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6.30
∙【字 号】武政〔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202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武汉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聚力打造国际消费门户城市,辐射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提升武汉国际知名度、城市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消费舒适度、潮流引领度、政策引导度。到2025年,培育形成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核心商圈、10个以上知名夜间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智慧商圈、10个以上直播基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5000亿元;培育1—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片区,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87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到360万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国际消费新地标
1.打造国际化商圈商街。着力推进“两圈四街”等核心商圈商街建设,推动航空路商圈、中南—中北路商圈提档升级,加快打造商业地标;推动江汉路、楚河汉街、光谷步行街、汉正街改造升级,打造高品质步行街;推动武商梦时代、华润万象城、SKP等大型购物中心建设,打造新型标杆式购物中心。完善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各区建设1—2条(个)特色商圈商街。依托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纺织大学等特色院校以及未来科技城、光谷生物城等创新园区,规划建设汇集新型书吧、餐吧、酒吧、咖啡吧、音乐吧的时尚生活街区。推动商圈商街治理创新,探索组建商圈商街管委会和商协会,提高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2.建设国际范旅游景区。彰显山水人文禀赋,推进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昌古城大黄鹤楼片区、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汉阳古城、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保护开发,完善旅游、餐饮、住宿、娱乐、影视等业态布局,加强个性化、多元化、国际化旅游衍生产品开发推广,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文化旅游地标和名品名牌形象展示窗口。(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黄陂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商务局,武汉旅游体育集团)
(二)集聚国际消费新资源
1.汇聚高端消费品牌。发展首店经济,持续发布武汉首店地图,引进品牌首店和全球知名品牌,培育武汉本土潮牌潮店,每年新增国际国内知名首店、潮店、旗舰店100家以上。发展首发经济,做强长江灯光秀、武汉国际时装周等新品和高端品牌专业发布平台,吸引支持国际知名品牌、国内新秀潮牌、原创设计师品牌和制造业知名品牌等在汉首发首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武汉旅游体育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2.丰富进口商品供给。深度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鼓励全市企业加大海外直采力度,增加国际优质商品供给。加快建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等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在天河机场及重点商圈商街设立离境退税街区,布局市内免税店2—3家。用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三大综合保税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江汉路世界馆等平台,培育发展进口商品展销等新型业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江汉区、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新港管委会,湖北机场集团)
3.发展本土优势品牌。支持发展内外销“同线同质同标”产品,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武汉造”自主品牌,培育“武汉名品”150个。推动老字号自主品牌创新发展,培育1—2条具有规模效应和品牌集聚效应的老字号特色街区。加强旅游商品开发,打造10个以上全国知名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开发一批特色“武汉礼物”“武汉伴手礼”。支持发展“网红经济”,聚焦购物、休闲、文娱等场所,动态评定100个网红打卡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4.增强国际会展功能。大力开展招展引会,加强与国际会展机构、国家级商协会组织合作。实施会展品牌“四个10”发展计划,引进10个以上知名展会品牌,支持10个品牌做大做强,培育10个品牌提档升级,引导10个品牌加快成长。加快武汉天河国际会展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光谷国际会展中心功能,打造国际会展承载区。力争到2025年,举办展会节事数量达到1000场次,展会面积突破600万平方米,具有全国影响力展会达到10个以上,加入国际组织会员单位达到12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5.扩大城市国际交往。用好国际友城大会、江汉路世界馆等国际化平台,推动更多国际经贸机构和市场主体落户武汉。扩大对外交流,争取更多重要外事活动和使领馆落户武汉,力争驻汉境外机构达到30个、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达到123个,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友谊博览园、上合组织民间活动“友谊之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依托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等平台,探索打造中国与法语国家交流合作新主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筹办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等重大经贸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外办;责任单位:江汉区人民政府,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办)
(三)培育国际消费新业态
1.培育发展零售新业态。推进新零售之城建设,加快实体商业数字化升级,支持商业街区、购物中心智能化改造,中心城区各培育1—2个智慧商圈和智慧购物示范场景。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覆盖,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4S店等智慧门店,培育新零售示范应用场景100个。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卖货、共享经济、云逛街等新模式,培育直播基地10个以上,引育有影响力的MCN机构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加快建设光谷在线教育服务产业园等项目,引导在线教育龙头企业集聚,培育在线教育品牌。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建设医疗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医院”,打造“互联网+大健康”综合示范片区。深入发展在线文娱,引进世界顶级动漫企业和电竞赛事,提升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武汉创意天地等重点园区,打造动漫之都、电竞之都。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建设智慧文旅系统,打造50个以上智慧文旅应用场景。大力发展智慧体育,推进智慧场馆建设,加快打造智慧体育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体育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3.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硚口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示范产业园,加快建设武汉天河机场、汉口北、新港空港综保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跨境电商功能园区。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和服务企业,集聚全球生态链企业100家以上,培育交易额超亿元跨境电商企业80家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年均增长8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办,硚口区、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新港管委会,湖北机场集团)
