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10篇
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 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 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 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 日和 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2
托运人:合同编号: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 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委员会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运输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
名称:
第二条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天内转账支付。
第五条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延茅公路丹徒段b标二灰碎石基层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决定将二灰碎石运输任务交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立协议于下,以利双方共同执行。
一、p二灰碎石运输总量约10000t,运本文由输路线东至前障村k11+800,西至前隍砖瓦厂k14+000,二灰碎石运输综合价20.0元/车。
二、p乙方在二灰碎石施工期间,必须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三、p工期从 年11月1日开始, 年11月15日前结束。
四、付款方式:凭二灰碎石运输凭证结帐,工程结束后帐款结清。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结清帐务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5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3、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 1月1日至20__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运输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邮编:210003
电话:
乙方(托运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丙方(承运方):
地址:?邮编:
电话:
签约地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按照《 》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惠互利、保质保量和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2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内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条?运输物品及运输范围
1、运输物品: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
2、运输范围:丙方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从甲方和乙方自有或承包的油库和中转油库,将成品油配送至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各个地点。
3、油品起运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4、油品送达地点: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直分销客户或其他指定地点。
5、运输数量:甲方和乙方依据丙方20 年承运甲方成品油的数量下达月度计划。三方同意在合同期间以20 年的运输量为基数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可以对超过20 年的运输量的部分进行市场竞争招标。
第三条?丙方营运资质、 及从业人员要求
2、实行公司化运营,无单车承包运行模式(即工资、修理费、燃油费等承包给驾押人员,驾押人员上交公司管理费), 资产属性清晰,承运 中无挂靠 。
3、承运 必须符合甲方制订的安全标准, 行驶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实际载重量不得大于核定载重量。禁止驾驶员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 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章行为。
4、 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新增 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在甲方和乙方的指导下购?Z。
5、油罐容积须上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测定,编制容积表,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检定周期到期后,由乙方论证是否需要继续检定,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区域,数量交接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油罐车作为运输工具,可以不检定,但是数量交接有异议的话,须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甲方和乙方直分销客户实行重量交接的,相关油罐车容积可以不检定。
6、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焊缝无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罐体必须设?Z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触地。
7、 排气管安装有效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总电源切断装?Z。 配备2只以上4Kg干粉灭火器,安放位?Z适宜,使用方便。
8、专车专用、汽柴油分车运输, 上有明显的专车专运标识,确因自身运力不足且征得乙方同意时,丙方油罐车方可换装不同品种的油品,但换装不同品种前必须对油罐清洗干净。
9、 安装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GPS全球定位系统,并且应无偿为甲方和乙方安装查询终端; 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在油罐车上安装相关电子监控设施,以便三方对 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丙方应遵守甲方或乙方制定的相关电子监控设施管理和考核办法。
10、 不设专用计量口,每仓只保留一个进油口,进油口须位于罐体的几何中心。
11、丙方油罐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车管部门的规定,但确应车况不适合运输要求,必须提前报废,甲方或乙方有权停用不符合甲方安全要求的 。
12、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油罐车、承运油品、驾押人员等足额 。
13、丙方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合格证,且身体健康。驾驶员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A2或
B级以上驾驶证,具备两年以上驾驶危险品 的经历,且三年内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由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押运员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
14、丙方承运 和驾押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审查和考核,并持有乙方签发的库站作业许可证后才能从事油品运输业务。
第四条?运输装卸货流程
乙方每日提供丙方次日配送调度计划,丙方根据乙方配送计划做好次日配送任务的准备工作,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执行配送任务。丙方应熟悉并完全遵循甲方和乙方的油库、加油站的装卸货流程和规范操作。油品的自装载上丙方的油罐车到卸入乙方指定的地点前,油品的安全、数量和质量均由丙方负责。
1、丙方油罐车驾驶员携电子提单到达油库后,油库开票人员通过ERP系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油操作,若核对信息(车号、品种、数量、规格等)不符,则油库有权拒绝发货,须与甲方或乙方联系确认后解决。
2、加油站配送的先发油后打单,装油结束,由丙方驾驶员确认数量后,油库工作人员给油罐车打上铅封,同时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下称“核对单”)上填写油高(空高)、密度、铅封号码等内容,并签字。直分销客户配送的先换票打单后发油,油库工作人员凭《换票单》发油。
