料性质:是否可燃(否)是否易爆(否)是否含毒(否)含水量< %
3、产量:以D97:1250目(以丹东产激光粒度检测仪为准)为例:≥ 吨/小时
4、其他要求:无
三、乙方提供设备及服务的价格
1、本合同项下总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小写:1500000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开 %增值税发票)。
2、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a)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 万元整
b)发货前甲方支付: 万元整
c)设备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叁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尾款: 万元整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签字起一年。保修期内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通过电话、传真沟通解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叁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予以维修。
2、质保期内因甲方操作或其它意外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达不到技术指标,乙方应免费给予维修,但对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部件要按价收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乙方提供按行业标准包装,包装物不予回收。
六、甲方应承担的配套工作
1、在不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先期出具现场厂房的框架图
2、设备基础、预埋管路工作
3、原料送至分级机入口处、将电线接至乙方电控柜(甲方负责控制柜以外的电线、电缆)
4、甲方负责提供调试期间的水、电、原料、检测等的供应
5、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满足乙方提出的现场条件,为乙方的现场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食宿
七、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1、提供上述设备的安装图
2、负责对分级机系统进行调试工作
3、现场对甲方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甲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
4、向甲方提供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说明书、相关图纸、电气原理图等资料
5、保质期内免费维修(易损件和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保质期后有偿服务
6、协助甲方随时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及操作方面的问题,并定期回访、跟踪,以优惠价格向甲方常年提供备件。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支村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定金后的七日内,向甲方提供设备布置图、基础图。甲方如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无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如果又有改动,根据所耗用时间,相应增加制作周期;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的定金后 日内完成设备制造,不包含技术交流时间,乙方发运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 天内付款提货,收到提货款后三天内发货;
3、交货地点:乙方公司所在地
4、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6、设备卸落:甲方负责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设备调试完毕后 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由甲方填写验收报告,交乙方存档。如具备验收条件而甲方不验收,则视为甲方自动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技术指标要求。
十一、设备安装与调试
1、甲方负责全套设备的安装工作,如不能通过电话解决,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
2、甲方收到设备后应立即进行安装,并在调试合格后,同甲方签订验收报告。
十二、本合同解除条件
1、不可抗力
2、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迟,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超过 日,则在甲方再要求提货时,应将全部剩余货款付给乙方;如甲方超出合同约定提货时间半年以上仍不提货,乙方有权将此设备转卖或处以数额为此合同项下金额的 %的罚款;
2、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付款,则视做甲方自动放弃售后服务,则甲方愿意承担总金额 %的违约罚款。调试验收叁个月后,如乙方设备无重大质量问题而甲方不付余款,则视做甲方自动放弃相关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并且甲方愿意承担总金额 %的违约罚款;
3、未经乙方允许,任何人不得测绘、仿制乙方的设备,不得泄露该设备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保密期限为 年。乙方责任: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自签字验收起一年。如期间发生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通过电话、传真解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叁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予以维修;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且供方帐户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起生效。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年 月 日
设备订购合同简单版(三)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见附表,该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所需产品 天前向乙方订货,并交纳机器设备价格总额的 %作为预付金;
2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三天内交付机器设备价格总额的 %之货款;
3甲方在机器安装调试,运转正常时付清余下的全部货款。
三、交货验收
1乙方在收到预付金时应备好甲方订购的全部机器设备,收到约定货款后三天内将发出甲方订购的全部机器设备一并发出;
2交货地点甲方厂房所在地;
3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报合格告书,签字盖章;
4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乙方标准机型出厂的验收标准。如需改进标准机型或加装,则另行约定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四、运输方式
1本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机器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一切风险。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收到机器设备后,如发现与订购货品不符,应在七日内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处理,期间如对甲方正常作业造成影响,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五、售后服务
1机器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该设备进入免费保修期(?月);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最迟应在三天内派员赶到甲方现场;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属于甲方操作不当引起的零部件损坏,则甲方应承担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试、验收或拒收设备的,甲方属于违约,应偿付设备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机器设备与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属于违约,应偿付设备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七日以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日 %的滞纳金,逾期七日以上的,乙方属于违约。应偿付设备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处理
1、因设备质量问题引发争议,应由国家质量鉴定单位进行鉴定。设备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有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于此相关的损失;
2、凡与本合同关联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备订购合同简单版(四)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 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 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金额计¥ 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 %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 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约地为 ,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商(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技术资料、运输、包装、税金、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所有费用。
2、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设备送到指定地点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且双方无争议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规发票。
三、设备交付
1、交货地址:甲方指定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新源东路新奥工业园南区B楼)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或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交付前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四、设备质量、安装与验收
1、质量标准:(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符合本合同中设备清单中的技术要求。
2、安装调试(如有):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使其能够正确的操作设备,并保证达到设备的性能指标。
3、设备验收:
(1)设备验收标准为:同质量标准。
(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观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可以拒收。(外观验收还包括:交付产品时,应附的专用工具,随机备件、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
(3)外观验收合格后,如设备需要安装,则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达到设备的使用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4)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测试。
