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险工程合同
篇一:应急抢险施工合同
尖山小学应急抢险排危施工合同书
受XX年7月27日尖山地震及XX年8月7日特大暴雨影响,尖山小学西侧靠近学生宿舍楼、厕所旁的校园围墙垮塌,垮塌体倒入下方居民院内,该垮塌体总长约58M,横宽约7 M,体积约1600多M3,同时受影响的还有垮塌体上方的厕所,因承重墙体及地基垮塌变形,厕所围墙出现裂缝,随时出现化粪池内粪便泄洪冲入下方居民家院内,造成严重损失,也因围墙倾斜垮塌,对学生生命健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经学校报请教育局批准,学校委托施工方紧急对垮塌体及厕所进行排除危险施工。施工包括对厕所内粪便、倒入居民家中的垮塌体及危墙进行排危处理。施工中所必需的器械、车辆、人力等费用均按当地平均所需费用计算,费用后期经核算后及时支付给施工方。施工方需及时排除危险,如因施工不及时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如有未尽事宜,学校与施工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 间:时 间:
篇二:XX年应急维修施工合同(修改版)
合同编号: XX-8-14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代甲方):上海端正物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 见证方(丙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威海路167号南立面抢险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威海路167号
1.3、承包范围:上海威海路167号南、西南立面雨篷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5、工期: 30天(不包括雨天、特殊情况)
本工程自 XX年 8月 15 日开工,于 XX 年 9 月13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贰拾玖万肆仟捌佰贰拾贰圆整( 元)。
第2条 代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代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
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负责办齐乙方应办理的所有相关手续。
3.2、参加代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在每星期上午点前向代甲方、监理提交进度报表。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代甲方现场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名树名木,施工中未经代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尤其特别注意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张贴施工告示,施工前应事先告知居民具体施工日期及有关情况,并处理好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在施工现场建立胸卡佩带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区。
3.7、代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接通水电并安装表具。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8、工程竣工未移交代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代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交底、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
5.3、代甲方、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一般隐蔽工程验收乙方需提前24小时提出,中间验收需提前一周通知代甲方。代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代甲方应予承认。若代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代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代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代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代甲方验收,在代甲方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 3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代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
期。但代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7、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3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结算依据详见第11条。 6.2、本合同生效后,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管理要求,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合同款项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上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下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3、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代甲方直接支付的,代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篇三:日常维护与应急抢修工程合同协议书
日常维护与应急抢修工程施工
合同
承包人: 施 工 方: 业 主: 签订时间:
协
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根据xx交集团运[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下简称“业主”)为实施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应急抢修工程,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段高速公路全长(含匝道约km),起点在K000+000,终点在K000+000。
应急抢修工程
指对由于水毁、地震、恶劣气候、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造成的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的坍塌或大面积损坏,导致道路断行或丧失收费等服务功能进行的修复工作;以及对非正常状况下的路况指标突发性下降等的抢修作业。主要包括重大水毁、塌方、桥梁伸缩缝及梁板严重损坏、影响行车安全的突发性严重车辙等。
二、承包方式
1.按上述承包范围,由业主或业主指定监理人下发修复通知单,承包人包工包料完成。
2.费用标准及计量办法
、费用标准:甲方参照《关于印发《xxx省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工程费用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20xx】xxx号)及《xxx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xxx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维护与应急抢修工程(内部)委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x交集团运[20xx]xx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测算,结合所辖路段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费用;
、计量办法:经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核定,业主复核后从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承包人。应急抢修工程的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每季度结算一次。
三、合同期限
1.本承包合同期由20xx年 月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遇下列情况,经业主、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合同承包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业主或业主管理机构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合同承包期的。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需延长承包服务期的。
四、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构成本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 技术规范;
4. 图纸(应急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图文件,如果有); 5. 关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其他要求。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五、合同总价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单价乘以实际发生工程工程量。
六、拨款和结算
应急抢修工程的单价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细目名称单价为准,清单中未有的工程项目,须由承包人申报,经监理单位认可,业主审批后确定,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且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业主复核后及时计量支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双方上级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承包人的承诺
