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10篇

时间:22-09-03 网友

房屋租赁合同书10篇

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出租给乙方使用。  1-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出国》。  

  2-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

  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

  1.该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

  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书2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__年__月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10000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__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4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座落于 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起租日为 日,甲方交房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从租金日计算,每 支付一次。该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三、乙方须于合约签署时: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人民币万仟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乙方支付清所有应交纳费用后,甲方须如数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须于合同期内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 转帐,甲方帐号为:。 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房屋,同时甲方可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拒绝返还给乙方。

  五、甲方须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该物业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给乙方使用,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与月租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同意约定如下:

  1、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或乙方需中途退租,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甲方如在个月需收回该物业,则必须支付乙方双倍履约保证金,乙方须住满,如乙方不按约定条件提出退租,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七、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室内外装修,如有需要则必须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甲方将干净、整洁、门窗完好、水电通畅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应采取妥善保护好本房屋及相关设施、家具家电。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此房屋或相关家具家电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未经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罚没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解除租赁合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三者承租方亦有连带赔偿责任。

  十、租赁期限内,该物业水、电、煤气、管理、卫生、电话、有线电视、维修基金、宽带网络使用费、电梯使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付。

  十一、租赁期限内,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不得作违法用途或放置违禁品,乙方必须遵守消防安全部门的相关消防安全条例,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全部损失。

  十二、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失,乙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所以费用。

  十三、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甲方若出售已出租房屋,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合约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并在合约终止前十日内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如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对该合同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5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且甲乙双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关其他相关事宜情况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该房屋或抵押该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

  2.发现乙方撤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转租该物业但必须告知甲方,同时保证不会使甲方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承担实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与使用该屋有关的杂费。

  3.依时交纳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该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6

  甲方(租赁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凭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关 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 式 份,甲方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7

  卖方:

  营业执照号码: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卖方与 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 ) 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 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 市 区 路,宗地编号为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方购买 的第 栋 座 号房,位于 层,用途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 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 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 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 元(小写 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 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 元(小写 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 元(小写 元)。

  第五条卖方委托 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 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 ,帐号 。

  第六条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 %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 %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 %)。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 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 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卖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

  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

  如有异议,应当在 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 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 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 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

  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 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 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 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 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 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 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 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代理人(签字): 买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8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

  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书9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存在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回押金及预收的租金余额,并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甲方存在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乙方未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发生期间甲方每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具备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及预收的租金余额。若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2、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但甲方未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间,乙方在不具备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及时搬离并返还房屋。逾期搬离或拒不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装修、安装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施设备的,应当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的前述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双方对违约责任的补充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书10

  甲方:

  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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