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谈话笔录
问:我们是晏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今天是6月份集中学习的时间,你为什么没按时到达晏家司法所?
答:脚遭受伤了,肿起的,很痛,才从家里赶过来的,所以迟到了。
问:你知道你已经有两次警告了吗?满三次就要收监处理了,现告知你,你清楚吗?
答:我知道了,一定会按时来报道。
问: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规定,你作为严管对象,矫正期内必须每天在《社区矫正人员日记载表》上记载活动情况一次,并由监护人签字 ;每周到司法所当面汇报情况一次;每月接受一次书面或者口头谈话,每月二十五日之前写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次法制教育和义务劳动,每季度做一次总结,未经批准不可以离开居住辖区,手机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你是否清楚 ?
答:清楚了。
问:以上内容是否属实?请你仔细阅看,确认无误后签名。
答:
被谈话人:
谈话人: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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