由于业主按本合同第九条所述给予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九、业主的承诺
作为对本合同的实施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附则
其它本协议书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业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公章)年月
年月
日日
篇四:应急抢险施工委托书
………中心
关于………….应急抢险施工的
委托书
….建设工程公司:
……….滑坡属于….年…强降雨非库区应急抢险项目,该滑坡位于……村2社,总长约…M,横宽约…m,平面分布面积约…万m,滑体平均厚度约…m,体积约…万m,为中型土质滑坡。XX年3月发现变形,受“”强降雨影响,滑坡前缘发生塌陷,滑体沿临空面垮塌滑移,导致下方泄洪洞拱顶遭受破坏。近期滑坡变形体变形加剧,已造成…..路中断,严重威胁附近居民以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为尽快消除险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紧急请示》(…文【XX】…号)的批示精神(收文办字【….】…号),特委托你单位为…..滑坡应急抢险项目施工单位,请你单位接此委托书后,一是立即成立庙宇镇朱家湾滑坡应急抢险工程巫山项目指挥部;二是于XX年4月28日前立即组织强有力的抢险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严格按照应急抢险设计方案,开展应急抢险施工。
……中心
XX年4月23日 23
篇五:工程安装及抢险承包合同1
城市天然气工程安装及抢修承包合同
甲方(下称甲方): 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下称乙方):
甲方将 城区天然气工程安装及抢修作业的承包给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燃气行业施工相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承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城市天然气供气工程 二、工程地点: 城区
三、工程内容:城区中压主支管及庭院管工程、户内安装工程、防腐工程、减压站、门站安装工程、通气运行后的抢险作业等。
四、承包价格及内容
(一)城区及庭院管、户内安装工程: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
2
3
2.因工程建设需要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管沟开挖超深超宽(安装套管除外),工程量按方计算,超深超宽的管沟是土质结算价按30元/立方;超深超宽的管沟是坚石结算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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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立方;
3、开挖管沟时,若需排障等致使产生的杂工费用,经甲方现场签证同意后按每个杂工每日40元计算。
4.施工中对用户墙面、楼板、设备设施等造成的损坏,应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对加设穿楼层(含穿墙)套管的,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其安装费用已在户内安装包干价格中。
5.严格控制材料损耗标准,管材控制在%以内,管件不存在损耗(缺陷管件以旧换新),若超出上述标准,按甲方的进货到库价格赔偿。
6.除锈、防腐等级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五仟伏未击穿为合格(防腐材料、场地由甲方提供)。
(二)减压站、门站安装工程:另行协商。 (三)通气运行后的抢修作业:
1、乙方安装的管道设施在质保期(一年)内,因安装质量造成的抢修,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抢修费用。
2、相关约定:
①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XX)的有关规定;
②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设置相应安全警戒区域及标志,若因操作不当,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③乙方未能及时进场(接电话后十分钟内)抢险,而致损失扩大时,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④乙方在抢险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技术要求 (一)管沟开挖及回填
1、严格按照燃气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图纸内容。
2、开挖前必须进行探挖,掌握施工现场地下管设施及化粪池、下水道等情况,避免损坏地下管及建(构)筑物。
3、开挖沟槽中作好排水工作,及时清除管沟内的积水,管沟底部三角状、刀刃状石块必须清除。
4、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XX》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及验收规范。 5、管沟开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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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应急排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应急排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
协作配合,确保应急排危彻底治理白家坡电站地质灾害,经甲方、乙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特征: 本合同为应急排危彻底xxxxxxxx地质灾害的全套解决方案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及施工治理等。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乙方已完全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
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等
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其它任何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所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合格,确
保彻底治理白家坡电站地质灾害。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总工期: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所有内容所需时间)。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费、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赶工费、各种措施费、水电费、利润、保险、税金、管理费、
与其它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等,乙方充分考虑了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
支付方式: 按经双方核准的月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完工达到合同约定整治要求后支付到%,余款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内无息退款。
第五条 工期延误及停工
本工程为应急抢险工程,工期不因任何原因顺延,其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第六条 甲方工作
甲方根据现实地貌向乙方交付场地,提供水电接口。
确保乙方的外部施工环境,负责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及周边居民关系,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
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工作量进行验收和签认,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工作
.乙方根据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查明该滑坡所处的地质环境,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坡体结
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
(2)查明该滑坡空间分布范围及形态特征、厚度变化、规模大小及滑
坡带发育情况,研究滑坡的形成机制;
(3)查明滑坡范围、规模、性质及滑坡要素特征,分析滑坡发展趋势,
定性评价滑坡稳定性,计算滑坡稳定性系数;
(4)综合评价滑坡稳定性,提出治理滑坡的方案建议,确定岩土的物
理力学参数,为应急治理工程设计提供所需的勘查成果资料。
乙方根据勘察结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
设计要求,对治理滑坡提供设计方案,彻底治理滑坡等地质灾害。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