4、验收异议: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否则,视为默认。
5、设备质保期为: 个月,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乙方承诺成本价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额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 %。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乙方交付设备验收不合格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 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5、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在质保期内免费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足。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设备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第四条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在货物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剩余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凭证资料以作结算凭据。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承诺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签署《货物数量清点单据》。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
2、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货物质量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3、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 的条款约定为准。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西安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七条 第 款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款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计算,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4、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的 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七条 第 款处理。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计算,另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 第(一)款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订购合同简单版(五)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设备供货范围的审定及供应方法
1、供货范围及服务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包括减速机电机等。
2、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需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由乙方提交予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与上述设备同时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与设备同时移交予甲方。
第二章交货时间及地点
1、工期:60天(含设计、制造),运输7天,安装调试工期15天。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到现场,或接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发货时间通知后 日内到现场。
3、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卸货至 项目现场。
第三章原材料的提供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实际资料进行图纸设计,设计图纸需经甲方确认。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图纸要求和技术附件要求订购原材料并加工制造及配套,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或配套部件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成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者退货。
第四章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的方法
1、本合同签定之时进行再一次的技术交底和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加工设备的总图(含基础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之内提供给甲方,其他主要部件图在本合同签定 日之内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图纸后,需在 日内确认回复。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纸需电子版一份,印刷版4份。
2、乙方负责设备的相关的出厂前检验,并配有检验合格证
3、乙方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关健点检测报告,有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五章包装运输
1、包装必须牢固可靠,适合于长途远距离运输,严禁野蛮装卸,保证设备安全完整地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伤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收,并有权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直至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退货,乙方应退回预付款,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每份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工程设备、材料运输中的运输和装卸费用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每一工程设备、材料和包装箱的两处以上位置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工程设备、材料名称、品目号/箱数;毛重/净重(千克);尺寸(长 宽 高,以厘米记)
5、如工程设备、材料单件重量在 吨或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作出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6、根据工程设备、材料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有利于工程设备、材料运输的标志。针对乙方超宽、超重设备的进场运输问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甲方应予以配合。
设备订购合同简单版(六)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的订货单、乙方的报价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设备产品(见附件一《KTV音响设备产品报价单》)
注意:本合同设备产品报价不含税,不含异地运费,为长沙本地出货价格。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二、合同总价及单价有效期
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整,即RMB¥ 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乙方提供产品单价以签订合同当时定价为准,如果甲方在其他时间再行订货,价格亦以当时双方商定为准。本供货合同设备产品单价有效期为甲方提完全部货物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2、乙方须按照给甲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后,乙方按样板供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标准。
3、设备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货到现场后(甲方提货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四、订货周期及交货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为乙方厂家的设备产品生产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乙方可以从生产厂家发货到长沙。
2、从生产厂发货到长沙需要4~ 个日历天。
3、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付合同总金额的 %定金:¥ 元,
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壹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六个月后的壹周内即支付合同尾款 %,¥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元整。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设备产品由于出现生产质量问题而导致故障或损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以不影响甲方营业使用为前提,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与故障设备产品相同型号的替补设备产品供甲方使用,并将故障设备产品在 个星期内检测维修完毕(返厂维修以及运输),再和替补设备产品进行互换。乙方承担检测维修及相关的其他运输费用。
2、话筒音头、话筒手柄外壳、话筒线均属于易损消耗产品,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列。
3、乙方在壹年免费保修期后长期成本价提供甲方售后服务用的备品和备件。备品备件价格见合同附件《主要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参考》。
5、壹年免费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售后服务原则上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6、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联系人: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产品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 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设备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设备产品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设备产品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设备产品或逾期交付设备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设备产品外,每逾期 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仅以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选择权利在甲方,乙方没有任何对于工程或其他范畴上的明示的或暗示的承诺,一切可能应由乙方负责的总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设备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卡号): 帐号(卡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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