3、油品运抵加油站,驾驶员将《核对单》的加油站联交给收货人,收货人接到以上票据,按下列程序进行数量验收。
(1)加油站引导油罐车开至坚实平整场地进行数量验收,场地坡度应为0.1-0.3度;
(2)核对油罐车交运单记载的品种和数量;
(3)检查装油口和出油口的铅封是否完好;
(4)待油面平稳后,验收油高(空高),核对油品数量;
(5)若发现油量短少或铅封未封实、松动、折断等,加油站有权拒收,其验收损失量由丙方承担;
(6)驾驶员负责卸油管与油罐车的连接,收货员负责卸油管与加油站油罐口的连接,做到连接的结头结合紧密,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在卸油现场,监视整个卸油过程,不得离开;
(7)驾驶员必须协助加油站卸尽罐内余油;
(8)卸油完毕,加油站必须铅封油罐车所有出油口,并记录铅封情况,驾驶员必须给予配合;
(9)丙方无权打开、松动和人为损坏油罐车铅封。甲方或乙方有权在不通知丙方的情况下检查油罐车,油罐车上不得携带铅封工具、铅封、密封容器、皮管、桶、壶等有卸油可能的器具。
(10)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按照甲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数量验收程序。
4、油品运抵直分销客户,驾驶员将《换票单》的客户联交给收货人进行油品交接。
第五条?运送油品发生数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1、丙方把油品运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地点,如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油罐车在铅封损坏导致收货人拒绝接收油品而丙方又不能证明该质量问题是在装油前已存在或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油品接收时,油品数量应与《加油站进油核对单》或《换票单》上记载的数量吻合,若发现数量差异而丙方又不能证明数量差异属于合理损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六条?运价标准及运费结算
一、运价制定
1、运价标准
运输价格按以下标准执行,运价是含税价,包括所有费用,运价表的公里数是指重载单
2、当国家对运输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甲方将根据影响石化行业运输成本的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调价文件,适当调整运价标准。
二、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款项应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但是,发票必须是正确无误的且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证明单据。
2、结算依据:结算量以油库实际发出的油品数量为准。
3、丙方应建立运输台账和月末对账机制。
第七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甲乙丙三方认同的运输里程计算。
2、在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或目的地之前,甲方和乙方可以要求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油品运送到其他加油站目的地,但应按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和乙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和
乙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全部运费;若甲方或乙方损失大于此次运送全部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乙方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1)丙方营运资质、 及从业人员资质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和乙方要求;
(2)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3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3)丙方 不服从甲方和乙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5次处罚和严重警告仍一意孤行,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或乙方有权对丙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提出整改要求;有权对丙方进行监督考核,制订相关考核评价机制;有权对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有权对丙方在本合同运行下的 进行检查,提出要求,督促丙方进行整改。
6、甲方应按约定结算的时间向丙方支付运费。
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甲方按规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丙方无权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Z。
2、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丙方无权提存油品,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3、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1?小时仍不进行卸油,而影响丙方的 不能执行下一轮运输计划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若因乙方过错造成油站拒绝接收油品,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
5、当甲方和乙方指定的运输油品目的地提出油品的数质量异议而拒绝接卸油品时,丙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7、在油品到达以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油品的保管义务,对油品的安全、数量、质量负责。
8、丙方对承运油品、 、从业人员必须投保足额的 ;相关的过路过桥费等由丙方承担。
运输合同7
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 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 米、车箱宽 米、车箱高 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 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运输合同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 》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本合同金额合计:¥.00,大写:叁佰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正。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行业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交货时间:
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甲方验货物入库九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货款的80%。
第五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如一方对 不服,可于接到 书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9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
承运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一、运输货物名称、规格
运输货物名称:生产废钢(含镀锌线、 连退线生产的切头、切尾、边丝、部分酸轧废料、钢制废包装材料及检修废钢等)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使用乙方运输货物服务,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限时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
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要求到货时间等事项,由双方每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运输业务要求
A)运输业务技术要求:
为确保甲方外发产品运输安全和质量,乙方需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运输车辆要求:
车型
车货总重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装载重量其他 车辆手续齐全,定期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按时年检。乙方车辆受载不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
乙方车辆必须配备以下设备:
1)灭火器。