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审查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勘察、设计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勘察报告、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合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等,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负责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和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设计要求,彻底治理地质灾害。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安全第一、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中所造成人生、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水土的污染和流失,保护周边植被不被破坏。
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九条 工程质量
乙方须对整体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及安全性,
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督。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在本工程中所使用的任何材料、半成品、
成品、设备,必须符合甲方对品牌、产地、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使用年限、品质及售后服务保证等要求,并符合:设计图纸、国家、行业现行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
负责。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
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包括第一次送检不合格后进行第二次加倍复检的费用。
由于乙方对进场材料设备验收不严、不报检,致使不合格的材料
设备流入施工现场或使用在工程上,由乙方负责拆除并承担重新购置材料设备、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叁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
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照本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
篇七:预算定额在应急抢险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应用
预算定额在应急抢险工程竣工结算编制阶段的应用
-以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村五社滑坡应急抢险工程为例
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用来确定建设工程产品中每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每一计量单位所消耗的物化劳动数量的标准。换言之,它是确定每一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数量以及所需要的机械台班数量的标准。
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编制预算和结算的依据;
(2)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
(3)是据以计算工程预算造价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基础;
(4)是施工单位评定劳动生产率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四川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的省份,主要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村五社滑坡位于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向前广场后山。XX年7月23日凌晨3点10分因下雨导致该滑坡失稳,致2人死亡,直接威胁群众48户112人,间接威胁群众678户221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受万源市人民政府及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由四川蜀东地质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应急抢险设计工作,四川煤田地质一三七总公司
(下称我单位)负责应急抢险施工工作。工程措施主要为:微型钢管抗滑桩支挡+连系梁+坡角格宾笼石方压脚+坡顶截(排)水沟。
由于受施工工期紧、抢险任务重、施工图设计评审环节多、招投标程序复杂等因素影响。业主通过向上级单位请示获批,本工程采取直接委托形式给施工单位实施,项目结算价款采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颁布的《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治理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川财投【XX】145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XX年9月30日,项目应急抢险工作结束。随即进入竣工结算编制阶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治理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编制竣工结算书。在编制竣工结算阶段,我单位主要工作和程序为:
1、统计项目工作量:以《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村五社滑坡应急抢险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所完成的现场签证工作,做到任何一项签证有充分的依据和资料。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对项目的划分,主要统计了微型钢管抗滑桩钻孔深度、钢管制作安装吨数、注浆进尺,连系梁基槽开挖土石方工程量、钢筋制作安装吨数、混凝土方量,坡脚土石方清理方量、石笼块石回填方量等工作量。
2、选取措施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费率:根据项目情况和相关规范文件选取适合本项目的费率。措施费包含: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可选)、特殊地区施工增
加费(可选)、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和其他费;间接费包含:企业管理费和规费。
3、计算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人工采用项目地的雨季、条件、最低工资标准等参数计算,根据不同的参数标准计算出高、中、初级工的人工单价。材料采用《四川省造价工程信息》达州市万源市XX年8月信息价作为计算材料基本价格的依据,材料的运输费根据定额和运输标准计算。材料价格由基本价格和运输费组成。机械设备价格参照机械设备定额标准,机械设备消耗量参照信息价计算。
4、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主体建筑工程费。
5、计算施工临时工程费用:临时工程费用计算依据:现场工程量签证文件,与临时工程相对应的定额配套文件,以及其他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根据本项目情况,计取了施工便道、施工供电线路、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其他临时工程等临时工程费用。
6、计算独立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对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采取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护等相关措施,故计取保险费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费。
7、《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治理工程预算定额》颁发的同时,相应的预算软件也同时上市,上述步骤都能在软件中进行,所以应对软件熟练使用。
注意的问题:
1、以前在编制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估算、预算的时候,基本上采用的事水利水电定额,新定额在项目的划分上,更具体,更
详细,所以在套用定额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说明、项目情况,选取适合本项目的定额。
2、工程量计算准确:施工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计算的基础都是建筑工程直接费,所以直接工程费一定要算正确。直接工程费工程量或定额选取错误,直接影响临时工程费和独立费用的计取。
3、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国家财政投资还是社会资金),选取不同计算材料运输费的方法:如果是利用社会资金,计算材料运输费采用方法一,即材料运输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国家财政投资:采用计算方法二,即材料运输费=利用材料运输定额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材料信息价已经包含了5公里之内的运输费,所以在运输定额中计算运输费的时候,扣除5公里之内的费用。
4、 独立费用计算完整:在软件操作界面,并不是所有的独立费用软件都能自动计算,有一部份费用需要参照其他文件或计算方法计算,比如勘察、科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监理费用等,需要参照其他定额或方法计算,然后在软件操作窗口输入。只有计算出勘察、科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监理费用,才能计算出上述各阶段的招标(比选)服务费,真正做到不漏项,计算完整。
应急抢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所以,通过合同的约定,合理利用预算定额,可以让应急抢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能让资金得到合理的利用。
篇八: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法
