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的对策

明确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能。由房地产治理部门作为专业主

管部门,构建与房地产专业治理相适应、一体化的房地产经纪专业监管制

度。

  逐步改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理顺行业治理主体关系,探究新型行业治理体制

  在专业化治理原则确立的前提下,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不再对房地产经

纪人员进展注册登记治理,主要职能是根据对一般企业治理的要求,负责

对房地产经纪业设立的注册登记的审批、经营效劳行为的监管。

  健全房地产经纪治理制度,优化房地产经纪行业治理

  健全房地产经纪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在市场准入方

面,应按不同经纪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对经纪人员及企业设定不同的门

槛,为优胜劣汰、不断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整体水平奠定根底。

  建立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与执业保证金制度。

  标准房地产经纪合同治理与建立署名制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合同的

监管。

  完善房地产经纪收费治理制度。

  对房地产经纪行业收费的治理,有关部门应在按效劳种类制定收费标

准的前提下,从重收费标准治理转向重收费行为治理。

  优化房地产登记手续代办治理制度。

  建立房地产经纪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全面提高行业素养,促进展业持续进展

  制定科学的行业进展规划,以确定适应行业进展的短,中、长期进展

目标;以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把握市场进展的趋势和规律,以满意房地产市

场的需求作为进展目标。

  树立行业整体信誉,提升行业社会声誉。鼓舞房地产经纪企业追求、

珍惜、维护行业的整体信誉。重视房地产经纪行业中的一些规模化运作的“”

企业的表率作用。

  加强与金融业等相关行业的工作协调。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作为行业

的自律主体,应担当起与这些行业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乐观争取相关行业

的支持。

  努力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资源共享、合作互利的机制。

  增加房地产经纪的科技含量,提高信息的透亮度和效劳的效率。