2)备胎及常用修理工具。
B)业务管理要求
为确保废钢及时运出和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现场的人身安全需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指定车辆与人员:乙方承运产品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2 等以上驾驶证, 3 年以上安全驾
驶经历。运输车、驾驶员都须在运输体系中建立档案,要求每辆运输车必须由指定人员驾驶。安全防护:驾驶员必须准备安全防护用品(包含护目镜、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安全鞋等)。3. 车辆状况:进入废钢装载点的运输车辆必须确保车况良好、 清洁, 车辆轮胎完好无破损, 货厢
底板必须保持干净、平整,车辆通过相关人员检查后,方可进入。厂内提货:车辆进入厂区后,驾驶员应遵守厂区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业务有序进行。
装车:车辆到达装车点后, 驾驶员将车停靠在规定区域。 车辆熄火, 并在指定区域内等候装车,严禁司机自行操作电磁吊。
运输在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控制行驶速度,防止洒落,确保货物安全到达。异常反馈及其他: 乙方需对运输全过程进行跟踪,货物在途情况及异常情况需及时反馈甲方相关人员。 乙方必须确保本公司的操作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出现超速、 超载等违法行为。
8. 安全教育和培训: 参与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业务培训, 并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指定起运地点(包括娄底工厂、娄底加工中心等) 。
货物到达地点: 。
四、承运日期及运输时限
货物承运日期:按计划完成。
货物运输期限: 1 小时以内送到。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
1. 乙方应按照公司运输的规则和运输货物特点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以确保货物的运输质量。乙方应管理好车辆驾驶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确保谨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若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乙方须按照要求提供装载加固防护用的设备并按的标准进行装载加固防护作业, 由于运输防护不当导致废钢不能及时运出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并按 6000 元 / 次进行考核, 再次发生甲方有权解除生产废钢运输合同。
乙方运输过程中出现盗、 抢、洒落致使甲方货物损失, 则损失部分由乙方按货物的当期市价 (或货物的合同价)赔偿。
合同中所列的 “运输业务要求” 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业务要求 , 以及乙方的业务承诺。 如因乙方原因未遵守造成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运输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运输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运输价格 (包含所有税金及保险 ) 如下: 元 /T( 含 11%增值税 ) 。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 需由收货人在运单上签收。 签收后的运单方能作为完成运输的证明。
废钢的运费计算方法:涟钢过磅重量* 运输价格
结算方法:甲乙双方每月月底结上月运费, 如有扣除的款项, 应在运费中扣除。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运费无法按时支付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
(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把货物安全无损运输到目的地,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将废钢运出,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
( 2)货物托运后,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涟钢厂区范围内) ,或者取消托运,乙方应积极配合响应。
3)甲方出于安全、准时及节省成本的角度,有权对既定的运输路线,装载方式等进行适当合理调整和改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甲方的义务:
( 1)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货物运输任务后 ,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 2)甲方对废钢的装车, 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成 (装车人员在 20 分钟内到达, 废钢池内废钢足够时,需在 30 分钟内装载完成) 。
3)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关于运输计划信息,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调度安排车辆及人员。
4)对于乙方提出的业务方面的疑问、求助和改善建议,甲方须尽快给予乙方反馈。
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废钢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运输费用。乙方的义务:
(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废钢运输计划, 应与甲方保持联系, 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异常信息及时、准确地通知甲方。甲方如需查询各种信息或资料时,乙方有义务及时答复。
( 2)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或涟钢时,应配合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积极协助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维护双方公司形象。
( 3)乙方保证配备足够的、保障相应的运输业务正常开展的车辆和人员,车辆和人员均驻在装车地或周边 , 具有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运输的能力。对于甲方提出的管理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
( 4)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标准要求的装载加固防护设备,并按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装载加固和防护,确保甲方货物的运输安全。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 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所运废钢足量安全的送达目的地,防止掉落和丢失,目的地过磅单重量与出厂过磅单重量误差超过 0.3% ,要反馈至外部物流。因运输原因导致的损失部分照价赔偿。若发现运输车辆有违规行为 (运输过程中偷盗或发现掉落不及时捡上车者) 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 还须将合同开始或前一次相同考核开始的目的地过磅单重量与出厂过磅单重量的差值(误差低于 0.3%部分)照价赔偿。如发现偷盗一次司机列入黑名单禁止入厂,并考核 6000 元;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因交通事故造成废钢无法及时运出,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废钢运出。若由于未及时运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违约造成对方的全部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保密条款
在本《生产废钢运输合同》 有效期间及终止后的两年内, 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技术信息(包括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外泄,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并且甲方享有终止合同和对乙方的法律追诉权。
九、合同生效
1. 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 经协商, 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 如遇政策、 经济以及市场等环境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双方应对该合同进行重新协商和签订。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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