《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抢险、应急机制,规范本市抢险、应急工程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抢险、应急工程的决策、建设、审批、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抢险工程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正在发生严重危害或即将发生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工程。
应急工程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迅速采取工程措施的,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过后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修复工程,或其他按正常建设程序不能按时完成,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紧急建设的工程。
第四条 抢险、应急工程包括: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抢险、修复工程。
(二)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绿化、防火等的抢险、修复工程。
(三)防洪、排涝等水利公用设施的应急加固工程。
(四)应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要求,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应急工程。
第五条 抢险、应急工程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及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 建立抢险、应急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市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审计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抢险、应急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工程有关事项,是开展工程建设的依据。
联席会议所议事项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条 抢险、应急工程的确定:
(一)抢险工程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专家组提出方案,经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长或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确定。
(二)应急工程投资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报
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确定;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应急工程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
第八条 抢险、应急工程资金来源:
(一)各级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预备费中安排的抢险资金,专款专用。
(二)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的应急工程专项资金。
(三)其他可支出的相应行业专项资金。
第九条 抢险工程由现场抢险指挥部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急工程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抢险、应急工程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可以采用年度招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合格单位,进入抢险、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日常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抢险、应急工程实际发生时,在储备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具体单位。
抢险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中,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应当分别为3个以上,施工单位应当为6个以上。
第十一条 抢险工程实施前,应先签订框架合同。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框架合同的,应自工程实施之日起30日内补签合同,明确实施单位、工程量、工程费用、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 抢险期间发生的费用,按照现场抢险指挥部或项目主管部门确定数额的60%预付,余额在经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审定报分管副市长批准后予以支付。
第十三条 应急工程的立项、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不互为前置条件,同步审批,并可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应急工程联席会议,对应急工程审批程序予以简化。
第十四条 应急工程的审批部门对于尚欠部分批准条件的项目,可在职权范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同意进行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步审查意见,支持项目单位加快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不需要设计的小型应急工程或按照原设计标准修复的应急工程,可以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开始施工作业时,可按概算的30%拨付工程预付款,其余资金按进度核拨,施工期间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属于重新设计后修复的应急工程,可以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程序,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同时可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和编制预算阶段,其后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属于新建的应急工程,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应急工程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审批程序的具体简化事项。
第十八条 应急工程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等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抢险和应急工程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施行前,本市关于抢险、应急工程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各区、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抢险、应急工程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10月16日起施行。
篇九:电力抢修工程施工协议
云南电怒江供电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
“今冬明春”灾害抢修工程
委 托 协 议
甲方:(全称): 怒江供电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
乙方(全称):
年 月日
配工程抢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怒江供电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
乙方:
根据【兰坪分公司境内组织四家灾害应急抢修(险)队伍拟定会会议纪要】,为保证抢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施工项目、地点
一、地点:
二、抢修施工项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一、负责明确抢修内容、工程量及抢修地点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抢修前做好安全监护、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抢修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抢修协议,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乙方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和国家
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委托人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两种人及安全员资质(至少各2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相应的实力,有10kV及以下输配线路建设、检修维护的相关业绩。乙方在抢修时保证施工队人员充足,最低不得少于6人。
四、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提交相关的抢修图纸及材料汇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六、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库存商品车的保护工作。
七、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等费用,处理完毕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
第六条 工程抢修施工及竣工时间
