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1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 号,砖混结构,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元/月,年租金为 整(大写: ),付款方式: ,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 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 元/吨,热水 元/吨,电费 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 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
①安全文明用电用水;
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③保证老人、小孩、同住人的安全;
④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安全事故(偷、盗、人员伤亡等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2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 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市 区 小区 号楼 。
第二条
房屋名称 、规格 、等级 、间数 、面积 、单价 、金额 、地面质量 。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 (月、季、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 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 。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 %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 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所在在地: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租方: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乙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 元整。
2、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 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 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4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次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的、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5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位置及面积
出租房屋位于 市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乙方如续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 元/年(大写 ),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另计。
2、支付方式:按年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并支付房屋押金 元(大写 )。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未设置抵押,出租前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全部缴清;
2、甲方应提供能正常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在交付时确保门窗、水电表等各项设施齐全,交付清单详见附件1;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检查、修缮一次,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乙方不续租的,甲方可用房屋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5、其他义务: 。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在租用期间内发生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转租房屋;
3、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并于租赁期满前自行搬离房屋;
5、其他义务: 。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预收的租金、押金相应退还: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转租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期相应顺延;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且未在租赁期满前搬离房屋的,每占用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租金 倍的房屋使用费;
5、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送达
1、双方通过本合同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6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元,缴租为 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应提前 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水: 吨,气: 立方,电: 度
甲方(出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电话: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五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一个月,每月按租金额 %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8房东为甲方:
租赁方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工作单位:
附身份证复印件张。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房为: 房内已有设施有:
另增加设施有:
二、租期为: 年(月),即从 到 。
三、租金为: 元/月(含闭路电视费13元/月)
乙方从租赁之日起每月 日交付租金给甲方,若缴租金延期,则按延期总天数乘5元/每天的金额另交滞纳金给甲方。
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另行自付。
四、安全及其它事项: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要确保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否则后果自负。
爱护屋内设施,若设施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不得带闲杂人员入内、不得喧嚣、注意公共卫生,以免影响他人生活。不得将该房转租他人。
五、违约责任:乙方自订合同之日付给甲方 元压金。双方有违约者,以此压金数付给对方。乙方租金超过交付日期10天仍未缴给甲方,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部压金并把该房转租给他人。无特殊情况,租赁期到时,压金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9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元整,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 %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0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三年租金分别为:
第一年: 年 月至 年 月租金单价为: 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元整);
第二年: 年 月至 年 月租金单价为: 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元 角);
第三年: 年 月至 年 月租金单价为: 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零 拾 元 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2)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十条消防预防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 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2甲方:
乙方:
经双方多次协商,乙方租用甲方门面和一、二楼(含三间大阁楼),计,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签订如下:
一、租金:每月元, 年元,年头一次付清。
二、押金:万元,自合同签字时付清。
三、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租。在租期内,乙方不能擅自转让。
四、要求:
⒈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缴清。
⒉乙方对所租房屋不能擅自改变它的结构,需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因水电线路是暗线,墙壁不能钉钉打洞。
⒊乙方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和保护好所有设施的安全,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⒋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中止合同。如单方中止合同,要赔偿另一方壹万元(元)损失费。有特殊情况要中止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⒌乙方要自觉按时交清房租,如延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
⒍甲乙双方要团结协作,遇有矛盾协商解决。甲方三、四楼用电用水另外装表,与乙方分开。当甲方用水时,乙方暂时不用,要大力支持。甲方的客人,乙方要支持。乙方如遇到麻烦事,甲方尽力协助。
五、此合同一式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3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手机号:
一、甲方将 市浑南 区铁匠街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按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 月的有线费用(按元月)。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⒈家电类:
太阳能热水器
油烟机
电视机
洗衣机
电话机
空调两台
⒉家具装饰类:
米宽床
书柜
晾衣架
椅子把
灯具
阳台装饰材料
煤气罐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印)(手印)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 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市/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1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产权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至 .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 元,暂定为按季度交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 (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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