4.壮大新型消费市场主体。开展“招商引贸”,积极引进商贸领域国内外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和新型消费龙头企业,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等10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达到320家。加快推进武汉商贸集团等大型商贸国企创新转型,支持汉口北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武汉国际贸易城。面向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体,举办“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大赛”,精选优育一批新型消费种子企业。(牵头单位:市招商办、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拓展国际消费新场景
1.挖掘文旅消费潜力。加强海外旅游宣传。加快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创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增10个4A级及以上景区,新增100家三星级标准以上酒店。加快建设12分钟文化圈,打造楚文化、茶文化、知音文化、红色文化、高校文化等文化精品项目,做强做优知音号、汉秀、云中战歌等演艺品牌。办好武汉国际杂技节、斗鱼嘉年华、琴台音乐节等活动。大力推进“万里茶道”申遗工作,力争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做大做强体育消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积极申办国际足联俱乐部世界杯、亚洲羽毛球锦标赛、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等国际体育赛事,将武汉国际渡江节、武汉马拉松、WTA武网公开赛打造成为国际顶级体育赛事。举办武汉市运动会、武汉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国际体育赛事10项次以上。完善全民健身设施配套,依托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武汉体育中心等综合性场馆,打造十大体育消费集聚区,争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培育壮大康养消费。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办好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外资在汉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加快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布局,选取2家大型医疗机构开设外籍人士就医绿色通道试点,国际化管理运营的医疗机构达到3家以上。加快新型医美、康养基地等高端业态发展,依托光谷生物城、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汉阳大健康产业发展区、环同济—协和国家医疗服务区等,规划建设国际医美产业集聚区,建设6个康养小镇。大力推动中医理疗行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将中医理疗产业打造成居民消费新热点、武汉城市新名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充分激活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业创新发展,加大楚菜推广力度,打造“精致楚菜”新IP,推出10—20道兼具文化内涵和地域代表性的“来汉必点菜品”。开展“厨神大赛”“美食评选”等活动,动态发布“江城美食榜”。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加大汉味小吃品牌推广力度,办好楚菜博览会、食材节、啤酒节等品牌活动,树立“吃在武汉”新口碑,培育打造15条以上特色美食街,创建绿色餐厅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5.加快发展信息消费。推进高端平板、手机、PC、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智慧医疗、智能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生产与应用,加快突破新型人机交互、VR/AR等技术在高端智能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开展信息消费进商圈、进社区、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等体验活动,打造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积极申报数字人民币试点。争创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6.提升便民消费品质。开展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推进便利店、餐饮、家政、菜场、药店等社区商业提质扩容,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数达到6000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消费普及率。支持家电家具家装消费,鼓励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开展“江城八点半”活动,打响“夜江城”品牌,设计开发10条知名“夜游江城”线路,建成10个以上知名夜间消费集聚区,打造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旅游体育集团)
(五)营造国际消费新环境
1.提升消费基建水平。优化铁、水、公、空交通网络,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全面提升城市通达便利度,国际及地区客货运航线达到60条,域内省级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0公里,地铁营运总里程超过600公里,日均抵达高铁、动车约850列次,各类网约车数量达到3.2万台。加强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基建建设,优先覆盖重点消费功能区和交通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优化消费服务环境。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试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提升各类消费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加强国际社区、国际医院、国际学校建设,做好国际通用标准、规则、标志推广,增添城市“国际范儿”。落实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为境外旅客来汉消费提供便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外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3.加快区域消费一体化发展。推动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强各城市在商贸、会展、旅游、教育、健康、医疗等重要消费领域的合作,促进优质消费资源协同共享,共同做大做强中部消费大市场,增强国际消费辐射力。会同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联合策划开展旅游推介和大型消费促进活动,携手推出跨市旅游线路、城际旅游包机(专列)等,促进区域消费联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办公。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综合保障。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各类扶持政策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强规划引领,完善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构建涵盖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的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运用消费大数据辅助政府决策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城市整体营销,以英雄之城新定位诠释武汉城市精神新内涵,以浴火重生新形象提高武汉城市显示度。加强与知名媒体、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武汉城市消费研究和城市形象宣传,扩大城市影响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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