1、在具备安全的条件下,辖区应急施工队要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抢修,及时排除故障恢复供电。
2、县城当天内完成,乡镇所在地抢修期限2至3天,偏远用最多不能超过7天。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结算依据
1)、结算方式:本工程属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由怒江供电有限公司提供,(抢修期间材料未到位、空缺,可使用施工单位自备材料,先抢修恢复送电,施工单位材料与抢修费用共同结算。)
2)、结算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工程建设预算定额》
第八条 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6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起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
地法院仲裁。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文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抢险中加强自身安全管理,车辆在抢险中应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使用“三无”车辆。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一、乙方服从甲方(各站所、部门)安排,若抢修任务繁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跨区域的调配;乙方人员不足时,甲方可聘请当地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协助,分别进行结算。
二、本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篇十: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救灾机制,规范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确定、建设、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严重危害或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的工程,或因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的抢险修复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包括以下建设工程:
(一)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绿化、防火等的抢险修复工程;
(二)防洪、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险加固及防洪、排涝疏浚工程;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抢险加固工程;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环卫、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抢险修复工程;
(五)其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需要采取措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第五条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督、制度完备、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按照经市政府同意的应急抢险预案,成立应急抢险现场指挥机构的,由应急抢险现场指挥机构指挥长确定。
(二)没有应急抢险预案的,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以下程序确定:
1.估算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2.估算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确定;
3.估算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
4.估算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由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长确定。
(三)使用区(县级市)财政性资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参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确定。
(四)社会资金投资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估算投资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确定。
项目主管部门为险情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
第七条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由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房管、城管、水务、林业、交通、规划、建设、环保、安监、审计、应急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工程有关事项,是开展工程建设的依据。 联席会议所议事项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确定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依法需办理的各项审批手续,各有关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程序予以简化。
如不采取措施将发生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开工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可在开工后完善相关手续。
第九条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符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可不进行招投标。不招标的,应当依法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条 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储备库由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储备库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储备库包括抢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队伍。除特殊专业工程外,储备库中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分别不少于3家,施工单位应当不少于6家。
第十一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由现场指挥机构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从储备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因工程要求特殊,在储备库中无适合资质和能力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可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
(三)项规定的权限,从储备库以外确定工程队伍。
社会资金投资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由项目业主从储备库中或储备库之外自行选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
第十二条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前,应当先签订框架合同,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框架合同的,应当自工程实施之日起15日内补签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工程量、工程费用、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责任等内容。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所需资金纳入市、区(县级市)预算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现场抢险指挥部或项目主管部门确定数额的60%预付,抢险工程完工后,由现场抢险指挥机构或项目主管部门送财政投资评审,并将财政投资评审结果报本级政府批准后,予以支付余额。
第十五条 因事故责任引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工程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建设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垫付的,可依法向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偿。
第十六条 应急抢险救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的监管,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应当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部门应当做好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同时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进行问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XX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或政策法规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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